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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条例9篇

发布时间:2022-10-19 18:21:11 查看人数:99

人员管理条例

第1篇 物业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条例怎么写

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条例为保障各用户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及维护小区装修期间的正常秩序,现将施工人员事项告之阁下:

1、进入小区装修的工人须将装修出入证佩戴于左胸前,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2、若遗失出入证或管理处开除的押金收据,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3、临时施工须到宝安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天,连续两天以上要求办理此证的,保安部将拒绝办证,每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金50元,退证时此按金一并退还,遗失此证,按金不予退还;

4、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踩草皮,违者支付违约金50-200元,并赔偿相应设施的修复费用;

5、不得在未管理处同意的情况下进入首层、二层客用公共大堂及非工作场所之外的其他任何楼层、单元;

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6、施工人员之可使用施工电梯,在运送货料时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人为阻力(用货物挡在电梯门)控制电梯的正常运行,并保持电梯内清洁的卫生,不得损坏电梯及其包装,违者须支付违约金100-300元,如造成设施损坏须赔偿修复费用;

7、任何施工单位及施工个人不得从小区正门(即车辆出入的门岗)步行出入,严格按施工通道进出,施工通道有明显的标示,如不清楚可向保安员咨询,切勿乱走;

8、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抽烟、随地吐痰,不得在小区内骑单车,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100元;

9、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赤背,如发现第一次,保安员将予以警告,若有再次违反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

10、为维持好小区的秩序,对装修施工时间进行定制:周一~周五施工时间为:8:30-12:00,14:00-18:00;

违者,首次须支付违约金100元,再犯者将作清场处理;

11、施工人员私自施工或不服从管理,管理处及保安部有权进行干预或强制管理;

12、装修单位在单元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许吸烟,需搞好文明施工,管理处将定期进行检查,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13、施工过程中不准高空掷物,违者须缴纳违约金100-500元;

14、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消防水者须缴纳违约金500元-1000元,对严重损害消防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须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

敬请阁下负责监管下属的施工人员,我处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取消在本小区的施工权限。

装修单位:装修负责人:签收日期:

第2篇 物业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条例

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条例

为保障各用户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及维护小区装修期间的正常秩序,现将施工人员事项告之阁下:

1、进入小区装修的工人须将装修出入证佩戴于左胸前,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

2、若遗失出入证或管理处开除的押金收据,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3、临时施工须到宝安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天,连续两天以上要求办理此证的,保安部将拒绝办证,每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金50元,退证时此按金一并退还,遗失此证,按金不予退还;

4、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踩草皮,违者支付违约金50-200元,并赔偿相应设施的修复费用;

5、不得在未管理处同意的情况下进入首层、二层客用公共大堂及非工作场所之外的其他任何楼层、单元;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6、施工人员之可使用施工电梯,在运送货料时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人为阻力(用货物挡在电梯门)控制电梯的正常运行,并保持电梯内清洁的卫生,不得损坏电梯及其包装,违者须支付违约金100-300元,如造成设施损坏须赔偿修复费用;

7、任何施工单位及施工个人不得从小区正门(即车辆出入的门岗)步行出入,严格按施工通道进出,施工通道有明显的标示,如不清楚可向保安员咨询,切勿乱走;

8、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抽烟、随地吐痰,不得在小区内骑单车,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100元;

9、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赤背,如发现第一次,保安员将予以警告,若有再次违反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

10、为维持好小区的秩序,对装修施工时间进行定制:

周一~周五施工时间为:8:30-12:00,14:00-18:00;

违者,首次须支付违约金100元,再犯者将作清场处理;

11、施工人员私自施工或不服从管理,管理处及保安部有权进行干预或强制管理;

12、装修单位在单元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许吸烟,需搞好文明施工,管理处将定期进行检查,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13、施工过程中不准高空掷物,违者须缴纳违约金100-500元;

14、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消防水者须缴纳违约金500元-1000元,对严重损害消防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须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

敬请阁下负责监管下属的施工人员,我处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取消在本小区的施工权限。

装修单位:

装修负责人:

签收日期: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z管理处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 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 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 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

严禁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 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 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

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

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 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

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

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

(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4篇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有针对性地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现就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极为重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有培训条件的,要自己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要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三、强化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全员培训,特别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学。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培训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要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方便企业开展培训,并邀请有关科研机构、院校有丰富烟花爆竹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选用或印制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文字或图片资料,在明年1月初之前发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手中。

五、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5篇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有针对性地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现就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极为重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有培训条件的,要自己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要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三、强化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全员培训,特别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学。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培训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要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方便企业开展培训,并邀请有关科研机构、院校有丰富烟花爆竹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选用或印制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文字或图片资料,在明年1月初之前发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手中。

五、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6篇 a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

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

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严禁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

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

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

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7篇 师大后勤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条例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条例

一、成立以后勤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退休党支部书记、总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总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指导、落实总公司的离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养、校区把离退休人员分成四组,推选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同志担任组长,协助管理小组做好总公司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为总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学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要求下属各部门参与离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体情况。

五、每逢单月离退休人员回校之际,管理小组派出联络员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做一些相关工作。

六、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离退休小组长、全体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讨论总公司离退休工作,传达学校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总公司有关情况。

七、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委派总支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定期组织退休、退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八、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好有关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同志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学习,每人每学期可向总公司报销一门课的学费。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总公司和该同志所在部门及离退休小组派员前往慰问。

3、每年老人节,组织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动内容有:登高、参观杭州新景点和展览等。

4、每年春节前,召开老同志迎春茶话会。

5、以部门小组为单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贺生日。

6、每年“三八”节,总公司组织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动。

7、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动。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难(如水电安装、维修、家具挪位等),总公司及时派员上门解决。

9、以小组为单位,给予订阅保健类报刊、杂志。

10、总公司聘用非在编人员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亲属。

九、总公司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所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总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总公司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 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 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 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

严禁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 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 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

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

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 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

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

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

(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9篇 焦化厂外委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条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的所有非焦化厂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科、机动科、武保科和工程所在车间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安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上岗证发放和日常安全管理;

机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武保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禁火区施工管理;

所在车间: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督及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外委施工人员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佩戴焦化厂外委人员上岗证,每查出1人次不佩戴者,罚款20元。

2、所有外委施工人员在进入焦化厂区域施工前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便上岗者,一经查出,每人次罚款100元。

3、外委施工人员上岗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规范,每查出1人次不齐全、规范者罚款50元。

4、外委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参照《临钢新临钢公司违反安全规章制度100例及处罚标准(试行)》进行处罚。

5、外委施工人员任意拆除、损坏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附件者,除照价赔偿、恢复原状外,不得再在焦化厂承担任何施工任务。

6、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放物品、工具等阻碍安全通道者,每次罚款100元。

7、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留有隐患,每查出1 项罚款50元;造成人员、设备、财产伤害或损坏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8、外委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违反焦化厂的其它规章制度,视同焦化厂职工处罚。

人员管理条例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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