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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条例4篇

发布时间:2022-10-17 20:15:17 查看人数:98

科技管理条例

第1篇 科技园区消防管理条例

科技工业园区消防管理条例

为加强本园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二条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指示和事故照明设备。

第三条 本园区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大楼旁燃放烟花、炮竹。

第四条 安全使用燃气、明火,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五条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第六条 各单元的室内装修,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第七条 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号码119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关闭电闸、燃气总闸,迅速离开住所。

第八条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不遵守有关消防规定的人或事,经有关部门批准,除罚款外可并处行政拘留。

第九条 有违反《本园区消防管理条例》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各业主(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送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2篇 某科技公司客服管理条例

科技公司客服管理条例

__科技是一家基于受众洞察、整合多种创意方式、契合社交传播网络、协助品牌和产品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以创新和资源为核心竞争力的互联网社会化传播公司。

客服作为服务行业的重大窗口,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现颁布客服条例如下:

一、人员素质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服务思想,树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客户的服务宗旨,维护本企业形象,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2、精通本岗位的业务及相关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本业务的预订、反馈、回访服务等处理程序和方法。

3、了解本企业已开办的各项业务(包括系统功能、使用方法、合作处理流程,会员回访流程,服务标准)。

4、普通话标准、流利,能听懂本地方言。

5、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五笔输入法,打字速度达80字/分。

6、客服代表在受理客户咨询、投诉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服务用语,态度和蔼、亲切,热情处理客户的咨询或投诉;

7、客服代表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三要、三不、四个一样”的要求去做。即:

三要:要“请”字当头,“您”字不离口,“再见”结尾。

三不:不使用生硬语言,不说推卸责任的话,不责备、埋怨客户。

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检查一个样、工作忙闲一个样、情绪好坏一个样。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在岗,坚守岗位、坐姿端正、精神饱满、集中精力。

2、值班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认真按各项业务流程、服务规范及操作规范的要求去做。

3、值班时必须使用规范服务用语,从语气、声调、应答上做到:礼貌、亲切、简练、清晰、耐心、周到。

4、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记“客户永远是对的”服务原则,做到反应快、应答及时。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操作员职责。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未经经理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6、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做好班前准备,岗位交接要简练、快速,不允许闲谈,并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台。

仔细阅读主网站最新业务资讯、后台系统客服公告,及时了解业务变更及优惠政策,并做好推荐工作。

交接日志要对设备情况、疑难问题、人员调班等情况,记录清楚明了。

四、现场纪律制度

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大笑、嬉戏,不许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电脑显示器位于台面右侧,耳机悬挂于机台左侧。

工作台面整洁,记事本统一放置同位。

座椅整齐,离座后桌椅、物品应及时归位。

出入办公区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值班经理。

五、现场管理制度

1、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规范使用服务用语,快速解答客户问题。

3、坐姿端正,台面要整洁卫生,桌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椅子、键盘、电脑不能随意移动。离台时键盘要推入抽屉,不能在设备处乱涂乱画。

5、上班时间不能看书,不能与临台闲聊(业务交流除外)、不能私挂用户电话;手机铃声调为振动。

上班时间不准上与工作无关的q、玩网络游戏或在线看电影;除众品网网页外不能上其他无关网站。

接打电话时不能吃东西,上连班吃饭需离开客服部工作范围。

不得随便使用客服部固定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

六、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区内微机、桌椅、文具等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

2、门窗明亮,地面整洁;

3、员工上班着装整洁、卫生,长发要束发,尽量职业化。

4、着装整洁,不皱巴、不缺残、不挽袖,画淡装上岗;

5、个人物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禁止乱拿乱用,及时锁柜,否则后果自负。

6、公共卫生区域打扫由晚班人员负责,个人位置桌面卫生定期由个人负责。

七、换班制度

认真执行换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确保当班时间准点到岗,为保证座席正常接通,且请假需上级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者请尽量与其他休息同事换班。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本人或其它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事情可允许换班。

换班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换班登记表后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每人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不允许连续换班,换班者、还班者不允许连班。

换班双方必须交待清楚,若交代不清造成误班、空班的按旷工处理,并按责任大小考核双方当事人。

换班和还班均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节假日当班人员不允许换班或请假。

八、客服代表职责

1、对内代表客户利益,对外代表公司形象,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规范要求。

2、客服工作要加强公司内部协调,对每个问题的解决都要进行跟综并限时处理。

熟悉并掌握各业务知识,及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和相关业务流程。

熟练客户的各种业务服务需求,对于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

向客户提供准确、迅速、亲切、周到的服务,做好“问声、应声、送声”三声服务。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记服务原则,我们的职责就是让客户满意。

努力学习,不断总结服务工作的实际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技能。

对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

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宜。

第3篇 某科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科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1 实施奖惩工作的基本原则

1.1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以理服人。

1.2奖惩工作将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教育处罚并举的方针。做到公正合理,奖罚分明。

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嘉奖:每次加发100元,当月发放。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品德端正、工作勤勉努力、能提前完成任务者。

②拾金不昧(价值一百元以上)。

③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④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能长期坚持的;

⑤连续二个月全勤的(全勤是指无迟到、无早退、病假、事假等其它假期)。

2)记功:每次加发五天基本工资,当月发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对技术方案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②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帮助同事工作并有明显效果者;

③对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进行检举者;

④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发生者。

3)大功:每次加发十天基本工资,当月发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出色完成重大任务或突破关键技术,为公司做出贡献者;

②维护公司或客户的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③通过自己努力,使公司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并取得一定市场份额,从而使公获 得重大经济收益的;

④其它重大功绩者。

4)合理化建议奖。

5)伯乐奖。

6)'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并优先提职加薪。

①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的,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②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是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③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④服务每满二年、考绩优良、未曾有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7)'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系年度奖励,每年年终考核评选获奖者,优先提职、晋级、加薪

以及享受特批休假、免费旅游、免费提供住房等奖励,并一次性给予

奖金若干元。

①一年内被二次授予'突出贡献奖'或其它奖励累计五次以上者,

并没有受任何处分的。

②给公司创造巨大收益者;

③综合各方面表现突出, 工作积极向上,并相对稳定(一年以上)

3. 惩处

3.1对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几种:

1)警告:适用于出现轻微违纪或过错者,不扣减工资。

①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慢工作或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刊者;

②不按规定穿着或穿拖鞋上班者;

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情节轻微者;

④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⑤使用公司电话闲聊者;

⑥未能做到勤俭节约,给公司造成浪费者;

⑦对访客、同事有不礼貌行为者;

⑧对下级管理、督导不力,使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⑨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内的(含第三次)。

⑩未经批准,私自调休的;

2)申诫:每次减发三天基本工资,当月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①违反工作纪律,服务规范要求,与访客、同事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访客、同事投诉经查明属实者;

②不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提出各种理由拒绝接受批评和分配的任务;对各种错误行为不制止、姑息迁就的;

③工作推诿,对分管的工作不表态、不签字,造成工作延误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的;

④未按制度办事,遗漏或擅自更改工作程序,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的;

⑤出差期间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偏离出差路线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

⑥遗失公司的办公用品、资料、印章或其它贵重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⑦上班时间睡觉、看光盘、听歌曲、玩游戏;

⑧喧哗、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办公区域安宁;

⑨一个月内累积两次受到警告的;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⑩其它较严重的过失;

3)记过:每次减发五天基本工资,当月执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②对同仁恶意攻击、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③泄漏工资标准,影响他人情绪及工作的;

④工作中酗酒迟到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⑤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⑥对工作或下级员工管理不力,严重失职者;

⑦每年累计五次申诫或当月内受二次申诫处分的,第二次申诫处分改记过处分。

⑧其它严重违纪,应适用记过处分的。

4)记大过:每次减发十天基本工资,当月执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②连续旷工两天者;

③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④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屡劝不听者、屡教不改者;

⑤机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⑥在公司内或宿舍内赌博者;

⑦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⑧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⑨其它严重违纪,应适用记大过处分的。

5解除劳动合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业务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连续旷工三天或月旷工累计七天者;

(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4)殴打同仁或相互欧打者;

(5)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7)吸食毒品者;

(8)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怠工、罢工者;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0)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1)故意泄漏或违纪寻问他人的工资标准,影响他人工作的;

(12)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参加非法组织者;

(14)其它违反法令或法规、规定,情节严重者;

(15)每年累计三次记过者或二次记大过处分者。

(16)其它严重违纪,应适用的。

3.2处分的实施

1、给予员工处分,要根据其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影响、当时环境、本人一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历史地、全面地考虑,取得证据,慎重决定;

2、给予员工的各种处分均应与本人见面,本人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3.3处分的审批权限

1、给予员工的处分由部门经理按条款提出处罚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查后报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

2、给予经理级以上人员处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主管总经理提出建议,报公司主管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4 本条例未能涵盖的行为,一经出现将由主管总经理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予当事员工何种奖励或处罚。

5 员工对处分不服时,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4其他

第4篇 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条例

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条例

总则:全厂员工皆应忠于职守,遵循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条例处理,对有特殊贡献的依《员工提案管理》奖励。

1、就职时,提供虚假不实人事资料,致公司误信录用者,一经查获,一律以劳动合同无效,大过开除(试用期内终止试用)。

2、员工上、下班按作息时间工作,不可迟到、早退、一月内达四次者或累计10分钟以上的扣当月全勤奖金,超过30分钟以矿工计算,单位规定之晨训,缺席一次,作迟到一次处理。

3、打卡须按序排队,不得争先恐后,违者警告处分,上下班不得代人、托人打卡,违者代人、托人双方大过开除处分。

4、上、下班按规定打卡,因公差或卡片、卡钟异常未打卡者,由单位主管于当月转呈权责主管签卡,其它情况不得签卡,按漏打卡处理。

5、上、下班打卡有迟到、早退等异常时,不得故意打模糊卡或涂改卡片意图蒙骗,违者按原有异常状况处理并小过一次处分。

6、任何时段之上班铃响,所有人员须开始工作,不得故意四处逗留,拖延就位、打盹、无所事事等现象,违者依怠工小过处分,严重者如上班睡觉,擅离工作岗位致产生严重后果者,予大过以上处分,凡属干部管理不力,经警告无法改善者,撤除干部资格或降职处分。

7、生产线人员凡设有中间休息10分钟者,上班时间内除有异常状况,经主管允许并佩戴有离岗证者,不得有上厕所,打开水等私人工作,违者依擅离岗位小过处分。

8、工作中凡有困难异常中断时,须立即向直属主管反映,不可任由工作中断不理,违者依怠工小过处分。

9、现场主管应比员工早到,督促员工进入工作状态,并应比员工晚退,巡视车间安全,关好水电、门窗,对设备应做好保养检查,且随时维持5s作业与忠于相关职务责任,未能尽责者除考核升贬得以参考外,产生问题时追究责任。

10、非公务需要,上班时间不得擅出车间,不得进入他人工作场所,下班后严禁进入车间,违者予小过一次处分。

11、有通知加班视同正常作业运作,不可任意脱班,有事无法加班者报主管审批,违者小过以上处分。

12、工作时间禁止会私客,若有重大事故,得先报请权责主管允许,否则视同擅离职守小过处分。

13、工作场所禁止高声喧哗,聊天、唱歌、打闹嬉戏、手插裤袋、不穿鞋或穿拖鞋(限定穿拖鞋场所除外)或穿着暴露不雅服饰,胸前纽扣不扣,穿短裤等有碍仪容行为,违者予警告以上处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吃零食者大过以上处分。

14、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厂证。且佩戴于规定位置,并穿制服,女性留长发者,需向上扎起,车间操作需剪指甲,工作场所有要求的,禁止戴戒指、手环、手表,违者警告处分。

15、员工交接班应把操作状况,工作内容,重要工具交待清楚,如因交待不清或操作错误引起生产器具或产品损坏,责任者一律大过以上处分;接班员工未到工作场所前,不得擅自退工,否则视同早退。

16、工作要服从上级安排,若认为主管安排不妥可适当建议(建议事项符合事实,语气需要尊重,违者视同意图起哄),或循正常申诉,不可直接抗拒或冲突,违者小过以上处分。

17、上级交办事项,须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困难时,须据实呈报,并不得以不实在理由搪塞之,违者予小过以上或降职处分。

18、员工有关职务上报告,须循级而上,越级不予受理,并追究越级动机,视情节轻重予警告以上处分(呈报上级未被采纳,再往上呈报,不属越级,有申诉或紧急情况不在此限)。

19、部门协调,须以公司利益工作推动顺畅为首要考量,不可只顾自身利益或故意刁难,甚至对他部门人员大吼斥骂,意图推卸责任,置运作瓶颈而不顾,违者按情节轻重,予小过以上处分。

20、员工对份内工作应认真执行,如有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阅读书报,予小过以上处分。

21、全厂公告、比赛锦旗,未经许可,严禁移位或拆除,违者大过以上处分。

22、主管约见或处理员工事宜,皆属该员工个人事宜,任何个人不得籍故旁听,或穿插意见,意图联合起哄,违者至少大过以上处分。

23、主管约见,应予诚意配合,不可在谈话中途不顾谈话是否结束,擅自离去,违者依抗拒工作安排处理,对主管提报内容须诚实,若有故意欺瞒,误导主管,掩盖事实者,予至少大过以上处分。

24、员工遭受不平处分,当事人可按申诉管道申诉,其他员工可代为申诉,直接主管应尊重事实,调查处理。

25、操作车间严禁烟火,违者大过开除,引起事故者,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员工请假需要先呈送请假单和工卡,出示有关证明,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工卡盖假别后交门卫处,急病有确实证明者,得予事后补假,逾假者应有充足理由并在逾假前以电报,电话呈报权责主管认可者,得予补假,其他代请假无效,否则以旷工处理。

27、员工辞职,试用期内不需要提前辞工,不满7日者不予支薪,正式员工需提前7天申请,干部提前30天申请,若未按正常程序申请但权责主管同意离职者得予扣除不足天数,扣除薪资作为提前离职之补偿方式。

28、员工需确实遵守工作安全,卫生法令,维护工作场所及四周环境清洁,并随时提高警觉,防止盗窃,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发生,对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导致火灾者无论理由如何一律大过以上处分。

29、对公物应予爱惜,如故意破坏或浪费或不妥善保管导致遗失者,应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生产线资材参与作业之人员,皆负有保管责任,凡其他单位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时得有义务制止之,凡未做好保管,导致物料遗失时,予赔偿损失。

30、厂房楼顶面未经许可不得上去,厂内拉货叉车严禁骑乘,违者大过处分,各区域之门、窗、厕所,凡因日久损耗,一切维修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属人为损坏者,由直接责任者赔偿。

31、公物或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出厂,违者视同盗窃公物大过以上处分。

32、全厂墙壁、门窗、桌椅公物等皆不得任意踩踏,故意涂绘或任意搬移,违者予警告处分。

33、各级员工皆不可籍职务关系,接受招待、遗赠、回扣或其它不法利益,违者予大过以上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4、属指定人员操作之机器、工具,车辆,凡未经授权使用,不得擅用,违者大过以上处分。导致损坏者,照价赔偿,引致伤亡者,无论理由如何,责任者一律大过以上处分。

35、因份内工作不认真,造成品质问题,品保人员及品质责任者得依责任情况酌情处分,致材料报废公物毁损,照价赔偿,情况恶劣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得予追究法律责任。

36、操作车间效率至少需维持标准工时90%以上,相关工作人员以如时完成份内工作

为原则,凡效率不足或以私忘公,未能致力于工作要求及不配合组织运作者,得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37、一月之内累计旷工3日以上或罢工者,视同自动离职(每旷工一日扣三日工资)。

38、因公出差,须按正常作业时间往返,不得趁机在外逗留,违者怠工处分,申报差旅费按实申报,不得以不实单据图利私人,违者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应负法律责任。

39、利用职务之便图利自己或为他人伪造、变造、盗用印章或用公司设备制造私人用品泄漏公司技术商业机密者,予大过解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0、进出厂区应出示厂证,并接受携带物品之检查(上班时间人员外出须课级以上签准方可放行,公物出厂需要经理以上主管签字方可放行),如拒受门卫检查强行出入者,大过以上处分,有不法意图者送公安局处理。

41、散步谣言、挑拨是非、散步煽动性文字、图书、拉帮结派等蓄意破坏劳资关系者,大过开除处分,严重者追究应负之法律责任。

42、窃取公物或他人财物者,大过开除并送公安局处理。

43、行为不检,严重影响厂区、车间纪律大过以上处分,在外犯罪遭公安局拘捕者,解雇处分。

44、吸毒、聚赌、酗酒闹事、煽动罢工、打架、恐吓、勒索、侮辱上司、同事或其家属、参加非法组织者,一律大过开除处分,并送公安局处理。

45、携刀带枪、弹药、违禁品、危险品等与生产无关但可危害厂区安全之物品者,解雇处分并送公安局处理。

46、各部门技术员、干部之任用,应遵循据才能、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人唯亲、老乡观念等,经查证违规并导致部门内人事组织不平衡者,予重新审查处理。

47、以上处罚、奖励、制定人须知会当事人,奖罚情况以公告为准,并予公告栏公布一星期。

48、其它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公布实施。

注:警告一次扣罚10元累计三次为一次小过

小过一次扣罚20元累计三次为一次大过

大过一次扣罚50元累计三次予解雇处理。

科技管理条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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