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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管理办法10篇

发布时间:2023-01-30 18:54:06 查看人数:65

程序管理办法

第1篇 叉车安全程序管理实施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__叉车安全管理, 促进叉车司机的安全驾驶, 有效的预防叉车造成的各类事故和伤害, 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_厂的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3.定义:

4.职责与授权:

4.1各部门负责人

4.1.1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

4.1.2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

4.1.3调查叉车相关的事故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管理支持处申报。

4.1.4确保各部门内使用的叉车都经过政府部门的检测,持有有效的牌照。

4.1.5确保叉车操作人员得到定期的安全培训。

5.相关公司文件

5.1《__全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相关章节

5.2《__全球职业健康安全审核标准》相关章节

5.3《__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程序》 lgl-ohs-me-012叉车安全程序

6.相关当地法律法规标准或外部要求:

7.实施细则:

7.1 叉车检测

7.1.1凡新购买新的叉车,由生产技术处设备组将通知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申报、检验,合格后上牌。 只有检测合格的叉车才可以使用。

7.1.2 对租用的叉车, 需求部门应确保租用的叉车已经过检测、上牌, 并确保叉车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操作证。

7.1.3 每年生产技术处设备组将通知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叉车进行年度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由部门负责改进或更换。

7.2 驾驶人员的资格

7.2.1 只有经过正确培训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人员才能操作机动车辆。

7.2.2 驾驶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医疗检查。

7.2.3 只允许操作人员驾驶许可类型的车辆。许可类型由部门考核后确定。

7.2.4 操作车辆时,许可证应随时可以出示

7.2.5 新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还应接受相应的实践操作考核, 直到监督者或是主管确认其已完全胜任。(实践考核建议为一个月)。

7.2.6 所有叉车的上岗证从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更新许可证须经过温故培训和医疗检查。

7.2.7 六个月内未操作车辆的员工进行温故培训。

7.2.8 部门应每年对叉车司机进行一次内部温故培训

7.3电动叉车操作步骤

7.3.1 把蓄电池插头插入叉车的插座上,此时蓄电池放电指示器会亮;

7.3.2 坐在司机座上,只有这样才能触发在司机座下的座椅开关;

7.3.3 把钥匙插入开关锁并顺时针转动钥匙,此时功能指示器会亮,工作小时计数器将工作;

7.3.4 把货叉微微提起并后倾门架;

7.3.5 释放停车制动器;

7.3.6 平缓地压下左侧运行踏板,车辆前进,踏板下压的深浅将决定叉车的速度;

7.3.7 压下右侧运行踏板,车辆后退运行,踏板下压的深浅将决定叉车的后退速度;

7.3.8 在驱动时,压下stop踏板可实现机械制动;

7.3.9 要制动时,尽量使用反向电流制动,紧急情况下方可用脚踩下刹车板,以减少机械磨损。

7.3.10 对于起升装置、门架及金属属具(如侧移叉、夹具等)的操作和使用必须是在经过认可的场所,操作控制杆时必须始终平稳和缓慢,控制杆的行程决定升、降和倾斜的速度。在释放时控制杆自动回到其初始位置。

7.4电动叉车注意事项

7.4.1 只有授权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使用电动叉车;

7.4.2 不能把叉车停放在有坡度的地方;

7.4.3 叉车不能超载,额定载荷为1500kg;

7.4.4 叉车只能使用专用液压油;

7.4.5 叉车需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7.4.6 当维护维修时,需断开电源;

7.4.7 货物装载重物时,应尽量朝后居中,防止重物滑动;

7.4.8 货物装载时,严禁一边重,一边轻,以防倾覆;

7.4.9 装载危险品或易燃易碎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险防范措施和紧固措施;

7.4.10 行车过程中,叉车叉把与地面高度不能超过300mm;

7.4.11 货物装载应遵循重物在下,轻物在上之规则;

7.4.12 散件物品装载时,必须用装箱盛装;

7.4.13 物品运输前应用胶带,绳等捆扎成一个整体后,方可搬移;

7.4.14 物品堆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m,以免发生意外;

7.4.15 运行时,应缓慢轻放,以免加速过快而导致物品滑落;

7.4.16 行至狭道时,弯道式作业场所中应减速慢行,以免与人与物或其他车辆相撞;

7.4.17 叉车上下坡道,严禁冲行,以免发生意外;

7.4.18 装载重物,上下坡时,应该增加人手护物;

7.4.19 叉车载货运行时,严禁急转弯,以免倾覆,发生意外;

7.4.20 严禁叉车载人和玩耍性行驶;

7.4.21 叉车严禁乱摆乱放;

7.4.22 叉车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设备组报修,严禁擅自拆装设备,以免损坏;

7.4.23 当叉车充电时间已到时,操作人员应对蓄电池及时进行充电。

7.5充电操作步骤

7.5.1 当方向盘下的蓄电池放电指示器的黄色发光二极管发亮,说明蓄电池只剩50%的蓄电量,蓄电池必须重新充电;如果下面的红色发光二极管发亮,说明蓄电池已放电80%,蓄电池的重新充电已经是绝对必须的。

7.5.2 把货叉降下;

7.5.3 用钥匙将叉车电源关闭;

7.5.4 拔出车上的蓄电池插头;

7.5.5 给蓄电池盖板开闩并打开盖板;

7.5.6 把充电器插头插入蓄电池插座上,注意极性之正确;

7.5.7 接通蓄电池充电器电源;

7.5.8 蓄电池接到充电机8秒钟后,充电过程自动开始。充电机会在这段时间内进行自检。如果出现错误,必须立即上报或与设备维修组联系。一般充电时间约为8-9小时;

7.5.9 当电池已充饱时,充电机自动停止充电;

7.5.10 充电负责人在充电机自动关闭后,拆除充电线,然后拔掉充电机的电源线;

7.5.11 为保证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充电过程不能被中止,因工作需要而必须中止的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的充电必须填写《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

注意:每周必须对叉车电瓶进行一次均衡充电,自动均�充电会在有效充电过程开始30小时后自动启动,当充电机显示充电电流为零时均衡充电结束(一般情况下45分钟结束),填写《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均�充电。

7.6充电注意事项

7.6.1 充电时,必须隔离火源或火花,以防引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

7.6.2 蓄电池上不得放置外来的物体或工具,以防电池短路发生;

7.6.3 放电不要超过标准容量的80%,此时,电解液密度不低于1.13 g/cm3;

7.6.4 当连接或拆除充电线时,确保充电器电源关闭;

7.6.5 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行使,切误伤级人员及物品;

7.7其他注意事项

7.7.1操作人员给蓄电池加水只能在完全充电后方能进行,必须采用去离子水或合格蒸馏水,注意不要使用金属容器加水。

7.8 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7.8.1 叉车司机在每班使用前按检查表的要求对叉车进行例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叉车应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组。 检查点检记录由设备保留,以备检查

7.8.2 按制造商的意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8.流程图

9.附件:

10.记录

电动叉车清洁、点检、保养、润滑作业指导表

《电动叉车日常点检表》

《电动叉车定期维护表》

《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

第2篇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管理办法

1、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的施工方案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施工方案的程序性

①审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性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②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属于专家论证范围中国地产商

在对属于专家论证范围的施工方案审核时,专家组书面论证报告应作为施工方案的附件,并且,施工方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监理方重点审查完善情况是否符合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的要求。应经专家组论证而没有或虽经论证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监理方应退回施工单位。

(2)审查方案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

(4)应审查在方案计算中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代表性

(5)审核施工所有的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6)施工方案中对设备选用的审核

(7)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内容的审核

(8)施工方案中安全内容的审核

(9)审核施工方案计算部分

①审核施工方案中的各项荷载取值及组合是否合理

②审核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4、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如有较大变动,须按上述程序经监理部审定同意方能改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提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

更多精品来自 简历 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第一条:拟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记要,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 公司《三标整合管理手册》,《三标整合作业文件》,编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签属意见后报总办,由总共办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由项目部报业主(监理)审定后生效,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运行,严禁随意改变。

第三条:如果要修改其中的相关内容和涉及新工艺、方法、新材料的使用,或者要求重新编制的内容,按'第二条'审核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审批时间:

1、 程正式开工前七天报送公司总工办审核审批,时间为2~4天。

2、 报业主(监理)审定时间为3天。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方案)由项目部在两天内送一套回公司技术部门,备查运行实施情况。

第五条:罚款制度:

1.不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对项目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罚金。

2.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第二条重新审批的,对项目责任人处以1000~3000罚金。

3. 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对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罚金。

4.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规定时间返回公司技术部门的,

对项目经理(承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故意不返回的处以3000元罚款。

注:故意不返回:在监理(业主)审定签字生效后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根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 t 50502 一2009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第3篇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实施办法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工作安全分析,识别工作中每个工序、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风险因素,提出保护措施以消除风险或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程度,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属单位及基层队,包括各施工项目部、临时施工现场、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工作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 评估现有的作业;

—— 新的作业;

—— 改变现有的作业;

—— 非常规性的作业;

—— 承包商作业。

2 参考文件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gwdcd1/ems205-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gwdcd1/hsems206- 对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控制程序

gwdcd1/hsems237-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gwdcd1/hsms3023- “两书一表”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作安全分析(job safety analysis简称jsa)注:以下正文中均使用该简称

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目的的方法。

3.2 暴露频率

每单位时间某事件发生的(或估计发生)次数。

3.3 严重性

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3.4 可能性

后果事件发生的概率。

3.5 危害

能引起人员的伤害或对人员的健康(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危害=暴露频率_严重性)

3.6 风险

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的综合度量。(风险=危害_可能性)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科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办法,并提供资源保障。

4.3 公司所属单位和基层队伍按要求执行公司jsa管理实施办法,组建jsa小组,指定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的hse管理人员。

4.4 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员工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jsa小组负责记录相关活动,并移交安全人员存档。

4.5 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4.6 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公司jsa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监督基层井队实施安全工作分析;各单位制定jsa审核表和审核计划,每月至少对基层井队时候一次;各单位hse管理人员每季度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反馈实施意见和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5.1.1 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jsa流程见附录)

5.1.2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5.1.3 若初始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

5.1.4 《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已经作过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了风险削减措施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jsa。

5.1.5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现场第一责任人认为预案设定条件已经改变,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5.1.5 以前做过的低风险工作,现场负责人认为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作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5.1.6 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必须进行jsa:

— 无程序管理、控制的工作;

— 新的工作(首次由操作人员或承包商人员实施的工作,新设备、工艺和工序的应用);

— 有程序控制, 但工作环境变化或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未明确的危害, 如: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发生井喷、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 可能偏离程序的非常规作业;

— 现场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5.2 工作安全分析步骤

5.2.1 基层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jsa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jsa方法的人员组成jsa小组,组员至少包括管理、技术、安全和操作人员。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并熟悉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5.2.2 jsa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 工作区域的环境、空间、光线、空气流动、出口和入口等;

—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 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 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任务安全的交叉作业;

— 其他。

5.2.3 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及影响,进行初步风险评估然后并填写jsa表(见附录)。识别危害时应充分考虑在正常、异常、紧急三个状态下的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危害(见附录),同时还应识别危害的影响和可能影响的人群,并应考虑工作场所内所有人员。

5.2.4 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的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lec法(附录:半定量风险矩阵;附录: lec法)。

5.2.5 jsa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该过程宜参照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见附录)。

5.2.6 如果作业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作业任务内容。

5.2.7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 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5.2.8 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的残余风险均可以接受,进行作业前准备。作业应得到jsa小组的一致同意,若残余风险不可以接受,则应制定附加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5.3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5.3.1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才可开展工作。作业许可应同原始风险高低相当,并获得相应属地主管的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3.2 作业前应召开工作安全分析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 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分工及责任;

—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 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并达成一致,方可作业;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意见一致,确认自己清楚地接受了所有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分工及责任后,签字确认。

—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5.4 现场监控

5.4.1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定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5.4.2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5.4.3 无作业许可要求的作业,应由jsa小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巡查。

5.4.4 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事故,应首先停止作业任务,分析事故(事件)原因;jsa小组应立即审查先前jsa,重新进行jsa。

5.5 总结与反馈

5.5.1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总结经验,若发现jsa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向jsa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故、事故,小组应审查jsa,重新进行jsa。

5.5.2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jsa小组提出更新完善该作业任务程序的建议。

5.5.3 由作业任务负责人填写jsa跟踪评价表(附录) 。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公司所属单位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办法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本办法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公司把jsa作为hse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jsa组织专项审核;公司所属单位每季度必须对本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科。

6.4 复核与更新

本办法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6.5 培训和沟通

本办法由公司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安全管理科提供技术支撑。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办法应在全公司范围内沟通。

6.6 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纪委职责

第4篇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的实施,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业产品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的产品(含食品及其相关产品)。

本规定所称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是指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生产许可资质被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而被依法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 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的实施,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实施撤回、撤销生产许可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生产许可的撤回、撤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回生产许可的决定:

(一)生产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导致生产许可项目依法被终止的;

(二)准予生产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许可被终止的;

(三)被许可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决定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四)依法应当撤回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生产许可的决定: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的;

(二)已经取得生产许可但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

(三)依法应当撤销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许可部门或许可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可以作出撤销生产许可的决定:

(一)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生产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两款规定撤销生产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七条 撤回、撤销生产许可,由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撤销下级部门决定的生产许可。

第八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撤回、撤销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撤回、撤销的意见,并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

第九条 作出撤回、撤销生产许可决定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撤回、撤销生产许可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听取被许可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进行核实;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成立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纳。

第三章 生产许可证的吊销

第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一)未按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

(二)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情节严重的;

(三)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

(四)依法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吊销生产许可证,由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办案程序管辖权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负责执行。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被许可人存在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的情形的,应当通报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办案程序的规定,提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理意见,听取被许可人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其听证权利。

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有关听证规则进行听证。

第十四条 在听取被许可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活动结束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被许可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将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书面建议和有关情况,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至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批复。

被许可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准予生产许可部门同意吊销的批复,向被许可人作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负责执行。

第四章 注销手续的办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生产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三)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对生产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由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对因其他情形应予注销生产许可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据事实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准予生产许可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准予生产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公告注销生产许可的被许可人名单或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产许可撤回、撤销、吊销、注销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许可承办机构、执法机构的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生产许可被注销后,被许可人仍继续生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查处无证生产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第5篇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的施工方案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施工方案的程序性

①审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性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②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属于专家论证范围中国地产商

在对属于专家论证范围的施工方案审核时,专家组书面论证报告应作为施工方案的附件,并且,施工方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监理方重点审查完善情况是否符合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的要求。应经专家组论证而没有或虽经论证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监理方应退回施工单位。

(2)审查方案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

(4)应审查在方案计算中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代表性

(5)审核施工所有的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6)施工方案中对设备选用的审核

(7)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内容的审核

(8)施工方案中安全内容的审核

(9)审核施工方案计算部分

①审核施工方案中的各项荷载取值及组合是否合理

②审核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4、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如有较大变动,须按上述程序经监理部审定同意方能改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提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

更多精品来自 简历 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第一条:拟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记要,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 公司《三标整合管理手册》,《三标整合作业文件》,编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签属意见后报总办,由总共办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由项目部报业主(监理)审定后生效,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运行,严禁随意改变。

第三条:如果要修改其中的相关内容和涉及新工艺、方法、新材料的使用,或者要求重新编制的内容,按'第二条'审核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审批时间:

1、 程正式开工前七天报送公司总工办审核审批,时间为2~4天。

2、 报业主(监理)审定时间为3天。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方案)由项目部在两天内送一套回公司技术部门,备查运行实施情况。

第五条:罚款制度:

1. 不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对项目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罚金。

2. 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第二条重新审批的,对项目责任人处以1000~3000罚金。

3. 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对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罚金。

4. 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规定时间返回公司技术部门的,

对项目经理(承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故意不返回的处以3000元罚款。

注:故意不返回:在监理(业主)审定签字生效后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根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 t 50502 一2009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第6篇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南昌市___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

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

一、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

2.报名要求。月日至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月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3.公布名单: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

四、演讲、答辩

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人,评委主任由同志担任。

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名,由担任。

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

4.答辩出题。月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

5.考前准备

(1)预备考场:月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

(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

(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

(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月日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旁听者进场。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

(3)评委入场。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

(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

(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五、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

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

六、公布成绩

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

作,月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考察

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

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

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八、决定任命

月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

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第7篇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实施办法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工作安全分析,识别工作中每个工序、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风险因素,提出保护措施以消除风险或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程度,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属单位及基层队,包括各施工项目部、临时施工现场、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工作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 评估现有的作业;

—— 新的作业;

—— 改变现有的作业;

—— 非常规性的作业;

—— 承包商作业。

2 参考文件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gwdcd1/ems205-2008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gwdcd1/hsems206-2008 对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控制程序

gwdcd1/hsems237-2008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gwdcd1/hsms3023-2008 “两书一表”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作安全分析(job safety analysis简称jsa)注:以下正文中均使用该简称

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目的的方法。

3.2 暴露频率

每单位时间某事件发生的(或估计发生)次数。

3.3 严重性

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3.4 可能性

后果事件发生的概率。

3.5 危害

能引起人员的伤害或对人员的健康(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危害=暴露频率×严重性)

3.6 风险

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的综合度量。(风险=危害×可能性)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科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办法,并提供资源保障。

4.3 公司所属单位和基层队伍按要求执行公司jsa管理实施办法,组建jsa小组,指定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的hse管理人员。

4.4 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员工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jsa小组负责记录相关活动,并移交安全人员存档。

4.5 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4.6 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公司jsa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监督基层井队实施安全工作分析;各单位制定jsa审核表和审核计划,每月至少对基层井队时候一次;各单位hse管理人员每季度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反馈实施意见和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5.1.1 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jsa流程见附录)

5.1.2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5.1.3 若初始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

5.1.4 《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已经作过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了风险削减措施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jsa。

5.1.5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现场第一责任人认为预案设定条件已经改变,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5.1.5 以前做过的低风险工作,现场负责人认为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作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5.1.6 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必须进行jsa:

— 无程序管理、控制的工作;

— 新的工作(首次由操作人员或承包商人员实施的工作,新设备、工艺和工序的应用);

— 有程序控制, 但工作环境变化或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未明确的危害, 如: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发生井喷、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 可能偏离程序的非常规作业;

— 现场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5.2 工作安全分析步骤

5.2.1 基层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jsa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jsa方法的人员组成jsa小组,组员至少包括管理、技术、安全和操作人员。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并熟悉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5.2.2 jsa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 工作区域的环境、空间、光线、空气流动、出口和入口等;

—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 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 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任务安全的交叉作业;

— 其他。

5.2.3 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及影响,进行初步风险评估然后并填写jsa表(见附录)。识别危害时应充分考虑在正常、异常、紧急三个状态下的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危害(见附录),同时还应识别危害的影响和可能影响的人群,并应考虑工作场所内所有人员。

5.2.4 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的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lec法(附录:半定量风险矩阵;附录: lec法)。

5.2.5 jsa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该过程宜参照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见附录)。

5.2.6 如果作业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作业任务内容。

5.2.7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 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5.2.8 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的残余风险均可以接受,进行作业前准备。作业应得到jsa小组的一致同意,若残余风险不可以接受,则应制定附加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5.3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5.3.1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才可开展工作。作业许可应同原始风险高低相当,并获得相应属地主管的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3.2 作业前应召开工作安全分析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 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分工及责任;

—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 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并达成一致,方可作业;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意见一致,确认自己清楚地接受了所有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分工及责任后,签字确认。

—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5.4 现场监控

5.4.1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定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5.4.2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5.4.3 无作业许可要求的作业,应由jsa小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巡查。

5.4.4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事故,应首先停止作业任务,分析事故(事件)原因;jsa小组应立即审查先前jsa,重新进行jsa。

5.5 总结与反馈

5.5.1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总结经验,若发现jsa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向jsa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故、事故,小组应审查jsa,重新进行jsa。

5.5.2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jsa小组提出更新完善该作业任务程序的建议。

5.5.3 由作业任务负责人填写jsa跟踪评价表(附录) 。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公司所属单位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办法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本办法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公司把jsa作为hse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jsa组织专项审核;公司所属单位每季度必须对本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科。

6.4 复核与更新

本办法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6.5 培训和沟通

本办法由公司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安全管理科提供技术支撑。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办法应在全公司范围内沟通。

6.6 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8篇 天然气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一、工程前期工作:

1、当用气单位提出用气意向时,由客户服务部组织公司工程技术部、设计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现场勘查,确定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2、由客户服务部从用气单位提取相关资料(居民用户包括建筑竣工图,庭院管、电网图;非居民用户包括设备使用点位置图、建筑总平面图,庭院管、电网图,用气申请),并将相关资料送交工程技术部。在资料不齐时,客户服务部组织设计、工程技术部、施工单位、用气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交底工作,解决因资料不齐导致工作无法衔接、开展或无法施工等问题。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3、客户服务部根据工程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向工程技术部按序提出踏勘申请,由工程部组织设计、客户服务部联系用气单位(代表)一同参加现场勘察,确定设计方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二、设计委托:

1、由工程技术部根据客户服务部提供的相关用气资料及勘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委托书。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设计在设计委托书的约定时限内完成图纸的设计。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2、在图纸设计完成5个工作日之内,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用气单位(代表)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记录,现场签字确认。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3、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4、会审及修改后的图纸发往陕西新园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从发图之日起最迟5个工作日之内取得施工蓝图并送达工程技术部(设计图纸一式八份:工程技术部1份、监理1份、施工单位6份)。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如果由于白图本身还存在未发现的错误或白图未修改正确导致蓝图出现错误的每处处罚200元。

5、工程技术部在2个工作日之内组织施工单位、设计、监理、用气单位(代表)进行设计技术交底,由设计讲解具体设计思路,交底形成记录,各方现场签字确认。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三、合同、监理委托及补户:

1、《天然气建设安装合同》签订后,客户服务部在1个工作日内将《天然气建设安装合同》复印件送达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根据《天然气建设安装合同》在取得施工蓝图后,于3个工作日之内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进场通知单》,向监理下达《监理委托书》。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2、施工单位依据《施工进场通知单》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在进场前3天需将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审核过的施工方案送达监理、工程技术部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工程技术部于进场前1天将签字后的方案送达施工单位。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3、每月28日由财务部根据用户所交工程款制作补户交款明细表,并将表送达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经过合理排序后分批次下达派工单至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派工单进行补户施工。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4、施工单位接到补户派工单后于15日内完成补户施工。

不按要求完成每批次处罚200元。

5、施工单位完成分批次补户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工程技术部进行核实、验收,在验收完毕2个工作日之内工程技术部以书面形式将补户情况反馈至财务部。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四、工程协调:

1、客户服务部在签订合同前应与工程技术部充分沟通进场时间和工期,根据工程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并与客户协商签订可履行的安装合同,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合同签订时客户服务部应与用气单位协调好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并能有预见性的协调。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2、施工(非公网工程)进场前,客户服务部应与用气方联系好施工所需水、电、库房等事宜,在施工进场前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移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当天移交施工单位。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3、施工期间工程技术部为协调主体,客户服务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对外相关协调。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100元。

五、工程管理:

工程技术部对燃气工程进行整体、全程管理,监理对燃气工程全过程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成本、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负监理责任,工程技术部负监管责任。

监理对工程建设负有监理职责,发现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制止,立即告知工程技术部,并在当日向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以及处罚要求。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40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上报燃气集团,通报陕西天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九监理部,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2、工程技术部对工程建设负有监管职责,对施工全过程中上报的问题或现场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300元。

六、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公示公告牌、安全围挡、警示标志、扰民歉意书等。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施工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安全绳、带工具包等安全防护措施。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3、施工管材运抵施工现场应择地堆放且堆放有序,做好现场管材的防护,必要时应设立警示标志。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4、pe管材、管件等运输中出现野蛮拖拽等损坏管材的行为。

每次处罚50元-100元。

5、施工单位被业主投诉、索赔或工程被业主阻挡(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诸如:工期拖延,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及出行,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业主造成损失的,未按要求恢复环境原貌等)。

每次处罚100元-500元,并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解决投诉、索赔及阻挡,并承担相应的工期违约责任及后期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上报燃气集团,通报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七、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在管沟开挖前联系工程技术部配合探明地下管网情况等隐蔽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管沟开挖成型后施工单位必须报验,经工程技术部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管道安装。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200元。

2、管沟回填时,管道必须用细土或细砂做保护性回填,敷设警示带后用原土回填并夯实。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200元。

3、按要求规范恢复地貌(人行道、路面、绿化带等),必须能通过市政相关部门验收。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300元。

4、凡隐蔽工程、穿越工程,在施工完成时必须经监理、工程技术部、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步施工,不合格必须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200元-500元。

5、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200元。

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200元-5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上报燃气集团,通报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7、土建施工、户内施工、庭院及干线施工等,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签证和其它签证要及时,同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100元。

8、施工单位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预案,报有关部门审批,碰口作业前要有碰口方案及预案,并进行审批。同时由运营部完成停气置换方案的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对碰口处的操作坑进行检查,操作坑必须有上下梯步和逃生通道,达到停气碰口操作时的安全条件。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八、图纸变更:

1、施工单位若在施工中需变更图纸的,必须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向工程技术部提交《变更申请单》,由工程技术部决定是否需要变更,如需要则委托设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2、如图纸变更超过百分之四十,由工程技术部重新出具设计委托书,委托设计单位重新出具图纸,设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白图)。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200元。

九、施工质量:

1、焊接时应先点焊(点焊必须焊透,点焊处有裂纹、气孔、夹渣缺陷时应铲除重焊),然后再全面施焊,焊缝严禁强制冷却。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100元。

2、钢管丝接时螺纹接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钢管的螺纹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断丝或破丝,缺口长度不得超过螺纹的10%,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得用管接头强力对口。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100元。

3、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 以内宜固定托架,数量不应少于一处。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100元。

4、管道防腐必须按照《城镇燃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10.2章要求进行实施:

(1)涂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文件,涂漆前应清除被涂表面的铁锈、焊渣、毛刺、油、水等污物。

(2)涂料的种类、涂敷次序、层数、各层的表干要求及施工的环境温度应按设计和所选涂料的产品规定进行。

(3)在涂敷施工时,应有相应的防火、防雨(雪)及防尘措施。

(4)涂层应均匀,颜色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不得有剥落、皱 纹、针孔等缺陷,涂层应完整,不得由损坏、流淌现象。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500元。

5、套管内应无接头,管口平整,固定牢固;穿楼板的套管,顶部高出地面不少于50mm,底部与顶棚面齐平,封口光滑,穿墙套管两端与墙面平齐,套管与管道之间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墙壁(或楼板)之间用水泥砂浆填实。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100元。

6、管道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吹扫、试压,吹扫、试压施工方案必须报工程技术部和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试压所用压力表、阀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试压前应对管道、阀门、机泵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其开、闭状态符合要求,试压的管道设备不能同时进行其他作业,试压时升压必须缓慢进行,必要时应安装安全阀。埋地管道下沟后,应进行分段试压。试压时注意做好安全警戒和防护,参加人员做到听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试压时盲板和封堵前不得站人,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紧固或处理。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300元。

7、实施办法中未提到的要求,必须按照《城镇燃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进行施工。

不按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500元。

十、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递交自检报告,监理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确认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不具备的监理应责令限期整改,具备验收条件时,由监理通知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运营部、用气单位(代表)一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1、小区庭院工程和室内工程既要美观大方又要符合规范。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100元。

2、立管、围管验收不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五及以上。

处罚50元-100元/根,并在合同约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时处罚100元-200元/根。

3、表后管验收不合格达到百分之十的。

处罚50元-100元/处,在合同约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时处罚100元-200元/处。

4、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技术部在2个工作日之内组织施工单位、用气单位(代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整体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员必须给运营部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工程管线位置交底现场确认。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技术部移交给用气单位。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人。

5、工程建设应严肃工期(验收不合格项整改超出工期按工期超期算)。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须将交工证书、竣工图纸和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工程技术部。若超出施工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处理。

6、工程技术部接到竣工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运营部,并负责办理工程资料的申报及备案手续。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50元。

十一、其他:

1、当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安排时,施工单位、设计、监理、运营部、客户服务部如有异议,原则上先执行再向公司办公室反映协调解决。

不按要求者处罚50元-100元/次。

2、监理在施工过程和工程验收时,不能履职,弄虚作假。

每次处罚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直接上报燃气集团,并通报陕西天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九监理部,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3、所有工程资料不允许代签字。

不按要求每次处罚代签字人50元-100元。

4、工程竣工后3个工作日之内,施工单位将租用库房及水电费结清。

不按要求完成每次处罚100元。

5、所有外委单位派驻分部及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天然气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承诺。

违反的每次处罚200元-500元,并承担承诺相应的后果,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上报燃气集团,并通报相关外委单位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工程建设中如果出现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事故、事件。

公司将根据情况对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的处罚,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上报燃气集团,并通报相关外委单位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第9篇 爆破安全管理程序办法

一、目的、范围及相关制度

1.为严格管理阿鸠田水电站c4标民用爆破物品,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可追溯,制定本程序办法。

2.适用于阿鸠田水电站c4标范围内爆破器材的管理、使用做到全过程控制。

3、特制定相关制度(见附件)。

二、职责

1.材料员

①爆破器材的采购与运输,负责向分承包商索要材料质量有关证件。

②负责向保管员交接清楚所采购材料和有效证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并在点验单上签字。

2.保管员

①解爆破器材的物理性能、主要用途;熟悉爆破器材类 别、编号、品种、规格型号、标志型号。

②熟悉材料的技术标准,能对材料质量作出正确辨别。

③熟悉“材料保管规程”,掌握材料的正确堆放,了解消防知识,严格执行材料收、发制度,正确填写台帐。

3.爆破员

①悉掌握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

②证上岗,遵章守法,听从指挥。

③发现险情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三、工作程序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并确定负责人。

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责任和标准。

3.爆破器材

①采购:项目部物资科提出采购计划经计划、技术、物资会签,上报阿鸠田水电站总指挥部、象达派出所及龙陵县公安局,批准后到指定的分承包商处购买。

②运输:a.运输爆破器材,由项目物资科凭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向象达派出所和龙陵县公安局申请购买。

b.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个人携带爆破器材。

c.在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紧密装载,不得摇动;雷管和传爆线必须与炸药分别装运;禁止抛掷、拖拉、翻倒;在搬运中禁止吸烟及任何点火的行动。

③保管:a.在爆破器材库房未建立前,我单位每个施工支洞各建三个铁皮柜,用3mm钢板封闭焊接,每个铁皮柜个安一把大锁,专人24小时看管。待库房建好后转入库房。

b.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时,须向象达派出所和龙陵县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批合格后发给《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放。

c.爆破器材必须储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发给个人保管,

d.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库房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日光直射,保持空气凉爽;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e.严禁在仓库、辖区内吸烟和用火;性质相抵的爆破器材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爆破材料箱盒堆放必须平放。

f.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并登记造册备案。

④使用:a.使用爆破器材的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和安全操作规程,向象达派出所和龙陵县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b.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器材的领取,由施工队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安全员核对后到库提取。

c.领到爆破器材后,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及时交还入库,并做好登记。

d.禁止非爆破员使用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等。

四、爆炸品需用量

3#、4#施工支洞、调压井和钢管段上平段日需要量

1.炸药:810kg;

2.非电毫秒雷管:750发;

3.火雷管:40发

4.导火索:20m

5.导爆索:300m

第10篇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施行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设定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名称,规范公司和各下属管理处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操作程序,加强施行考核管理,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章程、职责、规定、细则和办法,统称为规章制度。

一、由公司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公司基本规章,统称为章程。

二、由公司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就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事项而制定、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称之为制度。

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之特定事务而制定的管理范围与要求,称之为职责。

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制定的具体贯彻要求与标准,称之为规定。

五、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依据某一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称之为细则。

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特定事务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事项,称之为办法。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各管理处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各管理处办公室;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均负有督促、推行的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公司章程由其董事会制定,并分别依法定程序呈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位)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生效、施行。

第五条制度、职责、规定、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各管理处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董事会或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实施。

第六条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但应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必须统一和规范:

一、内容繁复和条文较多的,应划分章节。

二、分条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根据需要依次分为款、项、目(实际书写时,款、项、目字样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目冠以1、2、3等数字,并加具标点符号。

第八条公司或各管理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相抵触,部门制定。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施行与适用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但规章制度中订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订日期为准。

第十条规章制度规定对某一事项或某一部门适用,则只对该事项和该部门发生效力;如同时明确可适用其他事项或部门,且其他事项或部门没有同样规章制度时,则对其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程度规定时,以特别规定为优先适用;无从适用时,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解释和裁定;仍无法解决时,由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裁定。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修订:

一、局部条款与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尽相符的。

二、局部条款已不符合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的。

三、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规章制度重复、内容雷同,或同一事项所适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其内容是互相矛盾的。

四、规章制度涉及的部门名称与现有名称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五、因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而应配合修订的。

六、其他有必要修订的。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止:

一、规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符的。

二、同一事项已有新的规章制度颁布施行的。

三、规章制度适用的部门已裁并,且无保留必要的。

四、因其他情致使规章制度已无保留必要的。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须规定修订后重新颁布施行日期及废止日期。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考核

第十五条为使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发挥应有作用,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自查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总体评价材料。

二、公司领导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进行局部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对该部门、该管理处的考证材料。

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情况,了解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修订要求与建议,并视实际需要配合做好修订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不了解规章制度而发生违规违纪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明知故犯的,则追究其本人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程序管理办法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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