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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工作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7 07:24:35 查看人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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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工作

第1篇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标准范例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标准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___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建湖县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___供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hhh

本标准审查人:yyy

本标准批准人:mmm

本标准委托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_供电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要求和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___供电公司所属各级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 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dl/t485-1999 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_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宣传报道工作的若干意见

3 管理职能

3.1 ___供电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负责。

3.2 总经理工作部是供电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牵头负责宣传报道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基层单位宣传报道工作情况、推广交流经验,并负责总结、评比、汇总上报、表彰先进等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指导思想

企业宣传报道工作要以_理论、江总书记“____”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新闻宣传为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电力改革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把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创建国网公司一流示范供电企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4.2 奋斗目标

全面完成省电力公司新闻中心和本公司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省公司考核8种报刊用稿800篇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3000篇以上;多出精品,多上重头稿,为中心工作服务,宣传优质服务常态机制,继续抓好电力报刊发行工作,圆满完成发行任务;继续抓好新闻报道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通联、组稿、新闻报道队伍建设、读报用报评报等各项工作,继续办好《__供用电》和内部信息,做好摄录像工作,抓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继续努力保持在华东电网、省电力系统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3 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调

4.3.1坚持把服务中心、推进一流作为我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向。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公司以创一流为主线的各项中心工作的宣传,结合同业比较、国际比较、建设学习型企业和企业文化建设四大管理工程,以及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电力营销、科技进步、供电优质服务等工作搞好报道工作,对创一流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先进典型及时开展报道,对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感人事迹和崭新精神风貌及时开展报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多出精品、多上重头稿、深度稿,为推动和促进创建国网一流示范供电企业提供正确的舆论引导,发挥推动和促进作用。

4.3.2坚持把紧贴实际、准确及时作为我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原则。实践产生新闻,新闻要紧贴实际。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和部署,按实际需要开展工作,以实际效果检验工作,使得新闻宣传工作更加具体实在、扎实深入。我公司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在及时性上下功夫。要做到大事要闻不漏报,先进典型有计划地组织报道,大题不能小报,小题不能多报,重点稿件要策划,要把电力报刊和地方主流媒体作为主渠道,多发稿和均衡发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美誉度。

4.3.3坚持把正面宣传、鼓劲促进作为我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基调。新闻宣传工作要紧贴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做到鼓劲不泄气,帮忙不添乱。不要为上稿而上稿。所有宣传报道的稿件都要为提高公司的新闻美誉度服务,为创建一流供电企业增光添彩。

4.4 基本任务

4.4.1 增强创新意识,把新闻工作做新 做活

各级人员要在思想上克服错误观念,以竞争的态势对待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与时俱进。班组鲜活的事例要善于发掘。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与加大与电力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友好协作关系。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及时把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反映上来。在搞好面上宣传报道的同时,以动态报道、典型报道、述评言论相结合,使宣传报道有重点、有声势有规模,使我公司在系统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

4.4.2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办好《__简讯》

《__简讯》每季一期,要办得不声有色,为弘扬正气,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唱好主角。

4.4.3 运用现代化手段,多形式、全方位地搞好新闻宣传

首先要搞好影视新闻宣传及声像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落实专人负责摄录像设施的管理。重要活动重大新闻都要有声像和图片资料。同时精选精彩的新闻对外宣传。其次,公司发挥画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和作用要依据各自的特点,组织稿源,精心编排。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强化舆论的指导性。

4.5 基本方法

4.5.1 全员参与,激励员工参与

4.5.2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制。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各基层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完成下达的新闻报道的任务,并制定《奖惩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4.5.3 各单位要健全通讯报道组织,由支部书记或单位行政正职任组长,细化指标强化考核。

4.5.4 凡通讯员写出稿件,由各所属支部书记审核,总经理工作部审定,凡宣传公司整体报道或宣传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稿件,必须报公司党委书记把关。

5 检查与考核

5.1 宣传报道工作由公司党委分管领导进行检查指导和组织考核。

5.2 同时按通用考核管理标准的规定检查考核。

第2篇 某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广大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三、工作宗旨和职责

(一)工作宗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为集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团党委统一领导后勤集团的新闻宣传工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工作。

(三)集团的宣传工作必须遵循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的有关规定。

四、刊物宣传管理

(一)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刊物以学校和集团刊物为主体,如各单位有重大活动需要重点宣传,可考虑出版专刊。

(二)集团刊物由集团党委主管,主要负责通讯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主办,具体负责通讯的组稿、编辑、印刷、发放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刊物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核。

(三)发放范围包括学校领导、院系部处、学生班级,集团各班组、员工宿舍等;对外用于校际间的赠阅交流。

(四)每期集团刊物的印刷成品应在年底装订成册,以备存档查阅。

五、网络宣传管理

(一)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是全校师生员工获取、了解后勤信息的重要渠道,是集团与全校师生员工交流的主要媒介。集团各单位要增强利用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进行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网络宣传的工作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需上传至校园网的稿件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批。各单位分配有集团门户网站后台账号和密码,信息发布需经本单位总经理或支部书记审批。

(三)各单位在网站上发布的宣传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宣传信息进行检查监督,对各单位发布的信息有编辑和删除的权利。

六、集团对外的宣传管理要求

(一)集团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集团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新闻媒体投送宣传报道信息,或私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集团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投送报道信息,必须经过集团党委书记或总经理的审核批准。

(三)集团各单位主动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必须事前将采访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报集团领导审核,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在接到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的请求后,必须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报集团领导和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采访全程须安排专人陪同,并明确提出对其作品进行审核的要求。

七、宣传队伍管理

(一)为及时汇集各单位的新闻信息,集团建立宣传员队伍;作为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各单位应对其工作予以重视和提供支持。

(二)各单位建立宣传小组,宣传主管由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担任,宣传员的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员职责

1.收集整理新闻线索,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并送达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审阅。

2.参加党政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3.召开本单位的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本单位的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根据工作情况向集团党政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宣传稿费管理

在集团刊物和后勤门户网站宣传专栏上发表的文章,集团党委按下列规定给予稿酬:

(一)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

(二)各单位上传的文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三)在报纸和网络同时刊出的文章不重复付费。一篇文章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

九、本办法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

十、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2:新闻发布审批单

第3篇 体育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院良好的发展环境,理顺宣传秩序,促进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凡向校外宣传媒体投送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稿件,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阅认可并备案。

二、学院向上级单位上报信息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综治和维稳工作信息、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由人保处或总务处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学院党委办公室。通过网络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在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

三、学院内部刊物、电影、录像、标语等宣传媒介均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内容严格把关。

四、校内各部门、学生团体自办刊物,如系报、班刊、社团刊物等,须先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时须写明办刊宗旨、板式、主管部门、编辑机构、发行方式和范围、经费来源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书面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经学院党委办公室批准,予以登记后方能印行。每期刊物除主管部门审稿外,发行时须交学院党委办公室一份。

五、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须健康向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要保证其思想性、政治性、先进性,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六、上网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严禁接受与传播_、黄色信息。

七、各部门须在校园网发布相关信息时,须遵照学院规章制度办理。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八、各部门自主管理的网页,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页维护。要确保网页内容准确无误与及时更新,并要确保信息安全。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网页进行检查。

九、各部门、学生团体的通知、公示材料、宣传标语、海报、广告等要控制合适的字体(画面)大小,并按学院统一部署张贴或悬挂于指定地点,严禁四处乱贴、乱挂。张贴或悬挂的宣传品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及时收回,严禁只贴或只挂不收。利用宣传板进行宣传的,也要在规定地点摆放,并及时收回。

十、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十一、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二、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4篇 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_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 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 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任何单位不得用博湖县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十二条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一般不宜举办新闻发布会。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申报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主管部门的认定书或证明书。

第三章 新闻通气会

第十三条 根据博湖县工作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可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内容:

(一)博湖县颁布的部门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制定的工作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

(三)以博湖县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

(四)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业务活动;

(五)经局领导批准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新闻通气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须在新闻通气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需要通报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召开新闻通气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新闻通气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通报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六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必须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备案后可自行组织。

第十七条 新闻通气会不邀请境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

第四章 记者招待会

第十八条 凡以回答记者提问为主的事项,可举行记者招待会。主要内容:

(一)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的专业性、专题性工作;

(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有关博湖县的事件或活动;

(三)博湖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大项目或事件;

(四)各种必要的答谢活动。

第十九条 记者招待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在记者招待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记者招待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第二十一条 记者招待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个别确需举行的,应提前15日报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第五章 记者采访

第二十三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领导,由县委宣传部会商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予发安排。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第二十四条 国内记者对各部门的专题采访,由县委宣传部商相关部门领导,确定接谈人员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境外记者的采访事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外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接待采访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区外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拟定接待采访计划,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的电话采访,遇有特殊情况,县委宣传部与外事部门商议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准口径答问。

第六章 新闻报道

第二十九条 凡涉及到博湖县方针、政策和发展方向等政策性比较强的报道,发表前要遵循宣传纪律报送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重大_社会事件、恶性事故、涉外和涉台港澳事件等)的报道,要加强统一管理。博湖县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归口协调,报请县主管领导批准或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道或对外辟谣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后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第三十二条 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博湖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盖章后,方可发表。

第三十三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做报道的,有关部门应提前10日与县委宣传部联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第三十四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重大新闻宣传报道,需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博湖县组织的新闻宣传活动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起草,县委宣传部或主管领导审定,有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 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的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博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博湖县委员会办公室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5篇 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_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 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 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任何单位不得用博湖县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十二条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一般不宜举办新闻发布会。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申报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主管部门的认定书或证明书。

第三章 新闻通气会

第十三条 根据博湖县工作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可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内容:

(一)博湖县颁布的部门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制定的工作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

(三)以博湖县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

(四)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业务活动;

(五)经局领导批准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新闻通气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须在新闻通气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需要通报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召开新闻通气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新闻通气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通报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六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必须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备案后可自行组织。

第十七条 新闻通气会不邀请境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

第四章 记者招待会

第十八条 凡以回答记者提问为主的事项,可举行记者招待会。主要内容:

(一)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的专业性、专题性工作;

(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有关博湖县的事件或活动;

(三)博湖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大项目或事件;

(四)各种必要的答谢活动。

第十九条 记者招待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在记者招待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记者招待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第二十一条 记者招待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个别确需举行的,应提前15日报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第五章 记者采访

第二十三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领导,由县委宣传部会商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予发安排。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第二十四条 国内记者对各部门的专题采访,由县委宣传部商相关部门领导,确定接谈人员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境外记者的采访事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外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接待采访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区外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拟定接待采访计划,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的电话采访,遇有特殊情况,县委宣传部与外事部门商议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准口径答问。

第六章 新闻报道

第二十九条 凡涉及到博湖县方针、政策和发展方向等政策性比较强的报道,发表前要遵循宣传纪律报送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重大政治社会事件、恶性事故、涉外和涉台港澳事件等)的报道,要加强统一管理。博湖县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归口协调,报请县主管领导批准或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道或对外辟谣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后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第三十二条 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博湖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盖章后,方可发表。

第三十三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做报道的,有关部门应提前10日与县委宣传部联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第三十四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重大新闻宣传报道,需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博湖县组织的新闻宣传活动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起草,县委宣传部或主管领导审定,有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 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的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博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博湖县委员会办公室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6篇 学院委员会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委员会加强宣传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在全院范围内施行。

第二条 党委宣传部是学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新闻办公室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内外宣传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宣传部要经常组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研究加强学院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学院宣传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第四条 学院各报刊、电视台、广播台、网站等新闻宣传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编播水平,繁荣学院文化事业,在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要自觉接受宣传部的指导,要及时向新闻办公室报送样书、样刊、样报。

第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院内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和宣传品。学院职能部门、院所和群众团体编印或在院内发放非学术性宣传材料,须事先报新闻办公室审批。

第六条 社会新闻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单位或受访人要及时向新闻办公室通报,或请采访者到新闻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由新闻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第七条 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各单位要给予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学院的宣传制度和保密制度,注意维护学院的形象。对把握不准的情况,受访者不得擅自发表规定;涉及学院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由学院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第八条 学院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宣传部和新闻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特别重大的活动,发放记者'采访证';职能部门和院所等单位组织的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宣传报道者,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三天前报新闻办公室,并于活动举办前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宣传相关文字材料及电子版,同时要积极热情地配合记者的采访,协助新闻办公室部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团体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各类全院性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活动,须报宣传部审定批准并登记备案;邀请院外人员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主办者须对拟邀报告人的政治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并事先征得报告人单位党组织的同意。院所或单位内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各类小型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活动,由同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第十条 加强对院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规范有序。严禁_、迷信、淫秽、凶杀、暴力、伪科学等类制品在院内传播。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在院内开设网吧或从事文艺演出、影像播放等文化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为净化学院育人环境,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对院内的广告宣传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院内或学院周边地带设置悬挂灯箱、路标、横幅、广告牌等广告宣传品。确因工作需要或有利于学院事业发展的广告宣传,须报新闻办公室审定批准,并统一规划、确定发布时间、位置和形式,并将相关资料报党委宣传部备案。院内单位、团体和个人发布公告、启示、通知、海报等日常工作和生活信息,须到广告栏张贴,并做到内容健康、书写规范。

第十二条 学院宣传橱窗、公告栏、阅报橱窗等宣传环境设施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具体实施。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建相关宣传环境设施。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党委统一安排,做好各自负责的宣传橱窗等的内容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宣传内容健康向上、设计美观大方。

第十三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作出相应处理,给学院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建安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建安分公司2022年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2022年是__公司'文化提升年',是建安分公司'树形象'之年,为了使各单位明确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员工合力,塑造分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特制定如下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基层各单位和机关各部室,共分两个层次考核。

基层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单位为第一层次,只有专职政工员的单位为第二层次。

二、考核内容

1、对公司及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动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展及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的报道。

2、对集团公司、__公司和建安分公司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报道,对重点工作、民生问题等工作落实情况的报道。

3、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内容或党群部的统一约稿要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4、对上级部门或分公司采访,相关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政工员和机关部室负责人要及时联系和积极配合。

三、考核办法

来稿稿件和用稿稿件分别按百分制考核。

1、来稿考核:第一层次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12篇,第二层次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8篇,文艺稿件也计入考核。完成投稿数量为100分,每增加一篇加5分,完不成的按百分比扣减。

2、用稿考核:每月被上级媒体或分公司网站、《建安动态》采用的稿件,第一层次不得少于5篇、第二层次不得少于3篇,完成刊登数量为100分,每增加1篇加10分,完不成的按百分比扣减。

3、重要约稿考核:对于分公司和上级布置的重要约稿任务,要保质保量完成。否则由书记、副书记或专职政工员在政工例会上说明情况。

4、责任考核:一个月考核不满200分的单位,书记、副书记或专职政工员在政工例会上说明情况;两个月考核不满200分的单位,项目经理、书记(副书记、专职政工员)到生产经营例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三个月考核不满200分的单位,党总支介入和党政负责人谈话,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

5、稿费发放办法:

(1)分公司稿件采用办法:被《建安动态》、《建安网站》采用,每篇稿费50-80元;被《__网站》、《__人》采用,每篇稿费80-100元;被集团公司和市级媒体采用稿费100-150元;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每篇稿费200-400元。各层级500字以内按最低稿费计算,800字以上按最高稿费计算。

(2)各基层单位稿件采用办法:在分公司稿费的基础上建议进行100%的奖励。

6、投稿程序:所有稿件需经各单位书记、副书记、政工员审核后报送,对外报送的消息、通讯稿件必须经分公司党群部长、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逐级审核。被__公司以上层级采用的稿件,作者需把采用媒体或原始资料(复印件)告知党群工作部。

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政工员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负责收集本单位、本部室稿件,严格把关,禁止抄袭,并积极为其修改,不断提高稿件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支持党支部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稿酬兑现。

来稿请注明单位、稿件名称及作者。统一发送至___(邮箱),并用电话或在党群部qq群内告知。

四、本办法自2022年3月起执行。

第8篇 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和指导,实现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和_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宣传工作应当为各级领导了解实情、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立足全局,服务中心工作。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_检验检疫把关服务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讲求时效、正面宣传、严守纪律的原则,实行逐级审核、分类管理、定量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列入_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项目。

第四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完善工作机制,为信息宣传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息宣传工作受_检验检疫局党组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统一管理_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培训、考核,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宣传稿件,组织新闻发布及协调新闻媒体采访,组织信息宣传调研和大型宣传报道活动,编发_检验检疫局主管主办的刊物,起草拟定_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分支局、办事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以下统称“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

(一)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宣传工作,办公室或综合部门具体承办信息宣传工作,该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宣传组长,指定1-2名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通讯员,报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备案。

(二)信息宣传组长是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协助配合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约稿、调研、采访、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稿件搜集、采编、报送、统计等工作。

第八条总局政务信息直报点单位自行向总局办公厅信息处报送本单位一般性工作信息,敏感、重要信息须经_检验检疫局审核签发后再报总局。

第九条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_检验检疫局需要向社会、新闻媒体发布的重要工作、新政策、新措施及需要对外说明、澄清问题,统一由新闻发言人或经_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其他人员发布。

第三章原则与要求

第十条信息宣传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准确客观的反映检验检疫工作的各项成果,杜绝假、虚、偏,不得假想推断,不得擅自引用未经核实的网络或媒体信息。特别是数据要精准、分析要全面深刻、建议要切实合理。

(二)时效性原则。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编报信息宣传稿件。时效性滞后的信息,原则上不予采用。具体时效要求见“附件1”。

(三)正面宣传为主原则。应正确把握政策导向和舆论导向,正面反映_检验检疫把关服务的工作成效,树立检验检疫良好形象。特别是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及时阻断谣言,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守工作纪律原则。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宣传稿件审核,严禁有偿新闻和借新闻宣传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在非工作场所或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微博及其他任何形式谈论涉及检验检疫敏感工作的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宣传稿件实行逐级审核制度。

(一)一般性信息宣传稿件实行本单位领导、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编辑和领导三级审核,重要信息宣传稿件须报_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领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上报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的稿件,不得越级上报。

(二)通过审核的政务信息,由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以_检验检疫局名义统一对外报送。

(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包括声像、图片、文字、超文本文件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资料。

第十二条调研约稿制度。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不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要点,并适时对重要选题开展集中联合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检验检疫特色的专题信息和宣传报道。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信息宣传约稿及调研工作,积极配合调研,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地完成约稿任务。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信息宣传稿件内容要求和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宣传稿件编发、接受媒体采访、摄影摄像申报等工作。稿件内容要求见“附件1”,工作流程见“附件2”。

第四章 考评与奖励

第十四条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统计通报。

第十五条信息宣传考评方法

(一)分类管理。依据各单位所属序列、职能范围和业务量情况分类并结合职能、业务调整情况对分类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分类情况见“附件3”。

(二)信息宣传定量任务。各单位应依照本规定要求完成所属类别相应信息、宣传定量任务。任务完成值以被采用的信息、宣传稿件计数。定量任务及分值标准见“附件4”。

(三)责任追究。

1、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扣1-5分:重大、突发事件迟、漏、瞒报,报送虚假信息,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做负面宣传,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重大信息宣传约稿,影响全局信息宣传整体工作的;未按要求完成《中国国门时报》和《中国检验检疫》杂志订阅任务的。

2、出现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经_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报送虚假信息,做负面宣传,在全系统内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不良影响,被总局通报批评的,按工作质量事故处理。

(四)信息宣传工作列入_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的内容,具体扣、加分标准依照_检验局每年度发布的绩效管理相关评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_检验检疫局实行信息宣传稿件稿酬制。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稿酬标准,统一向局内各单位及为_检验检疫局主动做正面宣传的新闻媒体工作者计发稿酬,每年度计发一次。稿酬标准见“附件4”。各分支局可以参照该标准自行计发信息宣传稿酬。

第十七条表彰和奖励。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评选_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每季度评选季度好信息、好新闻1-3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信息宣传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辽检办[2010]56号)同时废止。

第9篇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__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_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_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心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__局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第二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各处、研究室分工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三条 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地方、__局领导视察检查中心,或参与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中心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监测及海域使用技术支撑等业务重大调整和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的重要讲话、重大科研成果及重要文章等信息的对外发布。

(四)“秘书工作”_重大改革举措、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对新闻媒体采访中心领导或者向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五条中心重大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主题和中心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有关参考资料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协助提供。

第六条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中心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中心设立新闻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二)拟定中心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

(三)组织实施中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检疫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_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积极作用,保证新闻宣传工作统一协调,增强新闻宣传的导向性和有效性,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_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受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_局)党组领导,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_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指导_检验检疫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各分支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条 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闻宣传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新闻宣传管理

第五条 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或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对检验检疫重要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

(三)审核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宣传稿件、对_局重要活动的报道以及_局主要领导重要活动报道。

(四)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五)组织或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检验检疫工作;

(六)组织对涉检验检疫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各分支局新闻宣传工作;

(八)组织汇编、制作反映_检验检疫工作的影像、图片和文字等宣传品。

第六条 _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工作业务范围的新闻宣传稿件的收集、采编、撰稿等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接受_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新闻媒体采访。

第七条 各分支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并实施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发布、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以及检验检疫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向_局办公室通报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动态并报送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检验检疫工作,丰富宣传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检验检疫良好形象。

第九条 新闻宣传工作纳入_局绩效管理。由考核责任部门按《_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条 各分支局要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通讯员队伍,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备条件;在人员、经费、设备上予以必要保障,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 _局系统内刊物新闻宣传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文责自负。未经批准不得转载境外媒体文章,不得直接采用国际互联网上未经核实的消息。

第三章 新闻发布制度

第十二条 _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发布预案。

新闻发布工作包括新闻信息采集、发布策划、发布实施、舆情反馈等方面。新闻发布形式,可根据需要,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集体或单独采访、新闻公报及新闻发言人发布电视讲话、书面发布新闻、检验检疫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

第十三条 _局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受_局领导委托,就_检验检疫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工作部署、活动和重大事件等,对外发布新闻或消息。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的新闻媒体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邀请。

第十五条 _局新闻发布的文字稿件及有关背景材料,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新闻发布稿,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重要、敏感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新闻口径须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批准;重大问题和涉质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口径,须报_局主要领导批准。

_局各部门需要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的事项,应提前与办公室协商,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分支局新闻发言人由该局主管新闻宣传的局领导担任。

分支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分支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应将发布会情况报_局办公室。

涉及重大、敏感的工作内容和涉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须报_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未经授权新闻发言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消息;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_局或分支局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提前透漏相关新闻消息。

第四章 新闻媒体采访协调

第十八条 新闻媒体及记者对_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协调,由_局办公室统一协调。

_检验检疫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包括声像、图片、文字、超文本文件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资料。

第十九条 新闻媒体对日常检验检疫工作提出的采访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采访的内容批转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供新闻口径或背景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接受采访或答复新闻媒体。

第二十条 新闻媒体对涉及重大、敏感的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突发事件提出的采访申请,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新闻口径和背景材料。

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新闻发布稿,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总局新闻办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接受采访或答复媒体。

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安排检验检疫部门就重大、敏感的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涉检验检疫突发事件对外发布新闻或接受媒体采访的,须报总局新闻办同意。

第二十一条 需要当面接受媒体采访的,确定接受采访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推诿,接受采访人员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新闻口径回答媒体。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接到境外媒体采访申请,应及时上报,由_局办公室报告地方党委对外宣传主管部门及外事部门,并报总局新闻办同意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境外媒体发布新闻,不得擅自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包括电话采访),不得擅自向境外新闻媒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关质检工作的信息资料,不得提供任何保密法禁止提供的

资料。

第二十三条 _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地方媒体、中央新闻媒体驻各地分支机构、记者站。各分支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

第五章 对外网站新闻宣传管理

第二十四条 _检验检疫网站是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的重要窗口。办公室统一管理_局网站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分支局在子网站发布政务新闻信息,按照《_检验检疫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网站发布检验检疫政务新闻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高效、权威的原则。

网站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网络内容管理的要求。不得发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增强检验检疫权威正面信息在博客、微博、论坛、社交媒体的传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维护检验检疫形象,影响和引导舆论。

第六章 网络舆情监测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制度、重大舆情会商制度,加强舆情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持续提升舆情管理和舆论引导水平。开展舆情统计,科学实施定量定性分析,持续提高舆情分析研判水平。

第二十八条 _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_检验检疫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监测,要明确一名处级领导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工作。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的专职或兼职队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思维敏捷、熟悉业务和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监测员。

第二十九条 网络舆情监测范围包括互联网各大知名网站、网络社区、论坛、微博等。网络舆情监测内容包括疫病疫情、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内容的各类网络舆论与言论信息。

第三十条 根据网络舆情监测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一般舆情、重要舆情、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是指各网站涉及疫病疫情、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报道文章、新闻动态;重要舆情是指涉及检验检疫的突发事件、负面舆情或涉及_检验检疫局的敏感舆情;重大舆情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引起国际广泛关注的网络舆情。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的舆情监测,坚持舆情监测常态化,全面搜集各种信息,重点媒体要重点监测,重要、重大舆情要全面实时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引导。

第三十二条 实行网络舆情监测动态报告制度。

(一)每周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一将上一周监测的网络舆情情况报_局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内容包括标题、正文、来源网站、刊登日期以及链接地址。

(二)即时报告制度。网络舆情监测员发现有关_检验检疫的重要舆情或重大舆情时,应立即上报_局办公室。

(三)专题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热点事件,可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在日常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性舆情专报上报_局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办公室对上报的网络舆情监测动态报告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编写《网络舆情摘要》呈报局领导,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对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对外统一引导口径。

第七章 突发事件新闻应对管理

第三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涉检验检疫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培训,经常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处置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在突发事件或敏感舆情、重大疫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发生或发现后,应立即向_局办公室报送情况,并随时上报进展情况。

第三十六条 凡涉及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有关的新闻宣传稿件,经报送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_局办公室,经_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向媒体提供。

上述涉及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重要新闻,_局必须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审定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或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

第三十七条 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启动新闻处置预案。迅速成立新闻处置机构,统一领导新闻处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督促相关人员执行预案。

(二)开展舆情监测。对社会舆论情况实施全过程监测,收集媒体报道,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应持续关注媒体动态,防控相关不良舆情发生和多次传播。

(三)形成文字材料。负责文字材料的有关人员迅速收集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撰写情况说明,起草问答口径,做好新闻发布的文字材料准备工作。

(四)组织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采取适当形式发布消息,说明情况,将采取的措施、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媒体和公众。

(五)保持媒体沟通。要妥善做好媒体采访,选派专家或专业人员回答媒体和公众的咨询,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

(六)评估处置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新闻处置工作,评估处置结果,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坚持第一时间的原则,快说事件,慎报原因,持续发布,全程跟踪效果,迅速控制事态,果断及时引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媒体的舆论监督,站在公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立场分析和处置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完善细化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 石油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__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宣传工作,唱响建设销售终端网络的主旋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推进公司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营业室的内外部宣传工作。

第三条宣传工作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弘扬正气、鞭笞歪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必须具有以下特性:

(一)导向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树立品牌;有利于鼓舞和激励职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有利于增进社会理解,保持公司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和谐企业。

(二)真实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颁布虚假不实报道。

(三)先进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内容应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借鉴意义。

(四)时效性。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五)激励性。广泛宣传为公司无私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勇于开拓创新。

第四条公司内部宣传工作包括:公司领导讲话稿、文件、会议材料等的内部宣传。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禁私自将公司领导讲话稿、文件、会议材料等交给新闻单位颁布,或未经请示擅自在网络或其他平台公布。

第五条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

(一)在公司、产品经销公司、集团公司之外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宣传。

(二)公司制作的、向公司或集团外流通、或虽在公司、集团内流通但可能向外扩散的,非经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正面宣传公司形象的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宣传单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媒体进行采访等活动。

(四)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媒体见面会、新闻颁布会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通讯员及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相关人员为成员。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颁布和公司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向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和新闻稿件、在网络上公布相关情况和新闻。

公司对外宣传、对外声音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

公司要重视和支持宣传工作,设立通讯员,及时报道最新动态。

第七条分工与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

对本单位在网络建设、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党建工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新动态整理上报;

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增强员工凝聚力,激发集体荣誉感;

要经常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

(二)公司全体员工

都应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宣传自己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企业取得的喜人成绩,切实将自己融入到企业中来,树立'企业兴则我兴,企业荣则我荣'的意识,维护企业利益,塑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

第三章宣传载体与宣传内容

第八条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宣传橱窗、宣传栏及各类会议宣讲等形式;

外部宣传主要通过公司网站、集团公司刊物《__石油报》、集团公司网络电视、集团公司网站和社会媒体,宣传公司动态和形象。

第九条公司宣传报道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组织工作重要情况和典型;

(三)上级领导参加公司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四)上级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章制度、重大措施和公司发展运行的重要信息;

(五)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的讲话等;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活动、团队建设和职工培训等;

(七)时事评论、文学作品。

第四章宣传细则

第十条公司要指定通讯员负责宣传稿件写作、信息收集等相关宣传工作事务,要积极配合通讯员的工作,提供信息、提供方便。

(一)公司每月的重要新闻、行业动态由综合办公室汇总整理,编辑、排版后由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发表。

(二)员工原创散文、诗歌、随笔等内容,由员工投稿,经综合办公室筛选后发表。

(三)综合办公室在收到员工投稿后,要做好稿件的审核、校对和排版工作,保证稿件的质量。

(四)公司员工应积极投稿,凡经审核后采纳的文章公司将根据稿件的内容支付稿费。

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司发稿数量,根据部室及员工年度的发稿量,在年终设置相应的奖项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网络宣传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及集团网站信息的更新;颁布公司重大举措、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讲话、相关行业动态等信息。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站维护,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确保网站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建设并管理好公司内宣传橱窗和宣传栏,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外部媒体报道管理。

(一)建立与地方媒体良好的沟通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向集团以外的媒体宣传报道信息时,公司需由主管宣传的领导审核签字;各部室需交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登记,提交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能外报。

(三)新闻媒体的采访和约稿。外界媒体需要对公司领导或公司有关部门采访时,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分管宣传工作的公司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采访对象和综合办公室审核,分管宣传工作的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后方可外报。公司各部门需要联系媒体进行采访事宜,须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公司需要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时,须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采访内容须企业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重要稿件须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级新闻媒体进行批评、监督类采访时,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及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汇报,同时做好媒体解释说明工作。公司各部门不得私自接受

媒体采访,对外新闻颁布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对外媒体的唯一声音和渠道。非公司新闻发言人在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时,应告知对方与公司新闻办公室联系采访事宜。

第十四条对重大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容易引发矛盾和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及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重大活动需进行对外宣传报道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前制定报道计划,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遇有突发事件,公司机关各部室须严格按照《产品经销公司新闻颁布工作指引》中的第四章'突发事件的新闻颁布工作'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通讯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违反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要做好保密审核把关,不得将公司内部保密信息登载在公司内刊或告知外部媒体。

如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宣传工作考核

第一节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公司将于每年初下达工作任务,并于每年末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一般和较差的单位不能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

第十八条公司将在每个季度对公司机关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节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十九条领导重视,支持力度大,为宣传工作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能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者工作积极性。(10分)

第二十条能遵守公司宣传纪律,能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宣传工作制度开展工作。(10分)

第二十一条对公司、本科室的工作动态、先进事迹能及时、准确进行宣传报道。(10分)

第二十二条能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宣传和培训活动。(20分)

第二十三条能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宣传任务。(20分)

第二十四条宣传工作能紧紧围绕公司的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公司、本科室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方法、制度措施和工作中出现的新动态、新问题、新经验以及一些突发事件等。(15分)

第二十五条宣传稿件内容真实、准确,能代表公司、本科室工作特点,文字内容能达到总结全面、分析清晰、思路新颖、观点明确、实绩突出。(5分)

第二十六条《经销简讯》能送达到一线站点,一线员工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5分)

第二十七条有公司、本科室宣传阵地,配备一定的宣传工作所属设备。(5分)

第三节相关细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科室要注重培养宣传工作人员,努力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每月一篇宣传稿件。稿件每月10日或25日送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简练,并注明报送时间、单位及撰稿人姓名。

第三十条需要报送公司的宣传稿件,标题为二号黑体宋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图片为jpg格式,不能附在文档中上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学校宣传橱窗规划建设、布展、管理和使用。

2.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策划、宣传材料设计制作、展览设计布展等工作。

3.协助学校的宣传环境布置工作,并参与院系、部门重大活动的宣传环境布置工作。

4.协助策划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

5.负责爱国主义教育网的内容更新与维护。

6.负责宣传部书籍、刊物、音像资料的登记、管理和外借工作。

7.负责宣传部的生活福利工作。

8.完成部领导、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 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___省___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在______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使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原则。要紧密围绕全面贯彻___省___系统的中心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主动性、真实性和保密性的工作力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任务。必须是反映______系统中心工作及发展中的重要情况,针对全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全局工作的部署和科学决策的实施,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服务;为贯彻落实______“1134”发展战略,特别是要围绕打造“诚信___、数字___和文化___”做好宣传服务。

三、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党和国家及___系统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正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各级领导在各个时期所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和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稿件;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下级单位的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人员培训。

四、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___省___系统工作部署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群众的反映,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上级领导同志检查工作时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主要是“两烟”经营工作、专卖管理和全系统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问题和新经验;重要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监督与群众意见;重要信息资料。二是上报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要准确可靠、不得虚构,报送要及时、不得延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重点,要突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要重视预测、预警信息和宣传工作,要有新意并突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

五、对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热爱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行业或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掌握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协调能力;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凡因工需要不再从事此项工作的,在工作交接前,各单位要选定新的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省局(公司)负责全省___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各级局(公司)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局(公司)及其部门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整体服务功能,坚持分层次服务的原则,以为本地区服务为重点,积极为上级和下级所辖单位服务。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机构,明确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职责。在上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时,要根据上报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不同的性质和要求,严格区分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特点,不能混淆,更不允许一稿多投。全省___系统的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由各级___专卖局(公司)办公室(或宣传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省局(公司)办公室为系统新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省局(公司)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级范围的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凡涉及全省___系统全局性的重要新闻、信息,由省局(公司)办公室报经省局(公司)领导审定同意后对外发布,其他各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系统全局性信息。对各类社会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接受其采访,统一由各单位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接洽和安排。

七、要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的送审签发制度。各单位发布的信息和宣传稿件必须认真执行审批签发制度,拟上报的信息和发布的新闻稿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审核并呈送主管领导审定后签发。要坚持新闻宣传“内外有别”和注意保密的原则,对不适宜对外公布的系统内重大事项,要严防以各种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各类内部资料和信息要报经单位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提供或发布。因信息提供和报道失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八、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一名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制定措施,提供保障,抓好落实。

九、要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基础建设。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和值班制度,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机构要配备信息处理设备,并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制度职责大全。

十、要落实目标责任和表彰鼓励先进。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要立足于国家局、___省委、省政府的情况反映和《______工作动态》。除《______工作动态》刊发的信息外,每季度至少在国家局或当地的党委、政府的信息刊物上登一至两条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要立足于全国___行业内一报一刊一网站和地方报刊等新闻媒体。每月至少在《东方___报》、《中国___》和国家局网站上刊登一篇稿件。长春、___市局(分公司)每月要至少刊登两篇稿件。

评分标准:实行_计分,加权累计评分的办法。计分以刊发一条信息或一篇新闻宣传稿件为单位。一级计5分,包括《中国___》、《中外___》、《东方___报》,国家局《国烟办通报》、《领导参阅》、《___政务信息》、《情况反映》、中国___网站;二级计3分,包括《______工作动态》、“”网站、市级以上党委、政策信息和宣传媒体。_计1分,其他信息宣传媒体。计分公式:

总分数=一级数量和×5+二级数量和×3+_数量和×1

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情况(包括数量、种类、信息报刊名称及稿件复印件)报省局(公司)办公室。省局(公司)按季度在《______工作动态》或“______在线”网站上通报各单位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情况和得分。依据评分情况,省局(公司)每年对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情况通报全系统。

第14篇 医学院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学院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1、按照网络信息发布的纪律和规定,协助部长把握校园网络宣传的正确导向,做好全校网络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监控工作。

2、按照上级和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网络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理论的网上宣传教育工作。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校园网络宣传,及时传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动态。

4、对全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进行宏观管理,对党委宣传部网站进行建设、管理、维护,及时上传、更新内容和信息。

5、建立和健全全院宣传通讯网络,利用电脑网络这一优势媒体与宣传部进行整合,指导基层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校内、校外的各种信息。

6、做好全院性重大活动和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突出成绩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7、做好学校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学校与外界的联系,扩大学校的影响,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8、做好新闻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新闻网安全和保密工作。

9、完成校党政领导和宣传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学院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科

第15篇 某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提升网络宣传在增强集团管理服务工作显示度方面的贡献率,为集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目前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的实际,特对网络宣传队伍及稿费管理等进一步加以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网络宣传队伍管理

1.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由集团党委领导,由党委宣传委员主管,由党务干事具体负责集团的网络宣传并协调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2.各单位建立由党支部书记、宣传员和通讯员组成的宣传通讯小组,宣传员和通讯员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见附件一)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3.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任本单位宣传主管,负责本单位网络宣传的整体工作。

4.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安排本单位通讯员或亲自撰写、修改新闻稿件,填写“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二),送达党支部书记或总经理审阅,并将稿件上传“集团网”。同时负责稿费领取及发放工作。

5.各单位通讯员负责及时完成宣传员安排的新闻稿件撰写任务。

6.集团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宣传员分配“集团网”后台账号和密码,其他人员(网络人员除外)的将予以取消。

二、宣传稿费管理

1.各单位宣传员、通讯员或集团员工在“集团网”上发表的新闻报道、随笔、学习心得等,集团党委支付稿费。

2.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稿件正文用宋体五号字,1.5倍行间距,段间回车;稿件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三号字,加粗。稿件务必注明单位和作者。

3.各单位上传的文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4.一篇新闻稿件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各单位设立的专岗专职宣传人员撰写的稿件不支付稿费。

5.各单位上传的感谢信、食谱、饮食注意事项等因不是员工个人撰稿,不予发放稿费。

6.稿费原则上每个月发放一次。本月发放上月稿费,寒暑假稿费开学后发放。

7.各单位每个月25日将上月“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报集团党政办公室。

8.集团党务干事负责统计各单位在集团网站宣传专栏发表的稿件数量,填写稿费发放统计表(见附件三),核定稿费发放金额。

9.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到集团党政办公室领取稿费(稿费领取登记表见附件四),并负责发放到本单位撰稿人手中。

三、对外网络宣传管理

1.各单位新闻稿件需向学校网站或报纸发布时,需填写《新闻发布审批单》(见附件五),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集团党务干事负责上传。

2.各单位邀请或接受社会新闻媒体采访、需向社会媒体发布新闻稿件时,必须遵守学校新闻宣传有关规定,请示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一:宣传通讯小组名单

附件二: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

附件三:稿费发放统计表

附件四:稿费领取登记表

附件五:新闻发布审批单

宣传管理工作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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