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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13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5:34:02 查看人数:45

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

第1篇 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

公司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

一、岗位标识:

岗位名称:经营管理业务主管 岗位评级:

职位编码: 直接上级:规划经营部经理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 薪酬:

二、工作职责

1. 概述

组织并领导经营管理日常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制化进程。

2. 工作职责和范围:

(1)组织人员做好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审核、工商登记及营业执照的年检等工作;

(2)组织公司对内经营协议和对外经济合同或协议的文本起草工作,参与公司对外谈判及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并负责组织谈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领导并负责对公司经济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办法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下属单位经营管理与经济效益进行总结与分析,组织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或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下属单位经营业绩的检查、考核与奖惩等工作;

(6)组织负责处理与协调下属单位与中外各航空公司的业务关系。

(7)领导并组织公司法制宣传活动以及相关法律教育与培训动活;

(8)领导组织处理合同纠纷、诉讼、仲裁以及其它法律纠纷工作。

三、额外职责要求

(1)组织搜集国内外同业经营管理方面好的思路和做法,在分析的基础上,以报告的形式提交有关领导,供决策使用;

(2)组织与华北空管局一起制定机场的航线和航班分配计划,并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3)监督控制公司无形资产(特别是公司商标权和特许经营项目)的使用,完成对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与任务

四、监督及岗位关系

(一)所施监督与所受监督

1. 接受规划经营部部门经理的直接监督和指导;

2. 对经营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直接监督和指导。

(二)本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关系

1. 外部联系: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将与工商行政部门、中外航空公司、民航总局、华北空管局等机构发生联系;

2. 内部联系:对内将与各下属单位、本部门其它项目组、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发生联系。

(三)本岗位职务晋升阶梯图

公司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经营管理组主管

五、工作流程及考核标准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标准与要求

1. 组织人员作好工商登记工作和营业执照的年检等工作,组织办理下属单位的经营批件、法人委托书和合同印章等工作。

2. 组织经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工作,并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签订过程。

3. 收集下属单位经营业绩情况,进行分析、指导、考核与奖惩;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并落实。

4. 收集中外机场的经营管理资料,结合本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并以报告形式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5. 解决或协调下属单位与航空公司的业务问题。

6. 全面领导公司法制化工作,提高公司法制化水平。1. 组织合理,并使组内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涨。

2. 经济合同或协议应根据经济项目的不同特点而有所区别,还应做到责权明确、文字通畅、内容合法并概括全面。

3. 经营管理的制度与方法应具有激励性,及时落实,并收集有关执行情况。

4. 每季度向领导进行汇报,使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

5. 及时(48小时内)将问题协调处理,提高航空公司的满意度;复杂问题,24小时内向有关领导汇报。

6. 提高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活动,降低法律纠纷案件的发案率。

六、职务权限

1. 对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核权;

2. 对下属单位经营业绩有检查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3. 对经营管理制度或措施拥有组织制订权、组织实施权和组织控制权;

4. 对下属单位与航空公司的业务关系有协调权、建议权;

5. 对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有监督、控制权。

七、工作条件

本岗位工作属于智力管理工作,具较轻体力即可;工作环境中的温、湿度适中,无噪声、无粉尘污染,照明条件良好。

八、工作资历: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九、身体条件: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精力充沛。

十、心理品质与能力要求

1. 智力:要求思维敏捷,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

2. 很强语言表达能力和谈判能力;

3. 对事物的发展变化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

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十一、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

1. 担任本岗位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理论;

(2)国家、地区以及民航行业有关经营管理的政策法规;

(3)法学基础知识;

(4)经济法与合同法基本知识;

(5)商务谈判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6)民航行业及本公司经营情况和特点;

(7)外国语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应能熟练地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与书面沟通。

2. 招聘本岗位员工时应考核的内容

(1)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2)法学基础知识;

(2)经济法与合同法基

本知识;

(3)英语听说读写技能。

3. 上岗前所应接受的培训内容

(1)公司经营情况与特点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2)商务谈判培训。

4. 上岗后应进行继续教育训练的内容

(1)英语训练;

第2篇 如何做到像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好经营管理

2023年,国际经济仍然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内经济仍处于下行态势,煤炭市场继续向买方市场偏移,致使煤炭企业面临着销售困难、价格下跌、库存积压增多、运营资金趋紧、盈利水平下降等突出问题,给煤矿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强化经营管理”就成了煤矿企业绕不开的话题。为了使企业顺利渡过“寒冬”,煤电公司党政领导在年初的工作会上首次提出了“要像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好经营管理”的理念。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如何才能将这一理念付诸行动呢?笔者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一些不算成熟的见解:

一、 新形势对煤矿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煤电公司当前形势任务教育宣传材料显示:2023年国内煤炭产能将达46.3亿吨,将大幅超过需求41.2亿吨,继续向买方市场偏移,致使煤炭企业销售难、价格跌、库存增的局面难以改变,极大地削弱了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加大了经营压力。就重庆来讲,去年12月电煤储备达177万吨。这直接导致了公司煤炭价格走低,销售收入下降。2023年,公司混煤价格由0.12元/大卡降为0.11元/大卡,吨煤减少45元,混煤销售398万吨,全年预计减少收入17910万元。而在这种背景下,公司2023年将新增加包括电费、设备租赁费、工资基数增加等刚性支出就达12900万元,无疑加大了企业经营难度,对公司要实现28亿元的营业收入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面对如此严峻的经营形势,企业必须把强化经营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只有不断拓展经营管理的广度、挖掘经营管理的深度、加大经营管理的力度,才能让企业顺利“过冬”。

二、 企业当前在经营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要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部分员工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认识不到位。尽管公司从去年开始不断强化经营形势任务教育,各矿井单位也不断利用各种会议和载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仍有部分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对当前的形势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上层着急、基层不急”的现象。甚至还有少数员工存在“天垮了有领导撑起”、“企业不会让我饿肚子”的思想。鉴于此,各单位务必长期、持久地进行形势任务宣讲,真正让员工认清当前形势,从内心深处上牢固树立起“过紧日子”思想,才能为企业强化经营管理提供思想保证。

二是少数员工对企业强化经营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尽管大部分员工充分认识到了经营形势的严峻性,但在实际工作中能为企业出谋划策、真正把企业的经营理念落实在行动上的人却不多见。比如,员工对工资收入的期望值过高就活生生的例子。据公司形势宣传资料显示:自2023年以来,公司人均年收入都在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2012煤电公司人均年工资收入达50263元,居重庆能源集团五大矿业公司之首。然而,少数员工对此却仍不满足,发牢骚、上访甚至辞职离矿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归根结底还是员工没能把自己融为企业一体,与企业同风雨共命运。

2、要解决成本控制难的问题。

一是活劳动消耗多,工资成本比重较大。由于主客观原因,煤炭开采业在我国一直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用人多,效率相对比较低,同时,因工作环境恶劣,工人劳动强度大,而导致各种补贴、津贴较高,工资成本约占总成本的30%,列全国各行业的首位。

二是辅助费用高的问题。煤炭生产受地质构造、储存条件、储量、品位等条件限制,煤层埋藏的深浅、煤层的厚度、顶底板的好坏、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等都对煤炭生产成本有直接影响,生产中辅助费用高。同时,为了避免水、火、片帮、断层、瓦斯、煤尘、冒顶等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还必须发生一些辅助生产和安全保护费用,如通风、排水、防火、照明、防尘等支出。

三是材料浪费较多的问题。尽管各矿井单位都有材料成本目标控制管理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煤矿企业的材料浪费是比较严重的。道钉、螺丝、钢绳等小型材料随意丢弃的现象时有发生,机械设备等大型材料损坏频繁,直接导致材料成本居高不下。

3、要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

一是人才紧缺的问题。在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人是第一要素。但是人才紧缺是当今煤矿企业面临的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有所下滑的情况下,真正的高学历人才引进更加困难,现有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面临着跳槽的危险。如何才能引进人才、留住现有人才、培养后备人才是煤矿企业必须要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是机械化程度仍旧偏低的问题。近几年来,煤电公司加大了机械化开采力度,机械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其他煤矿企业相比,我们的机械化基础薄弱,机械化程度还相对低下。比如,还有个别矿井单位仍旧在使用原始的风镐落煤和炮采工艺,大部分掘进队还没能实现综掘,大部分运输系统还在使用绞车牵引提升运输,这些落后的生产工艺如果不加以解决,企业的效益提升空间就会大大缩水。

第3篇 酒店经营管理工作内容

酒店经营管理的九个工作内容

酒店经营管理特别指出的是:不是管理者自己直接去把工作做好,而是使其下属把工作做好。因为管理者自己没有这么多精力去做好这么多具体工作。酒店管理者要使下属把工作做好,自己必须做好下列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酒店经营管理的资产管理

经营管理酒店就是在使顾客满意的前提下去谋取利润,那么作为酒店管理人员就要知道:酒店这一资产经营的设施、设备的标准和服务的要求、设施及设备的采购、安全、维护、更新的要求等。

假如你是一位前厅部经理,你就应该懂得前厅应该有些什么样的设施与设备,如总台、电话房、预订室、行李房、保险箱、大堂经理办公桌椅、宾客休息座和卫生间等。你就应该懂得前厅门厅每天提供的应接服务时间应该多长,按照我国旅游涉外酒店的星级评定标准,三星级酒店需要提供门厅应接服务,其服务时间是每天16个小时,四星级与五星级酒店的服务时间都是24个小时。事实上,按照国际酒店业的管理经验,从晚上12点开始到清晨5点,由于没有飞机航班起落,进店与离店的客人很少,因此,这时一般不需设门厅应接人员。显然,每一个酒店管理者,至少应该知道自己管辖的部门的酒店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需求。

二、酒店经营管理的计划管理

酒店计划管理就是指酒店管理者规划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做什么,谁去做,如何去做。

在酒店管理中,要么是事先、主动地去进行计划管理,要么是事后、被动地去进行问题管理,即危机管理。显然,后者是不可取的。如酒店着火了,才去建立酒店防火安全系统,才去教导公关人员如何掌握消极防范的公关技术,即阻止新闻媒介的报道,以消除不利的公众影响,这就为时太晚了。

三、酒店经营管理的组织管理

只要存在一种大家执行统一意志的团体,这种团体就可称为组织。酒店公司就是一批人像一个人一样承担责任和行动的法人组织。酒店组织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酒店这一组织所承担的任务在全体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进行管理,目的是完成酒店组织所承担的任务。

酒店组织管理经常涉及到酒店机构(部门)的设置、岗位的设置,包括明确各种机构和岗位的责任、权力、相互关系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四、酒店经营管理的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的工作有:确定酒店每一部门和岗位所需要的员工数量,挑选录用员工,将合适的员工分配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培训员工,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其中包括对员工的工资管理、评估考核管理和奖惩、晋升、辞退等管理。

五、酒店经营管理的沟通管理

沟通就是指信息传递与反馈的双向交流。酒店管理者需进行有效的指挥与指导,所要做的就是处理信息,做出决策。信息的获得就是通过有效的沟通从上级获得更多的支持,同级的默契合作以及下级的理解与帮助。

六、酒店经营管理的协同管理

在酒店日常工作中,在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宾客与员工之间,经常产生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甚至因此发生冲突。

协调管理就是指酒店管理者及时地发现和分析多种冲突的性质、类型,并选择正确的方法及时加以解决。如国际酒店制定宾客投诉处理的程序和员工抱怨处理程序等。

七、酒店经营管理的动力管理

动力管理又叫激励管理,它是指一名酒店管理者要创造出使他的下属愿意不断地全力去工作的态度与行为。美国假日酒店集团的格言之一是“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没有使员工满意的工作场所,也就没有使顾客满意的享受环境”,这说明员工的满意、员工具备积极工作的动力和行为与顾客的满意这三者有密切的联系。每一个管理者都要注重动力管理。

八、酒店经营管理的预算与财务管理

不少酒店管理者认为,预算与财务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因为,只要是涉及到用人、用物,就涉及到用钱,而每一个酒店管理者即使没有直接支配钱的权力,至少都拥有支配人和物的权力,因此每一个管理者都直接或间接地和资金的收支预算及管理有关,都必须参与收支的预算与财务管理。

预算就是指每一个酒店管理者对计划工作所将产生的收入与支出以及最终损益的估算,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有预算,这样就可以做到更好地减少支出,增加利润。

财务管理就是通过酒店的财务报表,如酒店的经营情况表或损益表,对实际财务收支状况与预算,即计划的收支标准进行比较分析,由负责收支的各级管理者发现存在问题,找出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来对收支进行有效的控制。

九、酒店经营管理的经营管理

从管理学角度看,上面所说的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般都属于酒店内部的管理工作,酒店经营的概念要比酒店管理的概念大,它除上述管理的内容外,还包括:酒店的投资与经营形式的选择,对酒店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和广告、公共关系与公共宣传的系统管理,以做到始终使酒店有大量顾客,在满足顾客需要的同时,获得长期的满意的利润。

第4篇 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 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 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 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

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区域,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第三十一条 文化娱乐场所与商场等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商场等单位营业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条 旅游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设施。

第三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维修、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产权单位或承租人应当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 公共经营单位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当接近最大额定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

公共经营场所的最大额定人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在经营场地举办展览、促销、演艺等大型活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负责人应当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其他人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第四十条 公共经营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三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职责,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或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技能。

第四十六条 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权限的职责划分,对已明确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实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第四十七条 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第四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审验工作,严厉查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取得其他从业资质的,要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 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验收,依法对经营场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监管。

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违法使用钢瓶液化气和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第五十一条 质监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十二条 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8月6日起施行。

第5篇 项目经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项目管理中所涉及或发生的合同的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及结算的管理;

2.负责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满足合同要求的全部责任。

3.负责与合同相关联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建筑工程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

5.负责做好各类项目的结算工作;

6.收集技术经济资料,整理工程量汇总表和主要材料用量表;

7.负责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第6篇 公司环境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环境经营管理程序(二)

1.目的

制定**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方针、社内的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使**部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及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参与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的所有部门。

3.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是指符合客户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社内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和副资材。

4.职责

主导部门:iso事务局

相关部门:制造部、资材调达系

5.管理内容

5.1 环境管理物质方针

5.1.1 必须制定**环境管理物质方针。

5.1.2 方针应包括:客户要求、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善。

5.1.3 对应客户及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管理物质体系。

5.1.4 环境管理物质方针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进行修正与维持,有问题适时变更;

5.1.5 环境管理物质方针应分发到相关部门,传达到公司所有员工,必要时可对外公布。

5.2 环境管理物质社内标准

5.2.1 必须制定**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社内标准。

5.2.2 社内标准必须满足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5.2.3 iso事务局每月一次对客户、法律法规的资料进行收集,有新的版本或要求时登录进行台帐管理,然后进行评审,再制定新的社内标准分发到各相关部门执行。

5.2.4 资料收集的方式有:定期上网收集、东洋提供等。

5.3 管理范围

5.3.1 产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5.3.2 工程:**所有生产工序及生产现场所用到的与产品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办公用品、辅材等都符合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5.3.3 物质:**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副资材都符合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5.4 目标的设定与维持

5.4.1 **必须根据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定社内的标准。

5.4.2 客户有新的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或新的法律法规颁发时,由iso事务局先进行收集,然后进行评审。

5.4.3 在每年的环境管理物质内审及管理评审时,也要对社内的目标进行评审,必要进行修正。

6.相关附件

6.1 **环境管理物质方针

6.2 **环境管理物质社内标准

6.3 客户环境资料登录台帐

6.4 禁用物质―览表

第7篇 南山物业办经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南山区物业办经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进行产权登记管理;

二、负责区属非经营性物业的产权界定、产藉资料的建档、归档和管理;

三、对区属经营性物业实行年度检查;

四、进行市场调研、策划招租、搞好物业资产的开发和出租经营;

五、物业出租、停租、退租、续租、手续的办理;

六、处理物业的咨询、处理投诉、催租,并做好协调工作;

七、物业出租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的物业管理招标工作;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调配方案;

十、负责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运营管理经理/主管经营方向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根据公司要求,组织项目开发过程中的相关运营会议的召开,完善会议体系,输出相关成果,有效提升项目运营效能;

2、负责编制公司各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经济测算、经营效率等各项数据决策模型;

3、负责从组织层面平�统筹各项目的开发节奏与现金流等经营计划;

4、负责对公司计划、运营管理类重要工作事项、公司领导批示、相关综合性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5、负责各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提出和具体的解决措施,并第一时间向高层管理者汇报;

6、负责公司项目运营过程中各个流程文件的起草、编制和发布;

7、负责各项目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以及不定期的运营状态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职位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类、成本类、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大型房地产运营管理经验,3年及以上同岗位经验;

2、具备项目的全周期视角,能从全周期格局看待各职能、各计划节点之间的关系;

3、精通项目运作及管理,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统筹分析能力,具有项目全周期数据分析、运营状态报告撰写经验者优先;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特别精通ppt的使用。

第9篇 后勤物业管理处经营部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经营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经营项目的管理、调配、收费、租赁等。

二、制定本年度经营项目的工作任务和计划。

三、考察了解当前市场状况,积极调查研究和开发新项目。

四、按时完成各项收费工作。

五、负责对各经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确保安全稳定。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0篇 农村经济体制经营管理股股长工作职责

1.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完善以家庭联产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

2.拟订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3.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4.做好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审计、民主理财以及承包合同鉴证管理工作。

第11篇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创建模范***,根据**劳发[2005]60号和[200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2005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

*******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12篇 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

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

所。

第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 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l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13篇 经营管理助理员工作说明书

公司经营管理助理员工作说明书

一、岗位标识:

岗位名称:经营管理助理员岗位评级:

职位编码:直接上级:经营管理组业务主管

编 制 人:审 核 人:

编制日期:薪酬:

二、工作职责

1. 概述

协助经营管理组主管的工作,具体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

2. 工作职责和范围

(1)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成立或变更的审核、批复及工商登记工作;

(2)办理有关公司及协助办理下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年检工作,并作好备案工作;

(3)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归档备案;

(4)在项目组主管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对内经营协议和对外经济合同或协议的文本起草工作,参与公司对外谈判及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并负责谈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审核经济合同,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建立经济合同档案,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经济合同资料及合同履行情况;

(6)管理合同印章,对经审核合格的合同履行加盖印章手续;

(7)在项目组主管的指导下,负责对下属单位经营管理与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具体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或措施,并进行实施和监督控制工作;

(8)在项目组主管的指导下,完成对下属单位经营业绩的检查、考核工作;

(9)做好本公司与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的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组主管的指导下,负责处理和协调下属单位与中外各航空公司的业务关系;

(10)负责定期组织公司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培训活动;

(11)负责相关法律咨询和纠纷处理等工作;

(12)负责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三、额外职责要求

(1)搜集国内外同业经营管理方面好的思路和做法,并进行分析,供领导决策使用;

(2)了解有关航线及航班状况及发展情况,与华北空管局一起制定机场的航线和航班分配计划,并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与任务。

四、监督及岗位关系

(一)所施监督与所受监督

1. 接受经营管理业务主管的直接监督和指导;

2. 对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控制。

(二)本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关系

1. 对外将会与工商行政部门、中外航空公司等发生联系;

2. 对内将会与本部门其他项目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等发生联系。

(三)本岗位职务晋升阶梯图

部门经理

经营管理组主管

经营管理助理员

五、工作流程及考核标准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标准与要求

1. 办理公司各种经营证件,如公司代码、注册等;填写营业执照年审申请表,对年审报告书进行备案;办理各种经营批件,如企业代码、注册商标及各种特许经营证件;审核下属单位设立时的批复文件、资产验明等情况以及对企业法人变更、增资增项变更、清算注销情况的材料进行审核;制订法人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填写授权内容、提请领导审批、对委托书进行归档备案;对经审核合格的合同履行加盖公章手续。

2. 定期向下属单位索取经营业绩情况的数据和文字报告,进行必要的检查,对业绩考核提出合理意见。

3. 具体解决下属单位与航空公司的业务问题;

4. 向运行管理部门了解航班密度情况,主动了解民航总局政策,与华北空管局一起制订机场的航线和航班分配计划。

5. 设计问卷或以访谈形式,进行法律方面相关培训需求分析,与高等院校或专门机构联系,组织相关人员的特定法律培训活动,并进行评价考核。

6. 接待相关法律咨询、处理或参与处理合同的法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工作;定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1. 按规定时间办理各种证件年检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批件,应及时予以审核;对有可能对响公司声誉情况造成不利影响的经营项目设立或变更,应及时加以阻止;相关归档备案工作应全面、合理。

2. 经营数据应全面反映下属单位经营情况,做定期收集与分析工作,并应每月以报告形式向领导汇报。

3. 问题处理时间限定在48小时内,重大棘手问题,在24小时内,向有关领导请示协助解决。

4. 审核工作要以国家、地方、行业以及公司政策、法规、制度为依据。

5. 选择调查方法,应科学合理,并能真实反应公司真实情况,培训评价层面应全面,侧重于掌握知识情况、行为变化情况和绩效改善情况。

6. 接待咨询应耐心、诚恳,对产生的法律问题纠纷应在48小时内合理解决,涉及面广泛的法律纠纷和有关仲裁问题,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时效范围内进行调解。

六、职务权限

1. 对下属单位经营问题拥有质疑权、建议权;

2. 在项目主管的领导下,拥有对下属单位经营业绩的检查考核权;

3. 对经营管理办法或措施拥有制订权、实施权和控制权;

4. 对违反法律的规章制度或经营行为有监督和纠偏的权力;

5. 对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涉及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以及技术秘密等)的运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七、工作条件

本岗位工作属于智力管理工作,具较轻体力即可;工作环境中的温、湿度适中,无噪声、无粉尘污染,照明条件良好。

八、工作资历: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九、身体条件: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精力充沛,并具有耐力和自我调整力等要求。

十、心理品质与能力要求

1. 智力:要求思维敏捷,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理解指令能力;

2. 很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 对事物的发展变化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4. 较强的冲突解决能力。

十一、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

1. 担任本岗位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经营管理与行政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

(2)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生产指标的计算方法方面的基本知识;

(3)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经济合同法基本知识;

(4)民航运输企业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5)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经营管理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技能;

(7)国家、地方以及民航行业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9)经济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

(10)公司法、劳动法基本知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2. 招聘本岗位员工时应考核的内容

(1)企业经营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

(3)经营管理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知识与技能;

(4)经济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

(5)公司法、劳动法知识。

3. 上岗前所应接受的培训内容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生产指标的计算方法与各指标间的联系培训;

(2)民航行业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培训;

(4)国家、地方以及民航行业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4. 上岗后应进行继续教育训练的内容

(1)经营效益分析与新的管理方法;

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13篇】

公司经营管理业务主管工作说明书一、岗位标识:岗位名称:经营管理业务主管 岗位评级:职位编码: 直接上级:规划经营部经理编 制 人: 审 核 人:编制日期: 薪酬:二、工作职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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