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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性违章的安全管理【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06:58:01 查看人数:88

建筑工程管理性违章的安全管理

第1篇 建筑工程管理性违章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施工企业的关键环节, “事故不难防,重在不违章”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分析70%以上是由于操作者本人违章作业酿成的,随着漫长的岁月延续逐步已形成的习惯,引发操作者的习惯性动作,所造成的“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大敌,是造成各类型事故的祸根,因此,杜绝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必须从管理性违章入手.

㈠“习惯性”违章的表现与危害

无论是从安全管理理论或是从安全工作现场时间来讲, “习惯性”违章应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种性质,两个层次的违章,我们在纠正“习惯性”二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活动中.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操作者身上,而忽视其他因素,实际上,领导层的管理性违章与操作者作业性违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要想认真智力,有效纠正,必须对操作者的作业性违章和领导层管理性违章同时管理.只有消除领导层的管理性违章,操作者的作业性违章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那么,什么事管理性违章呢对于这个问题,顾名思义,通常把发生在各级领导层(负有领导性职责)和管理人员的违章,统称为管理性违章,具体地讲是指企业的各级领导在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行为标准﹑规程﹑规章制度时,常常以主观经验﹑意愿及自身理解和需要为出发点,随时改变或借故不执行标准﹑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

从历史上看,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常常有一些工程的施工,不考虑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等情况,作为“政治任务” “领导拍板”的“政绩工程”而平明缩短工期,向某节日献礼,使有些人自觉不自觉地产生只要进度﹑效益,忽视质量安全的错误思想

从现实大环境来讲,在市场经济的模式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业已将形成白热化,僧多粥少,工程业务难接,好不容易有一个工程在建,几家甚至几十家企业在哄抢,在竞标过程中企业间相互攻击,自己赖行,盲目优惠,盲目压价,造成了不正规的竞争,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条款中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一旦为了抢到费用往往会被优惠掉了,于是出现了在面上的,暗箱的违章操作现象,甚至使一些意志薄弱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个别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淡薄,少说临到和管理人员对国家的安全法规﹑法令及行业内部的标准﹑规程学习不够,对安全知识掌握得不全面(大多数不懂“一标五规”)特别是对自身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加之对事故的偶然性﹑突发性预防不够.很多现场管理人员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及长期以来沿袭下来的所谓“施工经验”而产生盲目的自信心等等,都是产生管理性的重要因素

二.管理性文章的表现内容

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中,发现在管理层中的违章现象也很普遍,经梳理归纳如下:

1.检查工作中,不重视安全检查,发现操作者违章时不及时纠正,熟视无睹.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危险性预测不够,安全纪律执行不严,有章可循,违章处罚力度不够.不很.

2.组织施工时安全防护工作考虑不周,更说不上“五不同”.安全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往往导致安全防护工作“滞后”.当施工进度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不能坚持 “安全第一”.安全防护费用投入不及时,器具配备不全,防护不到位,总想节省再节省,造成了“省钱买药吃,借钱买棺材”的局面.不重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作用,在施工组织中,对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没有进行重点施工和防护.

第2篇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 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 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 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 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执行。

第十九条 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 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 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第3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措施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5篇 建筑工程挖孔灌注桩的安全作业管理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水泥:宜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有出厂合格证并经试验合格。

⑵砂: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

⑶石子:碎石,粒径10~50mm,含泥量不大于2%。

⑷钢筋:品种和规格均符合设计规定, 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钢材需先经化学成分试验, 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

⑸垫块:采用预制混凝土或砂浆垫块。

⑹外加剂:掺合料,根据施工需要并通过试验确定。

2、作业条件

⑴施工场地,必须做好“三通一平”。并根据现场情况,有条件的先做地面混凝土垫层,以利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桩孔中抽出积水,经沉淀后并符合环保要求方可排入下水道。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⑵按施工图纸准确放线,放出桩位中心线和桩径,并认真进行技术复核,经有关部门办理签证手续,才能开挖桩身土方。

⑶挖桩前,要把桩中心位置向桩的四边引出四个桩心控制点,用牢固的木桩标定。

⑷施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应逐孔全面检查施工准备,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要使安全、技术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都得到落实。

⑸专人负责按桩位编号,做好桩孔的垂直中心线、轴线、桩径、桩长和基岩土质的记录;钢筋笼和桩身混凝土等隐蔽验收记录,并在完工后整理编册分送有关单位并送技术部门存档。

⑹护壁模板分节的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50~100cm。 每节模板安装,应设专人严格校核中心位置及护壁厚度,可用十字架对准轴线标记,在十字交叉中心悬吊垂球,复核模板位置,保证垂直度。符合要求后,可用木楔打入土中支撑模板,稳定位置,防止捣混凝土时模板发生位移。

⑺现场制作的钢筋笼,应执行有关规范要求。

二、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开挖桩孔→支护壁模板→浇护壁混凝土→拆除模板(以上四工序循环进行直至设计深度)→安装钢筋笼→浇灌桩身混凝土。

三、操作工艺

1、挖孔

⑴第一节孔圈护壁应比下面的护壁厚100~150mm,并应高出现场地面200~250mm或按设计要求,上下护壁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少于50mm。

⑵为保证护壁混凝土的整体性,视护壁土质情况。 须用φ8钢筋均匀布置作拉结筋,以免脱节下沉,如设计有护壁大样图,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⑶浇灌护壁混凝土时,用敲击模板及竹杆和木棒插实方法。不得在桩孔水淹没模板的情况下灌注混凝土。根据土质情况,尽量使用速凝剂,尽快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及时加以堵塞或导流,防止孔外水通过护壁流入孔内,保证护壁混凝土强度及安全。

⑷护壁混凝土的内模拆除,根据气温等情况而定,一般可在24h(小时)后进行,使混凝土有一定强度,以能挡土。

⑸当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拆模后,即把轴线位置标定在护壁上,并用水准仪把相对水平标高画记在第一圈护壁内,作为控制桩孔位置和垂直度及确定桩的深度和桩顶标高的依据。标定的轴线位置和相对水平标高应经常检查复验。

⑹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挖孔的地质情况,并要勤检查,注意土层的变化,当遇到流砂、大量地下水等影响挖土安全时,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深挖。

⑺如遇流动性淤泥或流砂时,孔壁应采用钢护筒施工。对较易塌方施工段要即挖、即校对、即验收、即灌注护壁混凝土。要保证混凝土密实度,避免渗漏。

⑻对少量流砂的桩位,先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先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应选在地下水流的上方,用水泵抽水时,将桩孔和附近的地下水位降至井底下,使井底部免除水淹状态下施工。

⑼由于大量抽出地下水而影响场地邻近原有建(构)筑物,造成基础、地台下沉时,要立即在抽水井孔附近设立灌水点(管)或利用已开挖但未完成桩位灌水,以保持水压平衡与土体稳定。

⑽发现流砂层,应减少每节护壁高度,可用30~50cm。混凝土应加速凝剂,加快凝固速度。

(11)处理流砂的桩基,力争在枯水期将流砂桩位处理完毕,以免在雨季期地下水位上升,动水压力大而增加施工困难。

(12)桩端入岩,风钻难于作业时,可采用无声破碎方法进行。若用炸药小爆破形式,要订出爆破方案,经有关部门(公安局)批准。孔内爆破时,现场其它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严格按爆破规定进行操作。

(13)做桩端放大脚(扩脚)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孔底岩样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扩底工作。终孔时,必须清理好护壁污泥和桩底的残渣杂物浮土,清除积水,经建设和质监部门同意验收,并办理好签证手续。最后迅速组织浇灌桩芯混凝土,以免浸泡使土层软化。

2、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⑴人工挖孔桩钢筋笼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⑵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垫块,绑扎在钢筋笼外侧的设计位置上。

⑶吊放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灌注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按设计标高固定钢筋笼位置。

⑷钢筋笼过长需分段接驳者,其连接焊缝及接头数量应符合国标gb50204─92的要求。

⑸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参照挖孔桩施工允许偏差表(3─3)。

3、浇灌混凝土

⑴桩体混凝土要从桩底到顶标高一次完成、如遇停电等特殊原因,必须留施工缝时,可在混凝土面周围加插适量的短钢筋。在灌注新的混凝土前,施工缝面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和隔离物质。

⑵灌注桩身混凝土,必须用溜槽及串筒离灌注面2m以内下落,不准在井口抛铲或倒车卸料,以免混凝土离析,影响混凝土整体强度。

⑶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注意防止地下水进入,不能有超过50mm厚的积水层,否则,应设法把混凝土表面积水层用导管吸干,方可灌注混凝土。如渗水量过大(>;1m3/h)时,应按水下混凝土操作规程施工。

⑷混凝土边灌注边插实,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和人工插实相结合的方法,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度。

第6篇 浅析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的高速进步与发展,建筑行业也紧跟时代潮流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成了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同时安全管理也是控制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基础与前提,是保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危害程度分析

在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类不安全事件,导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究其原因,还是工人对于安全知识的缺乏和安全意识不强,总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想当然的认为不会出事,认为自己的生活阅历、工作经验可以应对所有的变故。甚至认为平时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工作都是多余的,认为是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不需要自己去遵守。违章操作行为处处存在,尤其体现在新进工地的人员中,常常凭经验违章作业,不按照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以致酿成悲剧。

2001年7月,在凤县氧化锌厂施工项目中,新进的一名二十多岁临时工到岗仅二十多天,在一次进材料卸货过程中,因站在车上未下车,不幸被车厢中的钢管碰倒后翻倒到地面上,在掉落地面后被空中弹起的钢管砸中腹部,患者因内脏受伤过重未能抢救回来,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短暂凋谢。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在平时施工中,有时为了赶工期,往往忽视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为了图省事,往往不按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而这些不良行为慢慢变成习惯,不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成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最大阻力,埋下巨大安全隐患。为了改变这些施工陋习,就要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施工人员的操作流程。

2023年8月,在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航天产业基地一个工业厂房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队在搭架子绑架板时,为了图省事没有绑架板就开始高空作业,员工不慎踩到架板末端,将架板踩翻从高空坠落,掉落过程中员工不幸被地面上竖起的钢筋穿过腹部导致重伤住院治疗,这起事故对单位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给受伤员工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反思事故原因,还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够,总认为就支几个模板,脚下的架板没必要再绑好,就能干完这点活,自认为不会出事故。安全隐患要处处防范、人人防范,不是安全员一个人的事,每位施工人员都要慎重对待每一件小事,管理人员要用敏锐的洞察力去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以便及时纠正做好防范,坚决杜绝那种随意性,凭经验工作的不良作风。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施工机械的不断改进,施工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工作现场的环境还是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不安全因素,这就要求我们一线管理人员要及时学习新出台的安全管理方面建设标准,熟悉每个岗位规范操作流程,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不仅仅自己要熟悉,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时时不忘安全教育,让安全教育知识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把安全工作中的小事当做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扎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环节,让规范操作排除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让制度约束那些随意施工的人员。首先,做好进场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工作,除了学习相关的制度要求,还要学习和施工相关的典型的安全生产案例,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隐患防范意识,达到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彻底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是规范操作,要求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按施工安全要求的流程逐步开展工作,督促人人养成良好的规范操作习惯,使规范安全工作常态化,变成工作习惯,达到真正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违章操作,实现安全生产,构建和谐施工氛围,努力践行“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口号。

安全教育宣传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新进场的施工工人,要经常性地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有侧重点,重点是新进场人员,其次是其他施工人员,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不断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对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要提醒他们不要麻痹大意,不要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就不用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规范操作流程,要树立事故隐患处处防的理念,要吸取“打死会拳的,淹死会水的”经验教训,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不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上,虽然经过大家的不断努力和奋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建筑安全问题明显减少了,安全系数升高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得到了创新,能够更好的解决很多实际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的问题,所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仍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建筑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就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分析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所在,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 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 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 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 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 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

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 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 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 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 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 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 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 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8篇 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2

4、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落,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严峻。

三、 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改变,必须有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必须有政策、法律、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就是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笔者认为要通过建立三道防线来不断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

2、从物质上增强安全条件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必要的安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不同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如进入作业区,必须头戴安全帽。在我校施工的工程项目,都有发现工人或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我们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此后养成习惯,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在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都要有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或井下作业都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进行工作。

3、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

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

第9篇 浅谈建筑工程模板支护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中“坍塌”造成事故的几率,近年来呈逐渐上升趋势,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掌握模板支撑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是预防模板“坍塌”事故,保证模板工程安全的重点。

一、前言

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06年上半年由于施工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占22.6%,列“五大伤害”事故中的第二位。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所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从各地各种事故类型分析中就一再证明了这一点。为此,系统地学习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知识,研究模板施工的特点,更好地掌握模板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应是目前防止模板坍塌事故、规范现场模板施工安全的重点。结合检查工作实际,笔者试图从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入手,浅谈对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粗浅认识。

二、模板工程在施工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重组(模)轻支(撑)

从模板工程现场来看,相当多的现场模板支撑搭设不够规范,如立柱间距变大;简化操作程序,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垫砖或其他脆性材料;有的立柱高度大于2m,只设置一道水平支撑等…。

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看,有些方案设计比较简单:模板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不明确,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未详细注明;有的大跨度或高支模工程方案没有对模板和支撑系统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稳定性验算或设计计算。有的方案虽然对组模程序、模板加固方法、尺寸校验等交待明确,而对支撑系统却只交待“用φ48钢管搭设满堂架子”,至多提一句“架体应设纵横向水平杆”,有的甚至未提支撑…。

从模板施工管理方面看,有的施工负责人未按规范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向模板施工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对关键部位没有进控制,或虽经检查发现问题但未对问题进行跟踪,没有及时将发现问题一一整改,安全责任不到位…。

2、对模板施工缺乏经验

有的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管理员缺乏对模板施工尤其是大模板、高支模施工安全控制的认识,凭经验办事。对普通模板与高支模施工特点、技术与安全要求的差异心中无数,用一般方法进行高支模、大模板的施工控制。对标准层和非标准层的支撑设置及由此引出的安全控制要求掌握不够。

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管理缺位。施工检查力度不到,控制不严。二是施工技术知识掌握不全面。一方面施工技术人员只重视组模而疏于或不屑于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和计算,另一方面相当多的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大模板、高支模架体搭设等较深层次安全控制管理知识或对这些知识不求甚解。三是模板的制作与安装,由于不参与主体分部工程评定,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成型后即予拆除等原因,未能引起施工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四是模板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规范相对零散,部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运用起来不太顺手,致使该项管理工作在个别项目部处于相对较弱的状况。

三、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要确保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针对模板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及支撑体系,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应细致、具有操作性。模板种类及支撑材料要明确;模板接头方法、构造大样有施工祥图,大模板、高支模及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立柱、水平撑、剪刀撑的设置尺寸及要求均应详细注明等。

2、模板工程除了正确进行设计外,模板施工班组的选择只关重要,高素质的模板施工人员是保证模板优质、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最好从本单位或先前与本单位有过劳务协作关系的队伍中选择。在选定班组后要与之签定劳务(承包)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要由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在批准的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编制,并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有施工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进行落实;由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督。要向操作者讲明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模板搭设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实告知操作者作业环境和操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并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是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的关键。用木材作支撑材料时,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原木小头直径不能小于φ12cm,不能有腐朽变质、干裂或虫蛀等。

用钢管作支撑材料时,钢管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及《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普通3号钢的规定,壁厚3.5mm、3.0mm、2.5mm管材其轴向抗压强度分别为18.55kn、16.32kn、14.12kn,壁厚3.0mm、2.5mm,比3.5mm强度值分别下降12%、24%;要优先采用φ48×3.5钢管。凡是弯曲的钢管要调直,变形损伤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能使用。

所有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扣件,扣件活动部位要转动灵活、螺栓无滑丝,检验无损伤。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65n.m时,不发生破坏。

4、在模板施工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模板专项技术方案,不准随意更改。如存在问题,要经模板设计人员同意或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首层地面为回填土时,不论是否坚实,作业前都要平整夯实,按支撑轴线铺通长垫板,其长度要至少能承受两个以上支撑点,不能使用砖及其它脆性材料铺垫。然后按设计间距搭设立柱、扫地杆,加设水平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要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0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要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需加长使用时,最好采用对接,对接可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当模板施工为现浇多层结构时,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在同一垂线上,下层结构的强度具有承受上层结构荷载的能力。支架中每步水平支撑杆的端部,应利用已成型的混凝土柱、剪力墙结构等,将支撑系统与其进行水平拉结,以增加支撑系统的水平变形能力和整体稳定性。钢管扣件要用扭力扳手全部拧紧,没有松动、滑丝和损坏现象。

在支撑的最顶一层水平拉杆处要设置一道平网,保证模板制安人员的安全。

5、模板施工过程中,技术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对重点部位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作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确认。

6、模板验收后,在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时,要避免材料、机具出现集中堆放。以免支撑局部荷载过大而造成失稳坍塌。采用塔机吊运混凝土时,放料要均匀,不要堆放过高;采用小车推送混凝土时,要对通道底部支撑作加固处理,如加密立杆、缩小水平杆的步距,加剪刀撑或斜撑等;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要将混凝土泵管固定在支撑杆件上,以免混凝土泵的振动推力破坏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7、模板及支撑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满足规范要求,同时要办理模板拆除批准手续。要按施工方案的拆卸程序有上而下逐层进行,后支的先拆,不能上下同时作业。拆除大跨度梁的支撑架,要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后浇带两侧的模板支撑架要保留两排立杆。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不能随意抛掷堆积过高。应设置警戒线和明显标志,并派人监管。

四、结束语

1、重视搭设方案的确定,是模板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2、建立科学准确的搭设方案设计,不能光*经验解决。

3、支撑体系和结构受力体系至关重要,是实施搭设施工过程的保证,有科学准确的设计计算还必须采取足够的构造措施来保证支撑的稳定性。

4、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进行及时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关于公布2006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2、陈伟城《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的措施》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第10篇 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之挖土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 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粱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 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 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 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 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 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第11篇 住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自身的特点,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一套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安全保障、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等措施,并采用有效的组织方式和监控手段,确保工程的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网络

4安全管理

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有关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4.1安全管理内容

4.1.1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分包在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工作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调。

4.1.2安全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上岗证制度,特别是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按国家、武汉市培训证明上岗。

4.1.3安全管理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负责整个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根据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落实专职的安全管理员。

4.1.4安全技术措施

在编制正式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人员向安全人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和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⑴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现场施工应达到安全条件,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下列要求:

①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护措施。

②对于事故易发区设置专项的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示标志

③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调整安全防护措施。

⑵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①安装前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使用。

②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合格后使用。

③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⑶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

①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②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要求。

⑷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①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下列安全要求操作:

a)按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b)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c)发现异常,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d)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e)其他

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评价,处罚办法,为执行安全管理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4.2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条例、标准及责任制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安全管理的内容要求,编制安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条例、标准和责任制。

落实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责任,成立项目施工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所有分包商进入现场,必须纳入总承包的安全管理网络,并应与总承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将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制定有关遵守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各分包单位除了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武汉市建委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还应遵守总包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分包的安全技术方案,根据总包要求,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业防火、防盗、防冻及动用明火,临时用电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按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责成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专业分包按总包划定的条块,认真作好材料堆放,设备和机具堆放,宿舍管理等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审核大型设备进场、吊装的实施方案,并在安全生产、场地使用上进行协调安排。

月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组织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进行轮流值班制,互相监督。

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总包安全部门的同意,而各分包自行建立的安全设施在解除时,也应征得各分包安全员的同意。

为了统一管理好各作业人员,将对作业人员发放通行证,所有作业人员都应持证上岗。

每个施工层面和加工区设若干灭火器,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

在每个施工段设消防龙头,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高压泵,将水抽到所需区域。

各分包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防火、防毒、防暴措施,并报总承包审批,各种危险品按规定堆放,专人管理,以防失窃。

各分包方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向总包提供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便于总包监督。

为便于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标记,各分包单位也应有安全值日人员佩带标志上岗。

深圳市建委和劳动局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图

4.2.2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4.2.3项目安全生产措施

`

4.2.4项目安全生产实施标准

4.2.5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开工前,项目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⑴项目经理: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权力、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⑵项目副经理: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后勤保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对危险点,重要部位制定监控措施和落实人员。

⑶项目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交底。

⑷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作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工地的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参加'四验收','巡查'工作及整改复查,掌握安全动态,当好项目经理参谋,负责日常安全资料整理积累工作。

⑸施工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环境、区域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⑹材料员: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

⑺机管员: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

⑻外劳务负责人: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劳力队伍资格、许可证及办妥各类证件。

⑼安全监护员:负责各分工的监护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

4.3安全管理流程及控制

安全管理既包括安全控制和安全保证,也包括安全方针、安全策划、安全改进等内容。

10.4.3.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流程图

4.3.2材料的安全保管控制

安全设施包括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同一般材料采购质量工作流程,并须记录安全用品验收台帐。

4.3.3专业分包的安全控制

1)根据进度计划和资源使用计划编制分包计划。其中安全控制作为主要的内容之一。

2)指定分包应配专人分管安全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分包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好分步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针对性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4)指定分包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栽。

5)各分包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的),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予以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分包承担。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

7)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总承包,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8)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3.4施工现场的安全过程控制

1)施工人员进场安全交底。

2)工种操作交底。

3)分步分项安全交底。

4)安全监控培训、交底、监控。

5)安全设施交接、验收管理记录。

6)特殊工种人员名7)册管理。

4.3.5安全的检查、检验控制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作好日检查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

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和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还要虚心听取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和甲方、监理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同时,对检查有记录整理入册,对设施、设备的验收也要有记录,包括各类脚手架、井架、塔吊,对施工升降机还要附检测机构的检测记录。

4.3.6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事故隐患的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违章记录、事故档案。

4.3.7动火作业管理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4.3.8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工作是整个安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体职工、外包队民工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⑴外包队民工,在进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⑶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每半月要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100%,不留死角。

⑸严格执行班前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对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作到班中检查班后总结。

⑹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4.3.9安全资料的记录

⑴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须知。

⑵管理职责: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图,职能职责要素分解。

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保证计划审核记录。

⑷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商资格评定、业绩评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验收台帐,各类安全用品的合格证、质保书,不合格品评审记录通知。

⑸分包方管理:劳务专业分包的资格评审、分包方业绩评定、合格分包方名录、现场分包队伍名录、安全协议书及其他附件。

⑹现场安全控制:安保计划,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劳保,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对分包方进场安全总交底。分步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控记录,安全设施管理交接验收记录。

⑺安全检查记录: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各类检查)、设施、设备验收记录(各类脚手架、塔吊、井架、升降机)。

⑻事故隐患控制:事故隐患评审记录、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计划表(附情况跟踪)、遵章守纪、违章处理记录、事故记录。

⑼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同时,开展针对性,经常性安全教育、班组周安全学习讲评及时记录。

5施工过程总体安全措施

5.1施工阶段支撑、脚手架的防护措施

1)基础

a.支撑、实地脚手架基础采用槽钢或方木垫块,并绑扎扫地杆;

b.各类金属脚手架应加设接地装置。

2)材质

a.钢管、脚铁、扣件、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b.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c.不准使用枯脆、单径、破损散边的竹笆;

d.不准使用锈蚀铁丝做拉接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

a.脚手架纵向距1.8m;

b.脚手架横向距1.05m;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1.8m;

c.脚手架小横干里端距墙10cm,外端挑出25cm;

d.阴阳墙角处里立杆距墙的尽端不得大于30cm。

4)软硬拉接

a.一般情况下设置硬拉接,软拉接必须配合顶撑使用,高度大于24m以上的双排架必须使用刚性拉接;

b.各类拉接、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c.设置予埋硬拉接处,砼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d.硬拉接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不得采用电焊连接。

5)竹笆及护栏

a.作业层必须满铺竹笆,绑扎牢固;

b.竹笆铺设时,应设置40cm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6)登高设施

b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斜道坡度宜1:3,运料斜道宜1:6。并应加设防滑措施;

c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5㎡的平台;

d斜道纵向距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刀撑;

e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f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g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h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

7)验收

a支撑、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

b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c扣件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5.2施工阶段洞口防护

2)预留洞口小于500×500的,用木板覆盖固定;

3)预留洞口小于1500×1500的,防护上部采用木板覆盖固定,下焊接间距200的钢筋网;

4)预留洞口大于1500×1500的防护采用钢管扣件脚手架栏杆,铺设竹笆。

5.3施工阶段的平网张设

5)主要施工出入口或临近道路交通边设置平网,平网张设宽度大于2m,外高内低,挑网钢管斜撑每隔3m放置一根,采取下撑下拉形式。

6)平网网绳齐全,里口与结构相连,网与网拼接严密。

7)拆模时,在框架四周用小眼安全网封闭,并张设牢固方能拆模。

5.4施工阶段井道、管道的防护措施

4)井道及其他管道必须设防护栅,洞口大的,按'施工阶段洞口的防护'处理,并用平网张设。

5)井道及其他管道需搭设脚手架的,均按外脚手要求搭设。

5.5施工通道防护棚、护线架

1)井架进出口及建筑物底层主要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2)防护棚必须经验收,挂牌使用。

3)施工区域,公用管线距离施工近的,需搭设护线架。搭设要求按公用事业规定的要求进行。

5.6临边、楼梯的防护

5)结构临边口、楼层临边设上下二道扶栏,护栏总高度1.8m,密目网围挡,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6)井架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搭设符合标准。

7)通道必须采用脚手板,固定可靠,防护栏杆用φ48脚手架管,并用1.2m竹笆封闭。

8)楼层通道口必须设安全门,随时关闭。

9)楼梯防护必须符合安全防护标准。

5.7施工阶段围挡封闭

工程结构、装修施工阶段外墙采用双排外脚手架,立面全面实施围挡封闭,作业层围挡封闭高度1.5m以上,封闭采用密目安全网。

5.8小型施工机械的管理

1)搅拌机及砂浆机

b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架设安装坚实平稳。

c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d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e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f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必须有挂钩及挂链。

g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h砂浆机筒体防护棚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a外露传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b刨面必须有靠山。

c平刨刀刃处必须有护手防护装置。

d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e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a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b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c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d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e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工具

a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b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c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d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a有可靠防雨措施。

b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c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d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a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b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c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e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f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g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

h批管应用夹头紧固。

i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水泵

b电源线不得破损。

c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d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5.9施工机械管理

5.9.1施工机械的资料管理

必须建立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台帐,该项工作也是现场施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台帐应有下列几项内容。

a.大型施工机械的施工组织设计资料,b.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和拆卸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作业的措施。

c.机械设备d.租赁使用协议书或合同e.书。

f.机械设备g.安全生产的(出租与承租双方)责任协议书。

h.大型施工机械设备i.安装调试完毕的验收书。

j.特殊工种人员(机组机操工、驾驶员、起重工和指k.挥员)的登记名l.册。

m.机组人员上岗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n.机械设备o.定期检查资料和设备p.隐患整改单和整改记录。

q.设备r.运行记录。

5.9.2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g为保证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安全运行,首先是机械设备方面应完好的提供给现场使用,带病的机械及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h现场应负责为机械设备进场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条件,并消除对机械设备作业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必须充足的照明。

i机械设备进入现场的作业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操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则。

5.9.3机械设备安装与起用

f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位置应与现场的场布图所示意的位置相符,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如限于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可靠安全保护措施后作业。

g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根据原厂规定,按技术方案,由专业队伍操作,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

h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调试、试运转和安装作业负责人、机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会同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在设备明显处挂'验收合格'牌,'机械性能'牌方可投入施工生产运行。

5.9.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k机械设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佩带胸卡。严禁酒后操作,在岗时不得随意离开操作岗位,如需人员离机,必须切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锁好闸箱,以防他人误操作。

l机组人员应定期作好机械设备的注油润滑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例保记录、安全上岗记录、运行台时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0塔式起重机

⑴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坚实,其承载能力和基础埋设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和原生产厂的规定。塔身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原厂规定。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前后部位配置前后限位,吊钩高度限位和力矩限制器,回转的制动器勾头保险等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

⑵塔机的专用配电开关箱,宜固定在塔机旁,便于操作。塔机供电电缆应无接头和被压、轧、破损现象,且禁用铁丝将电缆绑扎在塔身。塔身应设有保护接地和避雷接地保护。

⑶班前应对塔机的起重、变幅、回转机构的制动器、限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塔机'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后应将吊钩提升至臂杆顶端2-3m处,切断塔机总电源。

5.11起重机的绳索、吊具和制动器

⑴起重机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悬挂零星物件、材料,必须用吊笼、吊斗或钢丝绳绑扎牢固,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表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⑵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

⑶钢丝绳采用编结固结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小于30c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钢丝。采用绳卡固结时,数量不得小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2-2728-3636-40

最少绳卡数34567

绳卡间距(mm)

⑷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来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注:d=绳径)

钢丝绳结构形式钢丝绳长度范围钢丝绳号

6*19+16*37+16*61+118*19+1

交捻6d

30d

顺捻6d5101518

30d

⑸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直径3-5%。

5)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2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5.12群塔运行管理安全防护措施

⑴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要求,一次顶升到位,未顶升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应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由工程部设专人监护。

⑵各塔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与建筑物做好附着,附着杆长度及与建筑物的连接由各单位按设计图加工。

⑶控制大臂回转区域,禁止空载、负载作360度回转(如果有现成的产品,每塔增设大臂回转限制器),避免大臂在场外马路上空回转。同时规定吊钩负载不越出场区范围。

⑷沿中山路大街行人便道搭设遮盖严实的防护棚。

⑸用对讲机代替口哨指挥,用不同频率区别信号。

⑹塔吊使用前必须执行验收制度,经公司工程、安全部门验收后,逐级签字,责任到人。再上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检测中心管理部门验收。

⑺塔吊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进行方案交底,设置防护区域,并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有问题的部件,应及时更换,各种部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准立塔。

⑻建立指挥上岗证制度,所有塔吊指挥必须提前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⑼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实行交接班记录手续。

⑽塔吊使用过程中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⑾每塔应设一根避雷接地线,接地电阻≯4ω。

5.13其他

施工场地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安全标志。如需要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各施工班组不准因施工不便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的钢筋,工程上的模板,支撑杆件,脚手等防护措施,作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6不同施工阶段的具体安全措施

6.1基础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⑴基坑顶周边防护栏杆的搭设必须稳定、牢固。

⑵材料选用φ48钢管、扣件连接,紧固力矩4.5-5kg.m。

10.6.2结构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6.2.1钢筋施工

⑴钢筋断料、配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⑵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

6.2.2模板施工

⑴支模拆模时,操作架不得使用腐烂、跷裂、暗伤的木质脚手板,亦不得使用50×100mm的木方做脚手板。

⑵不准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并严禁将模板支撑在脚手架上。

⑶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间歇就将搭头及支撑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坠落伤人。

⑷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6.2.3砼施工

使用震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震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3装饰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⑴高空作业须佩带安全带,严禁不宜登高的人登高作业。

⑵大面积施工时,照明及电器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不得吸烟。

⑶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下要绑布或胶条。

⑷油漆仓库严禁明火如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碘钨灯。

⑸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用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7施工中用电的安全措施

7.1施工用电的一般规定

⑴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⑵配电箱必须设置总开关,同时作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⑶照明与动力用电严禁混用,插座上标明设备使用名称。

⑷电缆线及支线架设必须架空或埋地,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架空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子,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构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间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⑸移动电箱内动力与照明严禁合置,应分箱设置。

⑹楼层通道和地下室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地下室施工用电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后才能进行。

⑺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器安全标志,无有效的安全措施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节假日前必须拔掉保险丝、切断电源。

7.2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⑴电缆线沿围墙一周用绝缘子架空,隔20-40m设一个100a的施工电箱。

⑵大楼内临时施工用电由管道井架设线架用绝缘子固定接入,在每个施工段配置一施工电箱。

⑶电缆的接头不许埋设和架空,必须接入接线盒并附在墙上。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⑷配电箱必须设两级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符合jgj46-88规范要求的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作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⑸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m,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器完好匹配。

⑺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作好原始记录。

⑻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⑼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⑽除塔吊以外,所有的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装置二级漏电保护器。

⑾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地下室固定照明要全面布置,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并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⑿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线做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质的拖线箱、板及民用塑壳拖线板。

8施工中其他安全措施

8.1消防管理措施

⑴现场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班组防火员。

⑵层层签定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

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统一由消防干部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作好书面记录。

⑷一般临时设施,每100m2配备2只九升灭火器,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m2配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⑸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⑹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操作证和动火证),'一器'(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⑺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

⑻施工现场配置独立的4寸消防水管和独立电源的消防水泵。

消防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⑼建立灭火施救方案,在自救同时及时报警。

8.2防汛防台措施

台风期间,每天不少于2人专项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抢救。加强对电线、脚手架、活动房等的加固。

特殊注意点:

3)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4)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应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割电源,严禁不懂机电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十不烧'制度。

5)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开展工作。

6)防护架须设剪刀撑和防风设施,防止倒塌。

8.3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具体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关于施工过程的应急措施。

3)治安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失去控制时打110报警。

4)停电处理:为确保砼浇捣顺利进行,现场准备柴油发电机。并在砼浇捣前预先考虑好施工缝的留设位置,以备浇注过程突遇大雨造成的停工。

5)消防:消防水泵的电源,要由专用电线单独供电,并尽可能直接入市电网,不受现场火灾停电的影响。消防用水应设专用管线并保证有足够的水压。施工现场、楼层内、生活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头,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119电话,组织好消防车的进出。

8.4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施工时,应详细阅读、熟悉地下管线图纸等资料,并把保护地下管线措施方案作为重点写入。

2)建立项目部的兼职管线保护员组成的地下管线监护体系,把保护措施、加固方案落到实处。

3)施工过程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详细资料不符或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业主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未有结论前,不得擅自处理。

4)在沟槽开挖前必须挖好样洞,尤其在路头和居民进出口的通道处样洞应加密,摸清周围管线实际走向,埋深,管名等分布情况,对于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地段应当采取人工进行沟槽开挖,严禁机械盲目开挖。

5)管线挖出后,通知业主和公用管线单位派人监护,共同商量,决定具体加固措施,重要管线必须派人监护、跟踪观测。

5)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措施

a)工地负责人应临危不乱,一方面向有关管线单位反映,要求组织抢险,另一方面,立即报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b)保护事故现场,把事故地点用湖蓝或红白带围起来,组织临时纠察队,维护好现场交通和附近居民、厂家安全,防止危害行人和事故扩大。

c)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主动配合公用管线单位全力以赴,投入抢险任务,现场办公应尽量缩短时间,使管线抢修尽快恢复,减少国家损失。

d)事故原因,e)按照'三不f)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g)分清事故责任,h)提出整改措施,i)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第13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14篇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加大建筑物前期设计和招投标阶段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管理。

1.建筑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物设计阶段首先是建筑地点的选择,要符合小区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要确定建筑物的使用需要以及概算投资额度,要确定建筑物是否抗震以及抗震的级别,符合当地的地质情况及必须达到的抗震烈度。建筑物地点选择对否关系到投资能否收回和赢利;建筑物投资要量力而行,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要有个适度原则;建筑结构必须安全,能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

1.1 建筑物选址安全管理:建设地点的选择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项目建设条件、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等重要问题,受当地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制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建设速度和施工条件,以及该建筑物的未来发展。

1.2 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和投资概算安全管理:任何建筑物都是为它的使用需求而设计建造的,或者作为民用办公生活、文化体育设施而建,或者作为工矿企业生产流程和附属设施而建。

1.3 建筑物结构设计安全管理:应该说不同使用需求、不同层数的建筑物结构类型不同,同样的六层建筑物,作为学生公寓选用砖混结构经济安全,而作为教学大楼用则选用框架结构经济安全。

2.建筑招投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要重在以下几项:①要重视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严防不符合该建筑工程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竞标甚至中标,这样容易导致施工过程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安全事故;②要重视对施工单位资金能力的考察了解,否则施工单位无资金实力必能转包,造成工程停工甚至“烂尾楼”工程;③要格外重视对施工单位技术力量、拥有机具设备的考察,严防施工单位拟派不懂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如果这样势必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产品。

第15篇 建筑工程节能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进入现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对施工机械操作进行培训,安全员作好安全检查工作。

2)严格遵守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阳台周边、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 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4)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1)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3)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5)进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时,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第16篇 综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综合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 ):昼间<70db;夜间 <55db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0.6%。

建筑工程管理性违章的安全管理【16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施工企业的关键环节, “事故不难防,重在不违章”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分析70%以上是由于操作者本人违章作业酿成的,随着漫长的岁月延续逐步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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