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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1-07 18:48:12 查看人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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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规定

第1篇 电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2篇 电气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二、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三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安器。

四、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磨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五、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六、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允许正式工作。

七、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ω/v(如对220v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mω)。

八、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器泼浇。

九、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十、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十一、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需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在行处理。

十二、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线、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十三、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四、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十五、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备。

十六、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十七、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

十八、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第3篇 大庆石化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试验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试验及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高压试验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电气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高压试验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年度测试计划,组织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  承试单位应根据承试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高压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承试单位的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试验资质。

2.试验设备精度、等级符合要求,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定。

3.应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定期试验工作,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判断设备的绝缘变化情况。

5.试验报告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负责按规程规定的预试周期、项目及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电气设备预试计划,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预试计划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2.负责组织预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的落实。

3.负责监督试验单位的试验方法是否正确,试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确、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组织事故后或继电保护动作后对高压设备的临时性试验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压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对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高压技术方面的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绝缘监督管理,对设备绝缘配合的合理性、正确性有管理责任。

第十条  公司内电气设备的试验任务由公司内取得相当电压等级电气试验资格的队伍承担。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高压试验计划。定期试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试验质量。

第十二条  预试计划的年度检测内容经电气管理处高压技术人员审查、电气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在3月10日前下发。

第4篇 电气车间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要求,挖掘车间节能潜力,加强用电设备管理,统筹用电负荷,经济运行,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实现年底节能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节能任务,结合电气车间实际,制订增收节支方案。

一、主要任务

依靠科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着力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发挥节能和环保装置效能,促进节能降耗,确保各项节能降耗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气车间节能降耗组织机构

组长:杨吉伟

副组长:张礼兵

主要成员:黄荣华、李文斌、王立强、李黎祥

三、车间增收节支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集团节能降耗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体系,落实增收节支责任。

3、根据指标和考核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增收节支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正确使用电计量器具;保证电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做好电计量与统计工作。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增收节支的教育,提高员工的增收节支意识,落实“全员节支,全过程节能”的方针。

四、增收节支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效率为本、节约优先;

2、优化结构、多能互补;

3、节能降耗与降本增效相结合;

4、增收节支与安全稳定生产相互促进;

5、落实管理,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现增收节支工作持续开展。

五、具体措施

(一)节电具体措施和办法

1、用电设备必须与供电设备相互匹配,避免设备空载运行。

2、合理装设和投运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素。

3、严禁长明灯、长流水、设备较长时间空转等浪费现象。

4、变、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缩短供电半径,减少线路损耗。

5、 在照明方面应该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采用合理的控制方式,减少照明开灯时间,降低电耗。

6、 推广应用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7、根据电机的容量和实际负荷,尽量使电机满负荷运行。加强电机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8、 合理选用供电电缆截面,减少电缆压降损失,节约电能。

9、 对于供电距离较远、功率较大的用电负荷,要优化考虑采用高压供电方式,减少电能损耗,保证供电质量。

10、合理选用电力变压器,减少变压器本身的压降损耗。

11、合理设置照明设施,减少不必要的用电设施。

12、配合公司加强用电单位、用电点的监督检查。

13、合理降低电机维修费用,降低电机故障率。

(二)其它节能具体措施和办法

1、合理分解成本指标,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分解落实的主要指标为材料费、备品备件费等。

2、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班组核算的作用。班组核算对节约成本起到切实可行的推动作用,根据岗位在系统中材料消耗的大小确定出材料奖罚的责任比例并确定系统的负责人,使得每一个人与材料的节超奖罚进行挂钩考核,真正落实到人。

3、加强修旧利废和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作用,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及修复利用。调动广大员工在材料、配件使用中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节约成本的意识,要求各班组要根据每月各自成本的节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节支降耗活动,鼓励职工进行小改小革、发明创造,想方设法降低本班组的成本支出。所有回收的各种钢管、电缆、电气零部件等废旧材料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由车间和班组双方记帐,并且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实物盘点。

4、采取加大包机、点检和设备评级的力度,加强对设备的预防性检修。从技术、质量、安装、维护、使用等方面找原因、提措施,加强电气设备的现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和设备故障,从而减少备品配件的消耗。

电气车间

2022-10-5

第5篇 林苑小区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

林之苑小区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水电气使用安全,按照水电气使用法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用电管理:

(一)本小区各用户用电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电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电系统计量。

(二)小区电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实行分类计价,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0度以内。

(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电路,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由申请管理处指派电工进行指导,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四)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如空调等或特别用电,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咨询申请,并接受指导,以免造成超复核破坏电路,空调机安装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五)当公共电路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管理处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碰公共配电设施,尤其是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为人负责。

(六)业主(使用人)户内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七)严禁搭接公共电源,发生偷电事件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行为人负责。

(八)电表至户内供电设备设施(包括电表、开关、线路、电器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电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电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二、用水管理:

(一)本小区供水实行二次供水系统转供水,一般按月到户抄表,供水价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分类计价。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安装的用水表和供水管道,如确需改装增建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开以及私自安装管子入内。

(四)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五)业主(使用人)要按时足额交纳水费,不得拖欠。

(六)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处去维修,不得擅自拆除、维修、否则由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七)要维修通过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业主管道时,其房屋业主(使用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维修阻塞时,管理处有权拆除,恢复管道畅通。

(八)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水管道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九)水表至户内供水设备设施(包括水表、开关、管道、供水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水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水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水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三、用气管理:

(一)本小区各用户用气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气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气系统计量。

(二)小区气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立方以内。

(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供气设施,要维护供气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改造、增设管道等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由专业燃气施工安装单位和人员进行,以维护供气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气。

(四)当公共供气设施出现鼓掌时,应通知管理处检查检修,并视情况联系供气部门,不能私自打开、搬弄公共供气设施,

(六)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气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检修,并视情况联系供气部门,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七)气表至户内供气设备设施(包括气表、开关、管道、使用气具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供气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属于供气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气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第6篇 电气二次检修作业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一 检修作业准备工作

1.1开工前根据工作内容办理电气一种或二种工作票;,并在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

1.2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设备;

1.3特殊项目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4作业前进行充分的安全风险分析;

1.5准备一套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

1.5根据具体工作特点和现场工作环境配备合格的、相应的防护用具,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正确;

1.6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前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开好开工会和收工会,对进行的工作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交待安全事项,进行合理分工搭配,做好“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工作;

1.7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一人负责指挥,其余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在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发现异常或事故时,必须立即汇报指挥者,停止作业(抢救工作除外),待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作业。

1.8作业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1.9所有工器具经定期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所有工器具在有效期内。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电气工器具使用时应确保其外壳有良好的接地。工作人员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二 检修作业中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

1、防止走错设备间隔

1.1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认真交代安全措施及工作范围并将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2、防止ct二次开路

2.1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专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2.2二次回路短接完毕后使用钳型电流表检查短接效果;

2.3禁止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3、防止pt二次短路、接地,二次向一次反充电

3.1严格防止短路和接地。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

3.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3.3禁止将回路安全接地点断开。

4、防止误拆、错接线、误碰

4.1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4.2每拆、接一根二次线均要一人记录一人确认,所拆二次线使用绝缘胶带包好;

4.3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标志隔开。

5、防止设备误动

5.1使用万用表检查二次回路时应使用电压档,不使用电阻档;

5.2所拆二次线应用绝缘胶带包好,防止短接造成保护误动;

5.3螺丝刀等工具导电部分应使用绝缘胶布包好;

5.4保护装置更换主板等插件后或临时修改定值后应认真逐项核对定值单,防止因为定值错误造成的设备误动;

5.5二次回路不清楚,或存在疑问不工作;

5.6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设备二次回路变动时应填写设备异动,并且应按照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6、防止设备损坏

6.1严格按照工序卡检修,专人指挥和监护,禁止野蛮操作。

6.2拔插装置主板应带手套或带接地腕带;

6.3保护装置校验时应将端子排上连片打开,并用胶带将一次设备侧粘好防止将电压电流加入一次设备造成人员设备损坏;

6.4保护装置校验时用保护校验仪加电压电流时要专人核对,防止过电压过电流将装置插件损坏。

7、防止人身伤害

7.1试验或检修用电源应设漏电断路器,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电源,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所使用电动工器具试验仪器应合格,外壳应接地;

7.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7.3在紧固二次线时应配戴白线手套,防止热工信号线可能有的直流电;

7.4电缆耐压试验结束后应对地放电,防止静电伤人;

7.5进行传动试验时尽量避免用短接线短接节点的方式,以防误短接造成交流或直流电短路伤及人身和设备;

7.6在带电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进行工作,严禁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7.7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要交待清设备周围的带电情况,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8、防止工作结束可能留下隐患

8.1检修、试验等工作结束后应按照“二次工作安全措施”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平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第7篇 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管理规定

在日常的电源设备安装、ups(eps)及其控制系统等设备安装、调试、检查、验收过程中,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工作,防止电气工作中的触电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及安装维护时,均应在安全技术上满足接地或接零要求。电气设备在接地、接零方面如何进行规范施工与检查、应用,是大家必须认真对待的。为方便大家编写技术文件、阅读科技文献和工作便利,笔者就多年现场施工与反措实践及国家与行业管理机构对交流标称电压220kv以下的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结合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及其接地装置的安装、维护及其安全要求以及接地体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等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规定收集、整理,与读者共同学习。

1 名词术语

(1)接地: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工作接地(系统接地):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3)保护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4)雷电保护接地: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6)接地极(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接地体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可燃液体及可燃或易爆气体的管道不可作为自然接地体)。人工接地体通常采用钢管角钢垂直打入土壤中,也可用扁钢或圆钢平埋土壤中做成。

(7)接地线: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8)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9)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站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10)集中接地装置: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一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则敷设3-5根放射形水平接地极。

(11)接地电阻: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工频交流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称为冲击接地电阻。

(12)接地装置对地电位:电流经接地装置的接地极流人大地时,接地装置与大地零电位点之间的电位差。

(13)接触电位差: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位,在地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0.8m处与设备外壳、架构或墙壁离地面的垂直距离1.8m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接触电位差:接地网孔中心对接地网接地极的最大电位差,称为最大接触电位差。

(14)跨步电位差: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地面上水平距离为0.8m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位差。接地网外的地面上水平距离0.8m处对接地网边缘接地极的电位差,称为最大跨步电位差。

(15)外露导电部分:平时不带电压,但故障情况下能带电压的电气装置的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

(16)装置外导电部分:不属电气装置组成部分的导电部分。

(17)电气装置:为达特定目的的相关电气设备的组合,并且在特性上相互配合。

(18)“零”即中性导体(中性线):与低压系统中性点相连接并能起电能传输作用的导体。

(19)“接地”即保护导体:外露可导电部分(即金属外壳;接地端子或主接地体;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0)接触电压: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同时可触及部分之间的电压。

(21)保护线:低压系统中为防触电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

(a)线路或设备金属外壳:

(b)线路或设备以外的金属部件:

(c)总接地线或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

(d)接地极:

(e)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2)保护性接中性线(保护接零)

具有中性线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在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网中,均采用低压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运行方式,即形成系统的工作接地。若中性点接地良好,将电气设备或装置的金属外壳与中性线连接,用以代替保护性接地的措施,称为保护性接中性线。

第8篇 关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

为了加大对电气失爆、带电检修、明火操作等重大机电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电气火花引发的瓦斯、煤尘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悬挂设备标志牌,要求注明设备电压等级、设备用途、整定参数、包机人等,内容不全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50元/处,缺设备标志牌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100元/处。

2、防爆设备没有粘贴防爆合格证的按失爆处理。

3、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缺螺栓、缺弹簧垫等明显失爆现象,直接责任人进住三违学习班,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对包机组长处罚300元,联责队长100元。

4、接地极不合格,如长度不够,埋入不牢固,主、副接地距离不足,辅助接地不绝缘,主接地未用裸导体等,对责任人处罚50元,对包机组长处罚100元,联责处罚队长50元;不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加倍处罚。

5、擅自甩保护,对责任者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机电工作岗位或开除,对包机组长处罚500元,联责处罚队长200元。

6、明火操作、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者,对责任人开除,包机组长降级,联责处罚三职队干500元/人。

7、凡电缆出现破口者,按严重失爆处理。

8、电缆必须有一定的松弛度,凡出现电缆从接线盒中抽出者,对责任者降级,对队组处罚2000元,联责处罚队长300元。

9、电气设备放置位置不当,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外壳淋水、浸水现象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

10、机电设备、设施出入井不得野蛮装卸,凡发现野蛮装卸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第9篇 电气车间设备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为使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有效展开,逐步纳入有序、程序化的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状态的完好,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车间班组及维保单位。

一、检修计划的职责分工

技术管理员:

组织对班组的年、月、周计划进行整理、上报、下发;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车间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班 组:

辖区内电气设备设施年、月、周检修计划的编制、提报;对技术管理员下发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组织实施;配合技术管理员解决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班组检修档案的及时归档。

二、计划检修的管理程序

1.月计划

班组于每月26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于每月的26日前将经车间分管领导签字的车间下月计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机电管理部,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同时将车间下月总体计划分解到各班组,形成各班组下月计划,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下发给相应班组执行,一份技术管理人员存查。

2.周计划

班组于每周五下午上班前将下周检修计划及本周计划完成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一份班组存查;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汇总后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汇总表报车间领导,并在每周车间例会上通报周检修计划;班组在每周车间例会上应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

三、 计划检修的质量验收

电动机检修后由工作负责人申请验收,应经分管技术员或车间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并试车合格后工艺人员在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检修;其它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验收按照检修方案执行。

四、 计划检修的资料归档

1.班组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两天内,相应检修技术数据应完整归档,检修资料应同时上报技术管理人员。

2.技术管理人员

检修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将检修资料完整归档,同时将有关检修资料上报。

五、电动机事故(引线烧坏视为事故)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维保单位巡检、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电动机事故的,按维保合同执行。

六、计划检修的考核措施

1.班组无故不按时上报计划,周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50元,月计划每次罚责任班组100元;

技术管理人员无故不按时上报、下发计划,周计划每次罚技术管理人员50元,月计划每次罚100元。

2.低压电动机、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等因计划检修时间安排拖期,引起设备损坏,按事故分析报告进行处罚;

3.班组无故没有按照技术管理人员下达的检修计划时间进行检修的,每项目处罚责任班长100元。

4.班组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责任班组10元。

5.技术管理人员没有按期归档检修技术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没有按期上报检修资料,每台次罚技术管理人员10元。

第10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11篇 某电气车间变配电室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是电气设备运行的配电枢纽,其可靠、稳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为确保便配电室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登记。

2.变配电室正常运行期间只允许当值人员巡检、当值人员排查及处理运行故障;其余任何性质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工作票。

3、进入配电室施工时,应具备三级签字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进行施工。无图纸的任何工程施工都不准在变配电室正内开展。

4、车间以外人员进入配电室施工,必须得到车间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5、每个变配电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并放置于室内。

6、每个变配电室、变压器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巡检记录本,缺陷记录本,并放置于室内。当值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的巡检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检,详细填写巡检记录本;对存在的缺陷应详细地记录在缺陷记录本上,并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时间。

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系统图;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原理接线图应齐全、完整,每班至少保存一份。

8、严格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规范变配电室内的操作行为,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任何情况下母联正常运行方式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车间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由正常运行、热备用转为冷备用后再次启动的高压电动机,必须得到调度室的命令方可送电;新安装后投运或检修后投运高压电动机的启动,要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方可送电。任何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都必须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后,方可进行。

11、变配电室门窗、地面及设备要保持清洁。所有消防、照明、安全用具齐全,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道路畅通。

12、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周围严禁烟火,须动火的按有关动火制度进行。

第12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电控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控试验区门锁好(或挡好入口遮拦),防止外人误入而发生危险。严禁擅自开启配电柜门及跨越安全遮拦,严禁单人在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试验区内配置的安全、操作用具及灭火器材执行定置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擅自改变存放位置。

3.试验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或工作完毕离开)时,须持有《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命令票》,待办理好工作许可(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4.试验人员工作中进出电气设备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在试验区内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执行电气试验区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气试验区前应检查和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进入试验区其它工位。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安全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工作人员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0.70
7.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0.35
8.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虽大于第7条规定,但小于第6条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措施的设备,应采取停电措施。

9.外来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遵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中,突遇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应在采取本岗位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后,及时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配合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但不得进入事故或故障现场。

1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严禁试验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

12.电气试验区内不准睡觉、开会、休息和堆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或做其它事情。

第13篇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电气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达到生产系统经济运行。杜绝或减少因电气设备事故造成企业员工和生产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则。

一、 落实规章制度和规程

1、 认真贯彻落实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合理运行。

2、 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维修保养制、安全操作制、电气运行管理制、临时用电制等制度。

3、 建立和完善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继电保护维护规程。

4、 建立 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完善用电统计台帐,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资料,设备的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等记录。

二、 电气设备的一般安全规定

1、 凡所用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接线盒盖应紧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检装置齐全。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防腐蚀、防潮、防雨雪、防日晒等环境的要求。

4、 需防静电的电气设备其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连接,不得相互串联接地。

5、 电气装置电气线路均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 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用金属制品。电气开关及正常运行产生火源的电器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其最小距离不应少于3米。

三、 电气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专业性安全检查第三项内容。

四、 安全用电管辖理

1、 各部门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全格,进行安全教育后持证上岗。

2、 各用电部门杜绝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3、 各配电室和配电柜,要防尘、防漏。定期进行清扫,每季度要认真维护一次,并做到记录清楚,有部门领导签字。

4、 安装和修理工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电气照明设备均应符合安全要求,要经常检查维修,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责。

5、 在生产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线皮剥落,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6、 临时用电必须申请,其用电设备 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用后应立即拆除。

7、 电气焊凡在厂区进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员,清扫现场可燃物,产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在库房内或车间内动用电气焊,要经过防火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动工。

8、 库房高度内的电线要穿保护管,电闸箱要用铁皮包好,周围要清洁,不能堆放易燃物。

9、 各分厂、车间 应设安全员,交接班时要对用电设备和电源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用电,若不用电时要断开电源。

五、 配电室电工安全操作规则

1、 工作中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 工作时应详细检查绝缘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电前检查项目和内容。

3、 高压设备的停送电和倒闸操作,必须有电工人操作。操作中认真执行监护,每操作完一项做一记录,全部操作完成后做仔细复查。

4、 高压设备的操作,严禁在分的情况下,拉合隔离开关和户外跌落保险。

5、 寻变压器设备停电进行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a、 将设备断开电源,要有明显的开关位置。

b、 悬挂有人工作业台的“禁止合闸”标示牌。

c、 将携带型接地线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网的接口上,然后用验电合格的验电器,检验施工设备有无电压。

d、 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将电线另一端;连接在施工设备的导体上,并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6、 不允许在带负荷的情况下,用“慢合隔离开关”。

7、 严禁在无断电保护下,投用高压隔离开关。

8、 检查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有熟练电工进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进行栅栏触及带电导体,当电器设备停电时应视其随时来电可能。在未拉开关时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

9、 当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 故障4—5米,室外设备不得接近故障点8—10米,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进行处理。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拉合隔离开关时应带绝缘手套。操作户外跌落开关应穿橡胶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如遇雷雨天气,禁止在室外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第14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3.2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

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

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

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

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

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

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

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

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

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2.11 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

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

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千伏)3.3~6.610~3560~110220
安全距离(米)0.350.61.53

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

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

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第15篇 电气工作或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3.6.2电气工作应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前应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6.3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机械或其它设备上的工作(如电机拖动的机械,电气、气动阀门等),须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在办理的工作票中写清楚,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

3.6.4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票并交集控运行值班人员,集控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联络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坏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并应设有警示标志。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与本设备或系统有联系的工作票应暂时收回)。

电气管理规定15篇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3、用火审批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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