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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7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在我们的有限公司中,管理制度是确保运营效率和秩序的关键。它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公司运作,包括员工考勤。一个有效的考勤制度能促进团队协作,保证工作进度,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每位员工公正公平的承诺。

内容是什么

考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工作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标准工作日为每日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

2. 签到签退:所有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3. 休假申请:请假、调休等需提前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未经许可的缺勤将被视为旷工。

4. 迟到早退:偶尔的迟到或早退可以理解,但频繁发生将受到相应处罚。

5.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申请,按照公司政策给予补偿。

请注意,此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而非限制员工自由。我们鼓励合理安排个人时间和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衡。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执行至关重要。公司将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警告:首次违规通常会收到书面警告,作为提醒。

2. 扣款:连续或频繁的迟到早退可能涉及工资扣减。

3. 严重违纪:无故旷工或伪造考勤记录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甚至解雇。

我们期待每位员工都能尊重并遵守这些规则,共同维护我们的工作环境。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旨在确保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各部门主管需负责监督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发布考勤报告,以便员工了解自身表现并进行改进。

请理解,考勤制度并非单纯的约束,而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权益。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范文

第1篇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____________年起实施。

第2篇 冶炼有限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区、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起我公司党支部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格局。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根据中宁县新世纪冶炼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公司实行“党政同责”制度。公司党支部和公司安委会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公司党支书记主要负责同志和公司安委会主任同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责任。公司党支部其他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各车间导班子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管辖区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委会主任每月(16日)召开一次总经理会议,安委会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每月(7日、17日、27日、)召开三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问题。

3、公司党支部和各车间领导每月进行三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有隐患的单位立即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隐患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做好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党委、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宁县新世纪冶炼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0日

第3篇 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艺管理制度汇编31页

工艺管理制度

编号:hs/wi3-04-2013

编制:李桂芹

审核:

批准:

胜利油田海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

说明

加强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工艺管理工作,有助于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工艺技术的进步,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艺管理制度”的制订,目的是为公司生产工艺工作的运行提供依据。

目录

第一章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性审查和会签制度第二章工艺文件齐套性规定

第三章工艺文件拟定程序

第四章自制工装管理办法

第五章工艺文件各级签字者的责任

第六章工艺技术攻关、工艺试验及其鉴定制度第七章通知书使用范围与签署程序

第八章工艺文件更改制度

第九章工艺卫生与文明生产规范

第十章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第十一章工艺装备管理

附件1 工艺文件编写规定

第一章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性审查和会签制度

1.1 产品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工艺性分析和审查,使产品具有良好的工艺性,获得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1.2 工艺性审查和会签程序

1.2.1 产品设计文件的工艺性审查、会签,由产品主持工程师组织进行。

1.2.2 待审查的设计文件底图先划分工艺路线。再由专业工艺人员审查,并会签。

1.2.3 审查过程中如有分歧意见,由产品主持工程师召集有关工艺人员和设计人员协商解决。

1.2.4 未解决的分歧意见。由主持工程师和主管设计师协商处理,仍未解决。由双方领导商定或呈报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裁决,然后再行签字。

1.3 工艺性审查、会签要求。

1.3.1 工艺性审查、会签工作。按整件齐套进行。

1.3.2 待审查的设计文件底图,必须有设计、审核签字。

1.4 工艺性审查主要内容

1.4.1 产品材料工艺性审查

(1)材料牌号、规格、状态和技术要求是否正确,选用是否合理。

(2)净重栏是否填写

1.4.2 结构工艺性审查

(1)设计基准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2)结构要素是否合理

(3)技术要求是否适应本厂的设备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

(4)结构尺寸、形状是否有利于加工和检测。

(5)整、部件分级是否适应装备工艺要求。

(6)整、部件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本厂有无对应检测设备和手段。

(7)引用文件是否合理、正确。

1.5 本厂设备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或难以达到的设计要求,由产品主持工程师组织拟定相应的生产技术措施。例如外协、攻关、申报计划等。

第二章工艺文件齐套性规定

2.1 生产定型工艺文件有五类十六种

2.1.1 工艺路线(产品车间分配表)

2.1.2 工艺规程

(1)专项工艺(2)合编工艺(3)汇总表(4)典型工艺(5)工艺细则

2.1.3 工艺装备

(1)专用工装(2)自制工装图册(3)专用设备

2.1.4 汇总清单

(1)工艺关键件清单

(2)产品不稳定项目及其废品率清单

(3)加工用试件清单

(4)易损件清单

(5)工艺调整垫圈清单

2.1.5 原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1)产品车间分定额

(2)产品汇总定额

2.2 产品主持工程师可以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酌减工艺文件的种类,但需经产品主持工程师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2.3 生产定型工艺文件底图中,自制工装图册和汇总清单在产品主持工程师所在部门资料室归存,其余全部正式归档。

2.4 新产品设计定型前工艺文件齐套内容,由产品主持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一般包括:

2.4.1 工艺规程(通常为专项工艺,合编工艺和汇总表)。

2.4.2 自制工装图

原则上不提选正式专用工装和专用设备。个别确实需要申请工具车间制造的工装,绘制底图,按“0”批工装管理。

2.4.3 产品设计部门直接向供应部门提供原材料消耗定额。

2.4.4 由产品主持工程师直接在产品图纸上划工艺路线,公司下属各单位在技术准备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由产品设计人员处理。

第三章工艺文件拟定程序

3.1 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文件

3.1.1 编制工艺文件

3.1.2 工艺文件拟、审程序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编制1份,供生产存留、使用。用后由各单位计调室收回返技术部存)――技术部主任审核。

3.1.3 工艺关健件和选用自制工装的工艺规程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含自制工装设计)――技术部主任审核――主持工程师同意。

“0”批工装按3.2.4.条处理。

3.2 生产定型工艺文件

3.2.1 编制工艺文件底图

3.2.2 专项工艺、合编工艺和汇总表拟、审程序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技术部主任审核――相关单位工序会签――材料定额员旁签――主持工程师复核,注意核对工艺路线,检查齐套性――标准化审查―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工装管理员检查工装使用性―归档。

3.2.3 典型工艺和工艺细则拟、审程序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技术部主任审核――相关单位会签――主持工程师同意――标准化审查、编号――单位领导批准――工装管理员检查使用性――归档

3.2.4 专用工艺装备(专用工装)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和订货单,技术部主任审核――工装设计员设计――设计组长审核――技术部工艺员会签――工装管理员建立使用卡片并订货――标准化审查――归档

如果专用工装由各厂技术部工艺员设计,程序可以相应简化,但签署必须齐全。3.2.5 自制工装管理办法按第四章。

3.2.6 专用设备

3.2.6.1 立项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专用设备申请卡”――技术部主任审核――产品主持工程师同意――单位领导批准――计划员编号。

3.2.6.2 设计

设计员设计―技术部主任审核―使用设备厂工艺员会签―设计单位领导批准―技

术部计划员办理晒蓝、保存好底图和“专用设备申请卡”。

如果专用设备由各厂技术部工艺员设计,立项和设计程序可以简化,签署必须齐全。

3.2.6.3 制造

公司技术部计划员拟制“专用设备申请制造报告”―技术部主任同意―单位领导批准―计划员持报告和蓝图送生产计划处下达生产计划。

外购件清单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由承制单位直接报送技术部。

3.2.6.4 验收

由技术部组织验收,由设备管理员纳入设备管理。

3.2.6.5 生产验证

试用6~12个月后,由技术部工艺员纳入工艺,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转为固定资产。

3.2.6.6 底图修编

公司技术部计划员将底图退还设计单位―设计员修编―设计组长审核――公司技术部计划员注销计划―标准化审查―归档。

图纸修编后,使用说明书、明细表和外购件清单必须齐全。

3.2.7 工艺路线(产品车间分配表)

产品主持工程师拟制――室主任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归档。

3.2.8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综合明细表(产品汇总定额)和按产品分车间零件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产品车间分定额)。

材料定额员拟制。并建立材料使用性卡片――主管材料定额员审核――技术部主任同意――单位领导批准――归档。

3.2.9 产品工艺关键件清单

技术部主任提出――产品主持工程师审定、汇总、划分等级――单位领导批准――资料室归存。

3.2.10 产品不稳定项目及其废品率清单

技术部主任提出――产品主持工程师审定、汇总――单位领导批准――主管工艺师存。

3.2.11 加工试件、易损件和工艺调整垫圈清单

技术部主任提出――主持工程师审定、汇总――单位领导批准――主管工艺师存。

3.3 正式工艺规程、汇总清单、工装图纸、以及各厂技术部开列的清单和产品图纸、工

装定货单一起流转。

3.4 各类工艺文件传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问题提出人直接同拟制者协商。有分歧时逐级上报协调处理,直至工艺文件签署齐全。拟制者才算完成任务。

3.5 技术部资料室归存的工艺文件和图纸。由资料员统一办理晒蓝。按规定发放到各单位。需要更改时,由拟制者以通知书形式通知资料员。

3.6 会签、旁签、同意和批准。规定在工艺文件封面后首页位置。见艺表1a以及专用工装、专用设备装配图上签署。但应对整份资料负相应的责任。

3.7 审核、同意和批准允许指定专人签署。

第四章自制工装管理办法

4.1 自制工装的定义

结构简单,由各生产厂自行设计制造的工装,称做自制工装。

4.2 自制工装应用范围

自制工装适用于单件和批量不大的成批生产。

4.3 自制工装的编号

自制工装按下述方法编号

z

产品图号

自制工装顺序号

汉语拼音“自”的第一个字母

工艺特征代号

4.4 对自制工装图纸的要求

一般只绘制一张能够表明结构、零件装配状况。标有主要尺寸要素的装配图。一律用3号幅面格式1底图描制,可以根据需要延长。

4.5 产品设计定型前的自制工装。

4.5.1 产品设计定型前的自制工装属一次性使用

4.5.2 在工艺选用自制工装的工序中,注明“自制××”字样。

4.5.3 自制工装在工艺简图栏中绘制,随产品图纸。工艺流转,供生产使用;生产完成后,由各厂计调室收回返技术室存留。

4.6 生产定型阶段自制工装

4.6.1 生产定型阶段自制工装。要以产品为对象,按产品图号顺序汇总装订成册,封面书写“×号产品自制工装图册”。

4.6.2 在正式工艺文件选用自制工装的工序中,注明自制工装号。以及“一次性使用”或“可重复使用”字样。

4.6.3 自制工装图册的拟、审程序。

各厂技术部工艺员设计(底图)――技术部主任审核、汇总――各厂资料室存、办理

晒蓝、装订和发放。

4.6.4 更改办法按第三章第五条(3.5)执行。

4.6.5 自制工装图册的蓝图,发至生产计划处、人力资源处和使用单位。

4.6.6 可重复使用的自制工装。由各厂工具室上架、登记、建卡、按正式工装管理。4.6.7 可重复使用的自制工装。因产品图纸更改,或因磨损超差等原因不能再用时,由各厂提出书面申请,技术处主管人员同意后,作报废处理或另作它用。

4.6.8 一次性使用的自制工装不作标记,由生产班组直接管理、使用。

4.7 自制工装供料方法

4.7.1 一次性使用的自制工装

各厂材料员开料单(设计定型前自制工装需带工装图纸)――各厂领导签字――供应部门核对图纸供料。

4.7.2可重复使用的自制工装

各厂材料员开料单――厂主管领导签字――供应部门核对图纸供料。

4.8 自制工装的制造工时

4.8.1 人力资源部按自制工装图册定工时。

4.8.2 一次性使用工装。按投入生产批次。逐批追加工时。

4.8.3 可重复使用工装再次生产,按技术处通知书追加工时。

4.9 工时和材料费用计入对应零件生产成本。

第五章工艺文件各级签字者的责任

5.1 拟制、设计者的责任

5.1.1 正确性:能够按照工艺规程。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稳定的产品。

5.1.2 经济合理性:保证工艺方案、工艺路线、工艺设备、专用工装、标准工具、加工方法、加工余量选择经济合理。

5.1.3 继承性:努力提高对原有工艺方案、典型工艺、工艺装备等的继承性。

5.1.4 完整性:确保工艺文件齐全、完整。

5.1.5 协调性:按工艺文件生产时,各生产单位不产生工艺上的矛盾。

5.1.6安全性:按工艺文件生产时,工人操作安全。

5.1.7 标准化:编制工艺文件中,遵循工艺标准化要求,认真贯彻各级标准及标准化有关规定。

5.2 审核、复核者的责任

5.2.1对工艺文件的正确性、工艺方案合理性、专用工装选用的必要性等负责。

5.2.2 对操作安全性、质量控制可靠性、材料毛坯类型、主要工艺技术要求的经济合理性负责。

5.2.3 对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负责。

5.2.4 对标准和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负责。

5.3 会签的责任

会签者应对所会签的有关部份能在本单位执行负责。会签后,根据实际需要,拟制相应的工艺文件。

5.4 同意者的责任

5.4.1 对工艺文件执行中业务渠道是否协调、畅通负责。

5.4.2 对技术法规和工艺管理制度的贯彻负责。

5.4.3 对工艺文件的完整性、齐套性负责。

5.4.4 保证工艺文件没有原则性错误。

5.5 批准者的责任

5.5.1 对工艺文件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

5.5.2 对工艺管理制度的贯彻负责。对工艺文件的质量负责。

5.6 定额者的责任

5.6.1 对工艺材料消耗定额的正确性负责。

5.6.2 对材料利用率的提高负责。

5.7 标准化人员的责任

5.7.1 对有关标准化法规和标准的正确性负责;对工艺文件的贯彻负责。

5.7.2 对工艺文件签署齐全和完整性负责。

5.7.3 对工艺文件保持高的继承性负责。

5.7.4 对材料、标准工具选用符合现行标准负责。

5.8 对签署的一般要求

5.8.1 工艺文件签署必须齐全,一人只许签署一栏。

5.8.2 各级签署要认真履行职责。

5.8.3 字体清楚、注明日期、不准代签、不准摹仿他人笔迹冒名签署。

5.8.4 非本企业人员不得在工艺文件中签署。

第六章工艺技术攻关、工艺试验及其鉴定制度

6.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工艺技术关键或工艺试验项目。

6.1.1 成批生产中的不稳定项目。

6.1.2 技术要求高、工艺难度大,本厂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工艺关键件。

6.1.3 试制期间未彻底过关,降低技术指标通过。成批生产中需要继续解决的项目。6.1.4 成批生产中新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质量问题的项目。

6.1.5 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6.2 工艺技术关键和工艺试验项目等级划分原则。

6.2.1 按关键工序的难易程度和技术要求划分等级。

6.2.2 共分五级

一级:国际先进水平。首创、或在国际上居领先地位的项目。

二级:国内先进水平。国内首创,或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的项目。

三级:国内已掌握,但我厂还需花费很大努力,经过试验才能掌握的项目。

四、五级:需经努力,采取措施后才能解决的项目。

6.3 项目确定程序

6.3.1 工艺技术关键和工艺试验项目,需经技术部确认,统一归口管理。

6.3.2 产品工艺关键件和不稳定项目按第三章3.2.9和3.2.10条的程序确定。

6.3.3 项目批准后,由各厂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工艺技术攻关和工艺试验措施计划,经主持工程师同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一、二级项目的措施计划,由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

6.3.4 由各厂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6.4 工艺技术攻关和工艺试验的计划管理。

6.4.1 措施计划批准后,由技术部下达工作令号,转发生产计划、供应、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疏通业务渠道。进度由生产计划部门统一协调、考核。

6.4.2 攻关和试验中所需物资,由实施单位开列清单。技术部主任审批后,报供应部门领取。

6.4.3 工时定额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实施单位按项目令号单独统计。

6.4.4 实施过程中跨单位的协作,由生产部协调。

6.4.5 攻关和试验费用,按项目令号汇总统计,摊入生产成本。

6.5 攻关标准和鉴定程序

6.5.1 攻关标准

(1)加工对象符合产品设计或工艺技术要求。合格率在75%以上,具体项目具体规定。

(2)工艺规程、工艺装备、通过生产验证,操作工人已基本掌握操作技巧。进入成批生产后,不会存在重大技术问题。

6.5.2 鉴定资料准备。包括:

(1)技术总结报告;(2)成套工艺文件(含工装);

(3)检测证明;(4)用户意见;(5)鉴定证书草本。

6.5.3 由技术部组织鉴定委员会鉴定,办理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由工程师以上5~11名专家组成。一、二级项目鉴定证书需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三、四、五级项目鉴定证书由技术主管领导批准。

6.5.4 鉴定书一式三份,由技术部分送有关单位。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资料室收存。

6.6 奖励

6.6.1 参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给予嘉奖。

6.6.2 奖励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第七章通知书使用范围与签署程序

7.1 通知书使用范围

7.1.1 向有关部门发出生产技术准备工作中的临时性指令。

7.1.2 对协调的技术问题,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7.1.3 向有关部门发出临时性工艺试验。以及对某些技术问题进行摸底的指令。

7.1.4 更改技术处归存有的几种工艺文件。

7.2 通知书的内容

7.2.1 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7.2.2 具体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7.2.3 有效期限(批次或日期)。

7.2.4通知书接收单位。

7.3 编号方法

通知书顺序号

产品代号、或工艺试验代号

“技”一拟制单位简称

7.4 拟、审核程序

业务人员拟制――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7.5 通知书的发送

由拟制人负责发送有关单位。

第八章工艺文件更改制度

8.1 用途

本制度适用于工艺文件的临时性和永久性更改。

8.2 工艺文件更改的种类

8.2.1 临时性工艺更改

由于材料、工具、设备等原因引起,暂时不能按工艺规程加工或装配的临时性工艺变动。

8.2.2 永久性工艺更改

由于设计更改、工艺改进、消除错误等原因引起的永久性工艺变动。

8.2.3 永久性工装更改

由于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消除错误等原因引起的工装图纸的永久性变动。

8.2.4 工装紧急更改:直接更改生产现场的工装图纸。

8.3 变更单

8.3.1永久性工艺更改采用底图“工艺变更单”和“工艺工装变更单”续页。

8.3.2 临时性工艺更改选用白卡“工艺变更单”和“工艺、工装变更单”续页。

8.3.3永久性工装更改选用底图“工装变更单”和“工艺、工装变更单” 续页。

8.4 工艺变更单填写方法。

各栏目按下述规定填写

8.4.1“编号”

“编号”栏内填写变更单的编号,编号方法如下:

8.4.2 “更改期限”

填写完成更改的最后日期,一般情况下。永久性变更单为七天。临时工艺变更单立即生效。

8.4.3“更改原因及依据” 工艺变更单顺序号,永久性工艺变更单由公司资料部门编号,临时性工艺变更单各厂技术部编号

按以下三种原因选填,并注明依据的编号。

(1)设计更改(2)工艺改进(3)消除错误

8.4.4 “对工装使用性处理指示”

填写以下处理指示:

(1)选用工装tk×××―××××,……;

(2)消除工装tk×××―××××,……

(3)新提工装tk×××―××××,……

(4)无影响

8.4.5 “对产品生产的技术指示”

选择以下技术指示填写:

(1)无在制品;

(2)在制品无影响;

(3)更改后返修可用;

(4)在制品报废;

(5)已制品报废。

8.4.6 “总页次”、“更改标记”和“更改内容”

(1)“总页次”、更改部位所在的总页次。

(2)“更改标记”;用汉语拼音字母“a”、“b”、“c”……、“更换a”、“更换b”……等符号表示。

(3)增加新页次时。参照下述方法填写

新增页次的编号和上一页相同,但需加字母注脚。

(4)更换工艺文件的某页,参照下述方法填写

新页的“更改标记”栏内填写“更换a”,底图总号。页次和总页次与旧页相同。(5)整份工艺作废,用新工艺代替。参照下述方法填写

新工艺的底图总号由技术部填写。

(6)工艺文件中的某页作废,参照下述方法填写

(7)工艺文件内容的增加、消除和更改

方式ⅰ:

方式ⅱ:

加和划改。

8.5 工装变更单填写方法。各栏目按下述规定填写。

8.5.1 “编号”

变更单顺序号,由公司资料部门填写

8.5.2 “更改原因及依据”

按以下五种原因填写,并注明依据的编号;

(1)设计更改(2)工艺更改(3)消除错误

(4)工装改进(5)贯彻标准

8.5.3 “对产品生产的技术指示”

按下述规定填写:

(1)无在制品;

(2)在制品无影响;

(3)在制品返修可用;

(4)在制品报废;

(5)原工装报废;

(6)原工装用至报废。

其余栏目填写方法参见8.4.

8.6 临时性工艺更改

8.6.1 采用白卡“工艺变更单”。一式两份,一份随工艺文件流转,一份存技术组。必须注明有效期或批次。

8.6.2 拟、审程序

各厂技术部工艺员拟制――技术部主任审核――相关单位工序会签――主持工程师同意――工时定额会签。

8.6.3 相关临时变动

供应部门根据临时工艺变更单规定发料。

工时定额员会签后,对工时定额作临时变动。

工装临时变动,由各厂技术部按自制工装处理。工艺变更单失效后,各厂技术部工艺员负责组织修复。如需工具车间返修或重制,按工装管理制度办理。

8.6.4 变动发生费用摊入对应零件(或部件、整件)生产成本。

8.7 永久性工艺更改

8.7.1 采用底图“工艺变更单”。

8.7.2 拟、审程序

技术部工艺员拟制――技术部主任审核――相关单位工序会签――主持工程师同意――材料定额员会签(按需要)――工装管理员检查工装使用性――标准化审查―归档。

8.7.3 工艺变更单的发送

由技术部将工艺变更单蓝图送到持有更改工艺文件的车间、部门。

8.7.4 相关更改

相关部门根据工艺变更单蓝图处理有关文件。技术指示由生产计划部门执行。

8.8 永久性工装更改

8.8.1 采用底图“工装变更单”。

8.8.2 拟、审程序

工装设计员拟制――设计组长审核――技术部工艺员会签――工装管理员同意――归档。

8.8.3 工装变更单的发送

由技术部将工装资料部门变更单蓝图送到持有被更改工装图纸的部门/车间。

8.8.4相关更改

相关部门/车间接到工装变更单蓝图后,立即处理有关文件。技术指示由各厂工装管理员和工装生产车间负责执行。

8.9 工装紧急更改

8.9.1 正在生产中的工装可采用工装紧急更改方法。

8.9.2 更改办法

工装设计员通过工装制造工艺员,直接在生产现场更改图纸、处理在制品、并签字。

8.9.3 待工装制造完毕后,由工装设计员补下正式“工装变更单”。

第九章工艺卫生与文明生产规范

9.1 零件加工车间

9.1.1原材料、工具、工装定位置存放。注意整齐、美观。

9.1.2 工作地保持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摆放整齐。

9.1.3 工作场地严禁吸烟、随地叶痰、存放杂物、存放私人物品。

9.1.4 安全通道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存放零件和杂物。

9.1.5 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

9.1.6 存放设备、工具、工装及零件的工作间,严禁明火取暖。

9.1.7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技安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9.2 装配分厂

9.2.1 执行对零件加工分厂的要求。

9.2.2 各厂职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换工作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部份工位按要求戴手套操作。临时性进入工作间的人员,换工作鞋后方可入内。

9.2.3 车间厂房窗户一般不开启,做好防尘、防潮工作。

9.3 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例如计量室、座镗间、恒温间、喷膜间等。必须按厂房工艺设计的规定,保证人工小气候条件。由所在单位制定保证文明生产的实施细则,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章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10.1 为了加强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提高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生产、质量、效益同步增长。特制定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10.2 检查考核内容

10.2.1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齐全,按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10.2.2 工艺条件;加工工件用的原材料、毛坯符合工艺要求;工艺设备、仪器、仪表、通用及标准工具和工装应符合工艺规程。使用及操作方法应正确,并定期鉴定、维护、保养。

10.2.3 质检:坚持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10.2.4 文明生产规范按工艺管理制度中第九章中内容执行。

10.2.5 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除不安全因素。

10.3 检查、考核方法

10.3.1 工艺责任检查:职能部门的责任是为贯彻工艺创造必要的工艺条件。对各职能部门的工艺责任检查和考核,由公司质量检验处执行。

10.3.2 工艺纪律监督:生产操作的日常工艺监督,由工序质检人员执行。质检人员对违反工艺纪律生产的产品,有权拒绝验收并通过管理渠道向上反馈信息。

10.3.3 工艺纪律抽查:由质量部组织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10.4工艺纪律抽查

10.4.1工艺纪律抽查“由质量部组织由专业工艺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工艺纪律进行抽查。

10.4.2 抽查方法:

(1)直接到生产现场,对正在加工中的产品零、部、整件按考核内容逐项抽查。(2)由质量部组织不定期工艺纪律抽查。

(3)按“工艺纪律检查表“抽查打分

(4)工艺贯彻率: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工艺贯彻率。工艺贯彻率不得低于90%。

工艺贯彻率的计算公式:

n-n

工艺贯彻率(%)= ――×100%

n

n:检查工艺贯彻的工序总次数。

n:未贯彻工艺的工序总次数。

10.4.3 抽查结果分析与处理

抽查结果由技术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分析,提出建议,通报有关单位,作为各单位了解企业工艺纪律状况。改进工作,考核各生产单位的依据。

第十一章工艺装备管理

11.1 工艺配置

(l)工艺装备包括工具、夹具、刀具、模具、量具等。工装可分为标准和非标准两类,标准工装可以通过采购获得,非标准工装需专门的制作。

(2)工艺装备的需求由车间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各工序的需求提出,由主管经理批准后购置或制作。提出的工装需求应包括工装名称、规格、数量、性能、数量等。工装的选择应考虑其结构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运行的可靠性、生产的适用性、同时满足工艺要求、安全节能要求和边与维护等。

(3)对陈旧的工艺装备要及时更新。当工装磨损严重,经大修后其精度仍不能满足要求时:技术陈旧、落后,工装经济效果差时:工装役令长,大修后可以恢复精度要求,但不经济时要及时更新或改造。

11.2 工装使用

工装使用过程中要根据工装结构、性能、精度和特点合理安排使用。工艺装备的使用者要了解其性能、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而且还要了解被加工对象的特性和参数要求。

11.3 工装修理

工艺装备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会发生磨损或数据偏移,影响其技术状态和产品的制造质量,必须定期对工艺装备进行检修,检修按《设备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

11.4 建立工装档案

(1)工装档案包括从提出需求、购置、安装、使用、维护、定期检查、更新和改造,直到报废的全过程中所有的图样、文字说明、检验和记录等。通过不断收集、整理又鉴定、归档、储存等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

(2)设备主管建立全厂的工艺装备分类档案及车间的分类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入档管理。

附件1、

工艺文件编写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用工艺文件的类型格式、组成及填写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在组织生产和生产准备过程中工艺文件的编制工作。

2. 引用标准

gb 1.1-2011 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4457.3-84 机械制图字体

3. 一般规定

工艺文件的文字表达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不同理解的可能性、工艺文件术语、符号和计量单位应符合有关标准。字体符号gb4457.3-84。

4. 工艺文件类型

4.1 专用工艺文件

针对某一个产品或零、部整件所编写的通用工艺文件。

4.2 典型工艺文件

为一组结构及工艺特征相似的零、部件所设计的通用工艺文件。

4.3 工艺细则

为某一专业工种共同遵守的通用操作规程。

4.4 汇总表

按产品汇总某一工艺细则、某一典型工艺及汇总简易装配件或编制工艺图册等。4.5 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

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零件所需消耗材料的数量标准。

4.6 工艺路线分配表

产品或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由毛坯准备到成品包装入库的全部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分配表。

5. 工艺文件的格式

公司采用的工艺文件格式列于下表中,供工艺设计人员选用:

6 工艺文件的组成

6.1 专用工艺文件

6.1.1 复杂机械加工零件工艺文件

1、艺表1(1a)

2、艺表 2

3、艺表20(20 a)

4、艺表24(放在有关工序之后)

6.1.2 一般机械加工及冲压零件工艺文件

1、艺表1(1a)

2、艺表 2

3、艺表21(21a)

4、艺表24(放在有关工序之后)

6.1.3 焊接工艺文件

1、艺表1(1a)

2、艺表 2

3、艺表22(22a)

6.1.4 装配、绕线工艺文件

1、艺表1(1a)

2、艺表 2

3、艺表7

4、艺表23

5、艺表25(放在没有检验点工序之后与本工序一起编页)

6、艺表24

6.2 典型工艺文件

根据工艺特点,工艺文件组成格式参照6.1

6.3汇总表

1、艺表 1(1a)

2、艺表6

6.4 工艺路线分配表

1、艺表1(1a)

2、艺表24

3、艺表5

6.5各厂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

艺表3

6.6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综合明细表

艺表4

注:艺表24使用情况根据工艺文件复杂程度可增减,或放在首页、末页或某工序

之后。放在首页或最后一页时单独编页,放在某工序之后时,与该工序卡片共同编页。

7 工艺文件的填写方法

7.1 共同栏的填写

7.1.1 “产品代号”栏填写我厂编拟的产品号。

7.1.2 “装入装配件图号”及“组合号”填写直接装入的整件图号,若装入多个整件时,可只填一个图号。

7.1.3“图号”“名称”

“零部件图号”“零部件名称”

“装配件图号”“装配件名称”

以上各栏一律按产品图纸填写。

7.1.4“材料名称及牌号”栏按产品图填写材料名称牌号及标准代号。

7.1.5 “毛坯形状及尺寸”栏

型材填写断面尺寸及长度,如单件下料要给出公差。

7.1.6 “毛坯中零件数”栏填写用一件毛坯制造的零件数量。

7.1.7 “设备”栏按统一术语填写。专用性较大的机床及有特殊用途的普通机床(如工装与机床有配合要求,或因满足加工精度要求必须指定机床)要填写型号,其余的只填设备名称,不填型号。

专用设备按专用设备图纸填写名称和代号。

7.1.8 “工艺装置”栏专用工艺装置按工装图纸填写名称和代号;属于企标、部标、国标刀量具填写名称和规格。

填写时对齐工序或工步,按模、夹、刀、量、辅具顺序,尺寸规格由小到大。

7.1.9 “页次”“页数”栏各类卡片分别填写。

“工艺装置明细表”填写式样

本明细表总页数

“18”工艺文件总页数

“1”本明细表在工艺文件中的总页次

“工艺过程卡片”等填写式样

本卡片的页次

本卡片的总页数

“18”工艺文件总页数

6”本卡片在工艺文件中的页次

7.2.1“工艺装置明细表”

1、名称、代号、规格的填写见7.1.8。

2、各种工艺装置按模、夹、刀、量、辅具分类填写,各类之间空三行。

3、每一类按专用、企标、部标、国标顺序空三行填写。

4、每项之间空一行。仪器、仪表单独填写一张卡片。

5、“使用工序”栏两道工序之间用顿号隔开。专用工装使用工序号要填全、通用标准刀量具允许只填1-2道工序号。装配工序、热加工工序不填工序号。

7.2.2 “机加工艺卡片”

1、“夹具”栏专用夹具填写名称、代号。分度头、四爪卡盘、软三爪、梅花顶尖等常备夹具只填名称,如为厂标则填写名称和代号。

2、“编号”栏填写工步编号,装夹次数在两次以上时,用阿拉伯数字1、2、

3、4……表示装夹次数。

3、“工步内容”栏说明及注意事项均在此栏填写,例如:夹具上有对刀尺寸或工装有补充加工等。工步之间空一行。

4、“刀具”栏填写专用刀具和通用成型刀具

同一工步使用多种刀具时按加工顺序填写;同一工步使用同一种刀具时按规格由小到大填写。

5、“量具”栏一般只填专用和通用量具,万能量具除根据质量要求必须指定者外,一律不填写。

6、“辅具”栏填写各种辅助工具、常备辅助工具如:螺钉、压板、千斤顶、顶尖等一律不填。

注:第4、5、6条填写时均不空行,首行与工步齐平。

7.2.3 “工艺过程卡片”

1、空白处绘制简图及填写简单说明;

2、“车间”栏填写工序执行工艺代号;

3、“工序”栏按图加工则填写“按图_加工”,表面处理一般只写“涂覆”,有特殊要求须注明。

7.2.4 “装配工艺卡片”

1、“序号”栏填写工步序号

2、“操作内容”栏在栏的中间位置先写工序编号(工序1,工序2…)空两个字写工序名称。工步之间空一行,工序之间空二行。

3、“设备工装工具”栏按设备、仪表、工装、工具顺序填写。常备工具不填,填写时不空行,首行与工步齐平。

7.2.5 “材料消耗定额(装配)明细表”

1、填写构成产品实体材料的工艺定额;

2、一般按产品图纸填写名称、牌号、规格、标准号等;

3、每种材料之间空一行。

7.2.6“典型工艺规程使用明细表”

此表作为零件加工典型工艺使用明细表时

1、“材料或毛坯”栏填写名称、牌号及标准代号;

2、“毛坯中零件数”栏填写毛坯中包含的零件数量;

3、“技术说明”栏填写毛坯形状及尺寸;

4、“工序号”栏不填

5、每填一类,空一行

此表作为简易装配件明细表时

1、“毛坯中零件数”栏填单机用量;

2、“技术说明”栏填写操作指示;

3、“典型工艺名称”“工序号”栏也不填;

4、每填一项空一行。

此表作为热处理、表面处理零部件汇总表时;

1、“典型工艺名称”栏不填;

2、“技术说明”栏填写“hs0.045.___工艺细则进行”特殊技术要求者要加以说明。

3、每填一项空一行。

7.2.7 “材料消耗定额明细表”(艺表3)

1、“产品中数量”填写“工艺路线分配表”中,“总数量”数;

2、“净重”按设计图纸填写;

3、“毛重”在净重的基础上加工工艺损耗量,如切口、锯口等;

4、“工艺定额”栏按工艺文件填写;

5、“每一产品工艺定额”填写工艺定额与产品中数量之积;

6、“加工车间”填写工艺路线分配表中“主制车间”的内容;

净重

7、“利用率”计算方法×100%

工艺定额

毛重

8、“使用率”计算方法×100%

工艺定额

7.2.8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综合明细表”(艺-11表)

“每一产品净重”“毛重”“工艺定额”均按(艺表3)中相应栏数与“产品中数量”之间的值填写

7.2.9“车间分配表”(艺表5)

1、“总数量”栏填写零部整件在产品中的总数量;

2、“主制车间”栏填写主要承制单位的工艺路线代号;

3、“车间”零部整件制造过程从下料到入库按顺序填写工艺路线代号;

4、“备注”栏填写必要的说明,如移用什么产品等。

8 工艺细则编写规定

产品调试工艺文件及工艺细则的编写规定按q/hs052-93执行。

说明:所有艺表及格式由技术部提供。

第4篇 某有限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件档案的建立、更新、使用、保存管理。

3术语

3.1安全档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国家及社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主要职责

4.1凡是各单位在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及业务联系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文件材料、各类检测证书、报告、安全制度、教育试卷、工作记录、声像资料等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2生产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档案分级管理做出规定。

4.3各部门应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管理档案工作,保证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负责各自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4.4各部门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档案柜,落实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4.5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归档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类材料;负责收集建立职工各类职工健康体检材料的归档工作。

4.6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管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7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公司、各单位对收集的安全管理档案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5工作内容

5.1安全管理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经济类型、人数、生产规模、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员等。

5.1.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并标注清楚以下内容。

部门与车间、仓库等的位置、面积或重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设备的位置、型号、规格等;

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数量等;

主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

5.1.3公司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位一览表(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储存地点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5.1.4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联系方式、各类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数量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5.1.5公司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2.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3. 总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

4. 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5.1.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作业安全管理(动火、高空、受限空间、动力介质等)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通则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参观人员安全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电类、承压类)

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5.1.7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落实执行各类文件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5.1.8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月、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各方面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5.1.9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记录及总结。

5.1.10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5.1.11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5.1.12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内容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5.1.13“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有关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5.1.14安全防护设备(含职业健康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5.1.15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5.1.16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证。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17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

发生事故情况经过介绍。

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事故分析会记录。

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企业月度事故报表。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5.1.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5.2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5.2.1归档材料必须是总厂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5.2.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3归档时间

5.3.1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5.3.2各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5.4安全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5.5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5.6档案管理

5.6.1各单位安全管理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各自管理职责分类保存,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5.6.2安全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2—5年)、短期(2年以下)三种。

5.6.3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管理档案应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相关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5.6.4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5.7档案利用

5.7.1安全管理档案的利用,要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总厂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的指导、借鉴作用。

5.7.2公司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服务工作。

第5篇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6篇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对外投资行为,各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八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九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

(一)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短期投资账面余额是指投资完成后,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

(三)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各分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全部转移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公司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十二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审。

第三章 短期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

(二)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按照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处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详见财物盘点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二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协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三)公司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四)公司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对外投资部门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七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投资的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

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资金的筹措:

1.该项目的注册资金及该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

4.现金流量计划。

(四)项目的财务分析:

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

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测算。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3.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批准后,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

(七)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八)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

(九)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

(十一)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

(十三)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定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十条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一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三)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作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对外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投资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第三十三条 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第三十五条&nb

sp;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取以下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公司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薄,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七条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7篇 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业务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上下班:因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工作每天24小时都需正常开展。人员的具体值班安排,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报公司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按国家规定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应当服从。

三、各种假期规定

由于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人员的假期遵循以下规定:     (一) 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1、若病假连续两天以上,须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员工不适合工作的病假证明。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有3天的带薪病假。

3、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或满一年超过三天以上部分,病假按以下标准扣发工资:

(1)1年内累计3天以内,扣发30%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2)1年内累计3天以上5天以内时间,扣发50%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3)1年内累计5天以上部分,按实际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4)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的,只发基本工资590元,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工作条件的,公司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二)事假     1、员工因私请假一般先使用正常休假,可以向部门经理请事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期间不发薪资。

2、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的,停发薪资。

3、一年内事假相加超过正常休假30天的,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三) 婚假     1、合同期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享有15天的带薪婚假,包含当月的正常休假。

2、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享用,如遇法定假日、计入假期总天数,不另扣除。

(四) 产假

1、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男性享有5天带薪护理假。

2、产假期间如遇法定假、公休假,计入假期总天数,不另扣除。

(五)丧假    员工如遇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一次为期3天的带薪丧假。如遇祖父母(外)、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一次为期2天的带薪丧假。其余情况按事假处理;若去外地奔丧,另加往返路程假时间。

(六)正常休假

员工在一个月内,正常有四天带薪休假,一般为两个月安排回家休假一次,合计为8天,其余在岗位休息,员工所休假天数应在2个月平衡一次,原则上休假天数不再向下一个月转移。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统一调配,在各项目部每个月上报公司的维护计划中详列,如发生变更,须履行变更手续,向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汇报,批准后执行。

(七)相关规定

由于维护项目的重要性及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项目部所有员工享受以上所有假期均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否则视为擅自离岗,具体处理根据《江苏中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桥梁维护人员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具体有:

1、项目部有值班人员脱岗,项目经理、副经理一次扣5分;

2、兼职会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10分;一年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三次及以上的,公司将对其予以免职。

3、维护人员及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5分,在值班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15分。一年中五次及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四、请假审批权限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请假程序  项目经理向分管副总请销假,同时向技术总监备案;项目副经理和一般管理技术人员向技术总监请销假,由技术总监向分管副总备案。如请假超出规定休假天数3天以上的,必须再向上一级领导请假。     1、准备材料:(1)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2)请假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情况。

2、项目经理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技术总监,技术总监在了解具体请假事由及工作安排情况后,技术总监经过判断,批准后,再由项目经理上报分管副总审批,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2)项目经理请假须得到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3、项目副经理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后生效。(2)副经理请假须得到技术总监批准后生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二)驾驶员、兼职会计请假程序

1、准备材料: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在正常休假假期范围内,项目经理批准,超出正常规定的休假的,要向分管理副总请假)。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通过后,由分管副总批准后生效。(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三)值班人员请假程序(正常休假由个人申请,项目经理安排,超出的技术总监审批。)

1、准备材料:(1)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2)请假后值班人员的工作安排情况。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四)其他维护人员请假程序

1、准备材料: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由技术总监备案。(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五)其他规定

在本条规定中,项目部未履行上述请假程序,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对项目部项目人员考勤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五、加强考勤记录     各项目部应严格加强考勤记录,并于次月1日前将人员考勤汇总表交技术总监,待技术总监核定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技术总监每月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巡查,并在项目部中进行相关调研,并将巡查记录和调研情况报分管副总。

六、迟到

(一)值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0分钟内未办理交接班,按迟到论处。一次迟到扣发半天基本工资。

(二)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一次扣发半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论处,一次扣发半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三)项目部中一个月累计有三次迟到或早退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三次扣发项目经理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三次以上,一次扣发项目经理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四)项目部中在迟到、早退上有弄虚作假的,参与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参与的,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未参与的,扣发当月五天基本工资。

七、其它规定

(一)外出:由于维护工作的特殊性,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外出,不得私自变动班次。值班员工外出15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须报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同时项目经理应调度安排人员顶替其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值班员工请假时间2个小时以上,须按照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否则视为擅自离岗。

(二)不值班人员,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离开经营区域(45分钟之内能赶到现场),否则视为擅自离岗。

(三)维护员工未按请假程序请假,或超越审批权限的,视为无效假期,按无效假期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另发书面警告,同时按擅自离岗处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扣发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擅自离岗:

1、未经批准擅自缺勤;

2、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

3、请假期满仍未复工且无合理证明。

(五)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禁止打牌、下棋、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视同擅自离岗。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视为迟到和早退,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七)本制度待江苏中压维护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自动转为新公司的请销假制度。

(八)本制度由总经理制定,由分管副总、技术总监解释。

(九)本制度自2008年7月6日起实施。

第8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5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机密安全,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内部。

第二章保密规定

第三条保密内容:

公司管理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重要管理信息等。

业务资料:公司采购信息、公司销售信息等。

公司及部门的各项会议机要及文件。

其他如工程资料、工程规划、公司发展计划等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

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四条保密措施及要求:

未经总经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保密资料拿给客户看。

任何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

与外公司人员通电话或进行洽谈时,要出言谨慎,不得向外公司人员透漏真实资料和公司管理信息。电脑储存的文档、资料、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复制、删除、加密和转存。

严禁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不得在任何场所讨论与公司机密相关的问题。各类需保密的文档、会议机要、资料在电脑中必须加设密码进行保存。

所有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网络密码,并定期更改。

所有机密资料不得复印,且必须领用签名,专人保管。

任何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出差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文

件资料。

未经许可,不得超越权限查阅他人邮件资料或公司网络的相关资料。

不得使用其他网络传送公司相关资料。

在与外公司人员交流时,不得将公司内部重要信息对外透露。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9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制度

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文件适用范围

1.1本文规定了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办法,旨在督促分公司对其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进行定期检查跟踪,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加强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

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中企动力各地分公司的办公例会管理。

2管理与组织

2.1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制订本制度并负责修订解释。

2.2高级行政总监负责对所辖行政大区内各分公司例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3分公司行政总监负责本公司办公例会的召集主持和管理工作。

2.4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办公例会的具体组织、会议记录、会后任务跟踪检查等工作。

3管理内容

3.1会议目的:检查、掌握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分公司内部各

部门工作的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3.2会议周期和时间:每周例会,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会议时间应控制在3小时

之内(各分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

3.3会议地点:分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3.4责任部门:分公司行政部。

3.5会议召集及主持人:分公司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

3.6参会人员:高级行政总监(如有)、高级商务总监(如有)、行政总监(助理行政

总监)、商务总监(助理商务总监)、各部门经理级员工、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

监)认为有必要参加例会的其他员工。

3.7会议议程

3.7.1上周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总结;

3.7.2各部门通报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

3.7.3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制定解决方案;

3.7.4传达、解释总部的最新政策、文件和要求;

3.7.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事项。

3.8会议程序:

3.8.1分公司行政部负责会议通知、会议室安排、所需文字材料、仪器设备等的准

备工作。上述工作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就绪。

3.8.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应尽量提前两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如有特

殊原因临时不能与会者,应提前通知主持人,并安排部门员工参会。

3.8.3行政部需负责做会议内容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标明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及缺席人员的情况及会议议题,简明扼要反映

会议内容`,并准确真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图,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

完毕电邮发送参会人员,抄送行政大区高级行政总监、片区高级商务总监和

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

3.8.4会议内容的跟踪落实:与会人员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

严格按照会议决定的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和有关

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9会议纪律

3.9.1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会议主题,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对发表意见的真实

性、可行性负责。并且要注意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3.9.2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应将随身携带的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中途不得随意

离场。

3.9.3办公例会上讨论的问题属于公司机密,参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

守公司机密。

3.10处罚规定:

3.10.1无故缺席人员罚款3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无故迟到人员每迟到1分钟罚

站5分钟,以此类推。

3.10.2违反3.9.3规定的人员将视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降级降薪、留职查看

直至开除。必要时,对于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诉诸法律解决。

3.10.3本条涉及的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由分公司行政部统一保管,行政总监

(助理行政总监)批准后使用。

3.11工作周报管理

办公例会要求各部门采用工作周报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周报具体要求如下:

3.11.1提交周报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交分公司行政总监工作邮箱。

3.11.2周报内容要求:

3.11.2.1工作周报包括本周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请按附件模版要求填

写)

3.11.2.2周工作总结要求

3.11.2.2.1对照周计划目标,逐条总结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中应说

明工作重点、达到的效果以及工作经验和教训。

3.11.2.2.2对存在的问题要作出简要说明及分析,分析对目标实现产生重

要影响的问题及导致该问题的关键因素。

3.11.2.2.3对未尽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解决方案。

3.11.2.3下周工作计划

3.11.2.3.1要逐条列出下周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要有量化的目标,

对不可量化的目标要尽可能细化。

3.11.2.3.2要指明各项工作预计的结束时间、本周的工作目标、是否需要

上级或其它部门的配合等内容。

3.11.3工作周报的考核

3.11.3.1无正常理由,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的,予以通报批评(扣除部门负责

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11.3.2由于特殊原因(出差、休假、重要事宜处理等)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

者,应及时向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在

事由结束后二日内补交工作周报。

3.11.3.3上述考核由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负责。

4附件

4.1《分公司周工作会议记录》

4.2《分公司各部门周工作汇报表》

第10篇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

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各项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4  内容

4.1  风险控制策划

4.1.1公司应不间断地开展对公司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

4.1.2制定方针、目标的要求

4.1.2.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目标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1.2.4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部门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传达到员工。

4.1.2.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4.1.2.6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制订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害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4.2  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员工培训教育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总经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标准化教育方可上岗。

4.2.1.2公司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

4.2.1.3公司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进公司生产区施工前,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教育。

4.2.1.5员工培训教育的管理要求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内容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记录”中。

4.2.2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资料的管理

4.2.2.1文件与资料识别

a)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b)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c)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d)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a)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第11篇 宣钢有限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辨识本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职责、识别程序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供方/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可望施加影响的危险源的识别与更新。

3、职责

3.1公司安全科负责收集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信息,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3.2安全科负责收集分公司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信息,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3.3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的危险源进行识别。

3.4公司(厂)安全科负责汇总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安全领导小组。

3.5安全科负责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收集、汇总,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辨识

4.1.1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特点,结合: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最大限度地排查出本单位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识别与评价表》(附录a)。

各工程公司(厂)、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总工负责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物资设备、消防安全、后勤部门对本单位(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各工程公司(厂)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进行识别,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各工程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公司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进行识别,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

4.1.2危险源辨识的途径

a)询问和交流;

b)现场观察;

c)查阅有关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务分析;

f)安全检查表;

g)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3.1.3危险源辨识需考虑的内容: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起重伤害;

e)触电;

f)灼烫;

g)火灾;

h)高处坠落;

i)爆炸;

j)中毒和窒息;

4.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4.2.1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属于如下情况时,可直接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

a)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b)不符合总公司方针的;

c)员工或相关方有抱怨和要求的;

d)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2.2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4.2.3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危险的大小,并根据分值d的大小来确定危险等级。

第12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巡回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线上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和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班组巡回检查管理。

3 、内容

为加强对生产现场、运转设备、工艺指标等的有效控制,保证生产现场在线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3.1各生产岗位的巡回检查都应定时间、定路线、定地点、定内容。

3.2采用听、看、摸、嗅、问的方法进行检查,综合分析判断,并按规定路线进行检查。

3.3检查频次: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班组规定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原则上每小时一次。车间班组长每天至少二次,车间管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

3.4岗位巡回检查:操作人员上岗后,对所管辖的机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艺指标、易泄漏点等重要部位,按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如实记录。确保巡检记录内容与生产现场实际相符;确保巡检到位、不漏检、不提前、不拖后检查或记录

3.5维修工巡回检查:维修工应对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应按规定巡回检查,掌握设备特别是要害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处理问题不过夜。

3.6车间管理人员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叫修,责令整改,并向车间主任汇报。

3.7生产设备运行异常时,要适当增加巡检次数,做到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在故障没有彻底解决前,设备运行车间和维修车间必须指定专人现场看护。

第13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介质安全

管理制度

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技术部为了保证公司信息系统的介质安全的使用,特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二介质的定义

所有涉密和非涉密的数据存储介质,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的硬盘、移动硬盘、u盘、用于备份数据的磁带、cd/dvd碟片等。

三具体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主要负责介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条参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数据存储介质避免暴露于强电磁场内、过热或过冷的环境。

第四条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需根据存载信息数据的类型和保密要求采取不同的保管方式。

第五条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其中对内网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按照业务特点和保密要求进行严格的防2 / 3护。

第六条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都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和编号管理,可以随时确认移动存储介质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所有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清晰的密级标识,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其维修或销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外网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内网和涉密网中使用,杜绝发生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混用的现象。

第九条从移动存储介质存取文件之前必须使用防病毒软件进行扫描。

第十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十一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保存色情、政治敏感等非法资料。

第十二条必须对保存有敏感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加密处理。

第十三条

保护。

第十四条备份的数据存储介质必须存放于安全存储区域,不可将数据存储介质放置于桌面等暴露地方。

第十五条电脑送修时将存储信息的硬盘或其他可移动存储介质取出,避免信息泄密。

在修理硬盘或其他电脑所使用的移动介质时,如涉及到敏感信息则必须有专人陪同修理。

第十六条硬盘或其他移动介质报废时,必须进行物理破坏处理防止信息泄密。

3. / 3

第14篇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_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_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_议的通告,提出召_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条 董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十八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十九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十条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十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十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八十五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八十七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八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九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九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副董事长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经理提议时。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方式、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如有本章第九十八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_议。

第一百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应当从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注册会计师。

第一百零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公司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对被提名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向股东大会发表书面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向股东大会出具书面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免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外,独立董事还有权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当事先经独立董事认可;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行使上述特别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同意、保留、反对等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时间和本章程规定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凡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充分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讨论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和独立董事应保存______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第一百二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利润分配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一百六十七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填补该空缺。

第一百六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委任填补空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__________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八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九十九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二条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股东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

标题:《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

版次: a

页数:6页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3年月日发布 2023年月日实施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1页共6页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 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启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责任者及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 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2页共6页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 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 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 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 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 财务专用章:

4.4.1 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 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3页共6页

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职责:

5.1 负责印章的保管。

5.2 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5.3 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4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 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 印章的使用

6.1.1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 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 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 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 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4页共6页

6.1.7 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 印章的保管

6.2.1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 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 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 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 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 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5页共6页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 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 印章的更换

7.3.1 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对印章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

8.1 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 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 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附则

9.1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23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 本制度解释权归_____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企业、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6页共6页

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企业、公司

第16篇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5)监督指导本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7)讨论决定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3.反违章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规定。

(2)协调解决各车间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施工单位及各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落实考核与奖惩。

(5)及时向领导汇报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违章分类

1.根据违章性质不同,违章行为分为以下四类:

(1)作业性违章: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所颁发的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规程和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装置性违章:生产、施工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规程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票据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等生产、施工指挥人员,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规程、条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管理性违章:从事设计、生产、施工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车间、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根据违章情节严重程度,结合集团公司、电铝公司有关规定,将违章行为分为轻合金公司第一类违章、第二类违章和集团公司类严重违章三类,具体执行标准由反违章管理办公室每年修订、完善,报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

3.违章控制实行分重点三级控制办法,即:班组重点控制作业性违章,车间重点控制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公司重点控制管理性违章。

(二)责任主体及连责范围

1.作业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违章者本人,连责责任班组作业人员、班组长。

2.装置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设备(装置)包机人,连责责任车间设备管理员、分管技术员及分管副主任。

3.指挥性违章主体是违章指挥者本人,连责现场负责人、直接领导和执行违章指挥指令的人员。

4.管理性违章主体是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连责责任车间、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违章处理

对所有违章,都要按照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

1.教育

(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现象(行为),主要责任者必须离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①集团公司类“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组织集中脱产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②轻合金公司第一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天;

③轻合金公司第二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天;

(2)年内发生两次集团公司类违章行为者,离岗培训三个月,临时工、分包人员予以辞退。

(3)离岗培训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支付生活补贴。

2.曝光

(1)各车间必须建立“三违”登记本和违章曝光栏。公司安全监察部要建立员工违章档案。

(2)对于上级和公司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安全监察部要及时曝光,并通报对违章人员及连责人员的处罚情况。

(3)对于上级检查和车间自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各车间要在车间违章曝光栏中进行曝光。

(4)各车间要对出现的起典型违章行为进行分析讨论 并作为安全学习材料下发班组讨论学习。

3.处罚

(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行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①集团公司类严重“三违”人员,处以罚款30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50元/人次。

②轻合金公司第一类“三违”人员,处以罚款10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20元/人次。

③轻合金公司第二类“三违”人员,处以罚款5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10元/人次。

(2)在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集团公司、电铝公司检查中,被查出“三违”人员的车间、部门,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各类违章行为抵押金扣罚按照《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法》(轻合金发〔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上级及公司检查查出的“三违”人员,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车间配合,界定违章级别、违章行为,落实责任人及连责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对“三违”标准中没有明确界定的违章行为,由反违章管理办公室参照相近条款认定并进行处罚,并在下次违章执行标准修订时加以完善。

(5)同一违章行为含多类型违章,按照相关条款分别进行处罚。

(6)违章处罚由安监人员或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开具罚款通知单,外来单位、人员在接到通知单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公司内部单位、人员罚款直接由人力资源部自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7)对违章处罚逾期不交的外来单位、人员,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中加倍扣除。

4.整改

(1)各车间对于严重违章行为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当作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2)违章整改要按照“三定”原则以最快的时间纠正和整改,要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

(3)各车间、部室要积极做好月、季、年度的违章统计分析工作,真正找到违章产生的根源,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治理目标,确保反违章工作成效。

(四)档案管理

1.安全监察部建立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有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的,5年内不予提拔,凡发生严重违章的员工,取消年内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2.政工部建立党员安全档案,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附则

1.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违章行为,按照国家、行业、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查处。

2.本办法条款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公司内安全管理制度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7篇 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中心制度准则

□总则第一条本准则订定利润中心有关之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资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益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之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之酬金,借以提高乐业之精神而加速公司之成长与发展。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之推行,各企业部均须制定必须达成之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其能发挥各级人员个人之潜力于极限,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俾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之团队精神。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订各项业务之执行标准。□组织原则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产品类别分成若干企业部,以企业部为单独盈利之利润中心。依董事会之决策,驻会常董之方针总经理之指示及董事会分配之盈利目标营运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盈利活动。第六条企业部设经理负责各该部投资之营运及业务之经营。第七条企业部下视固有业务之情形分组,课(必要时设之),各设主任、课长,依企业部经理之命,执行各项业务活动。第八条公司设管理部,支援各企业部之经营,下设:1.总务总务组处理全公司有关杂务。人事组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支援各部人力之协调。公用组设电机、机械、维护等课,对各部服务。工业关系组负责对外关系及广告之推动。2.财务会计组分设帐务、成本、资料等课,统筹掌管与记载各类帐务结算外,并按月提供各企业部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需资料及经营绩效。与各部之估算盈余核对。财务组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及协助各部之财务调度。股务组经办公司有关股务事宜。3.厂务下设组课,办理有关工厂之一切管理庶务对外之公共关系。□管理方式第九条总经理秉承董事长之命,驻会常董之指示,执行董事会决议之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第十条各企业部经理秉承驻会常董,总经理之命,指挥各该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之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之经营,如不能达到所订盈利目标,应自请辞职或另调他职。凡具有上项情形另调他职之人员,其情形严重者,如曾使公司蒙受损失,其调职后应停止所有奖金及一切加薪之给与。第十一条以企业部为盈利单元,以其资产负债计算其损益。第十二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资之收交,人力之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记帐,甲中心之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得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之。第十三条各企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经理之批准后,向财务组贷款,利息计算如下:1.各企业部根据公司规定使用资金范围如超用时以较高之利息计算。2.各企业部之增添设备以年度计划为基准,不超出使用范围时即可节省利息并减低利润之负担。3.配合企业部内营业计划实施向银行专案贷款,依原贷款利息拨该企业部使用。第十四条各企业部之现金均由财务组保管,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行之。第十五条各企业部每月四日前列报各企业部前月之资产负债及损益估算送会计组核对,每三个月根据会计组核定之盈余作为发奖金之根据。第十六条管理部公用组维护单位,视为利润中心,对各部计价收费服务。第十七条管理部门之费用,由财务组列成预算分由各部依营业多寡之比例按月分摊之。第十八条各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之承诺,签约及财务之借贷均由公司代表统筹办理,或委托各部负责人代表。人事任免、调动、雇用、核薪及有关员工整体事宜均依管理部之统一规定并由管理部发布之。□资产划分第十九条各企业部,均依下列方式分配资产与负债。1.占用之固定资产。2.占用之库存原料。3.占用之成品及已完成未开发票之产值。4.借用之预付工料款。5.借用之周转金。6.各部不需要之资产(设备)统归管理部管理,除成品外,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变卖。第二十条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设备时应根据第十三条第二款办理,但如无年度计划,得拟定后呈总经理核准后购买,如该部现金不足欲从财务部贷款,亦须经总经理批准之。□责任奖金之计算及分配第二十一条每三个月定期检讨各企业部业绩,凡业绩优良之各企业部均属已尽本身之责任,得另行加发责任奖金以资鼓励,责任奖金之计算及分配办法另订之。□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准则经高阶层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8篇 贸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贸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管理大纲……1第二章 员工守则……2第三章 人事管理……4

第一节 总则……4

第二节 员工聘用……4

第三节 员工假期待遇……5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离岗……5

第四章 劳动管理制度……6

第一节 考勤管理规定……6

第二节 奖惩……7

第五章 文秘……9

第一节 保密……9

第六章 电话管理……10

第七章 车辆……10

第八章 印章管理……11第九章 宿舍……11第十章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11第十一章 企业仓库管理制度……12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13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名声。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底薪十提点1%十纯利润提成20%”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纸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六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七条 员工规范

1、爱公司,爱岗位,不做有损公司的事,不说有损公司的话。

2、忠于职守,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没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3、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干私活。

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增强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

5、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尊敬领导,热爱同志。

6、言行一致,举止文雅,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热情服务,杜绝冷、硬、顶、撞。

第八条 公司规范

1、团结、互助,没有打架、吵架行为。

2、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没有拖拉现象。

3、安全第一,确保质量,没有弄虚作假。

4、各种记录完整无缺。

5、讲究卫生,工作场所整洁,没有脏、乱、差。

第九条 办公规范

1、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干私活。

3、工作有计划、有条理,分清轻重缓急,力求精益求精。

4、讲究礼节,自觉维护办公秩序。

5、熟悉业务,掌握政策。

6、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文具收拾妥当。

7、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按组织程序逐级进行。

部门间不得推诿扯皮,要相互协调。

8、服饰得体,整洁、庄重、大方,不搞奇发异妆。

9、正确使用和爱护办公设施。

第十条 会议规范

1、召开会议提前做好准备,讲求实效。

2、遵守纪律,按时到会,有序退场。

3、做好记录,保持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坐姿端正,精神饱满,热情鼓掌。

5、进入会场,避免手机钤响,尽量关机。

6、爱护公物,禁止吸烟,保持会场整洁。

第十一条 乘车规范

1、自动礼让,按顺序依次上下车,杜绝插队、一哄而上和乱挤乱撞。

2、衣着得体,庄重。

不得只穿汉衫背心、短裤、拖鞋上车。

3、互相体谅,主动让座。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乘车。

5、讲究卫生,车厢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6、尊重司机,爱护公物。

7、文明驾驶,按点接送。

第十二条 就餐规范

1、就餐时,不得在餐桌及餐厅内乱扔食物残渣。

2、禁止浪费,树立节约粮食的观念。

3、餐厅内杜绝抽烟。

4、就餐完毕,勿在餐厅喧哗、逗留。

5、不准随便将餐厅内设施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娱乐规范

1、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3、言谈举止大方,不起哄,不讲脏话。

4、保护环境,严禁赌博。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 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员工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老板统筹计划与聘用。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二)业务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三)司机有汽车b2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后勤有吃苦耐劳与有仓库管理经验,初中文化。

第五条 聘用人员审查合格后,由老板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老板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

个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第六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

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

第七条 聘用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协议,并按实际需要和受聘人专业、技能确

其岗位。

在合同期内,员工因身体突发性疾病伤亡或在公司外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四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

第三节 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一条 公司实行星期六日至,星期日为休息日,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一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f w s i r . c o m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

法定假期3天内,按岗位工资计发。

晚婚员工3-13天内按每月300元工资计发,按考勤计工资。

第三条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

第四条 事假、病假、换休按工作日计算工资。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一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条 试用期合格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协议,协议期内员工不得随意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老板批准后,由老板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老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

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6时。

第三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五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除老板或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向老板批准,老板批准后才能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部门和老板备案。

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老板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第二节奖 惩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公司必须严明奖惩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奖励方法有:嘉奖;奖金奖励;通报表扬。

第四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降低成本,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技术革新创造价值和节约成本5000元以上;

10、对公司作出贡献,老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奖励程序为:员工推荐、部门提名、老板审核评定。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4、拒不执行总经理或单位、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4、上班期间酗酒、带小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 人为原因或其它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赔偿。

第八条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安全,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外,公司也要进行处理。

一年内发生两次事故,如纯属违章肇事,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员工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时,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第十条 任何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检举、揭发报告,应立即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处理意见书》呈报老板,由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一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有关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二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三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两个月,其它处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书面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允许按组织渠道逐级反映;对公司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例外)。

第十六条 违纪处罚条例

1、带小孩到和办公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20元,不服管理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看工作以外图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罚款10-20元。

3、上班干私活、下棋打朴克或睡觉处罚10-20元。

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4、上班脱岗或在工作岗位上嬉笑打闹,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20元。

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5、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扰乱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给予行政警告,罚款5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主要负责人加倍处罚。

打群架者,除罚款外一律开除。

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6、在公司内酗酒猜拳,酿酒后闹事,影响公司形象者,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处罚500元,给予开除。

7、随意乱写乱画,丢弃杂物或张贴广告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0-50元。

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共设施,给予通报批评,照价赔偿,故意毁坏者,给予行政警告,罚款100-300元。

8、卫生间大便不冲洗,被抓住后,停职检查,打扫卫生,视态度给处罚。

9、随地大小便,危害公共卫生,处罚10-20元,态度不端正,加倍处罚。

10、私拆他人信件、故意损坏他人声誉、欺凌老弱病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次,罚款50-100元。

11、在公司区内聚众赌博,给予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参与者每人罚款100元。

12、泄露公司秘密,处罚100-300元,给予辞退。

13、上下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1-2天者每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者给予除名。

14、盗窃公司内公私财物,按财物价值,加倍处罚,给予开除。

情节严重,数额较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诬告他人、故意损害本厂声誉者,给予开除。

16、对违纪者故意包庇,歪曲事实作假证、讲假话,为其开脱责任,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17、在生产区玩火引起火灾,损坏消防器具、安全装置、电仪信号及线路者,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罚款100-500元,给予辞退。

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赔偿损失,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8、违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停职检查,罚款50-100元。

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赔偿损失罚款,移交司法处理。

19、司机违犯交通规则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处,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处罚100元;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200元;万元以上处罚400元;一年内发生两次违章肇事事故,事故处理完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20、无证驾驶车辆或酒后驾驶车辆,非岗位工乱动乱开机、电设备的,造成后果损失由本人承担,给行政严重警告一次,并罚款50-100元。

21、司机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私用,每小时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22、人为造成车辆损失由司机负担损失的50%。

23、违反劳动纪律、行政警告三次以上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24、凡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以200元罚款;损失1000元-5000元,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罚1000元;损失5000元以上者,赔偿经济损失给予辞退。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5、凡利用工作之便 人谋取私利者,收缴全部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5倍罚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辞退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26、罚金由财务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罚金作为表彰奖励先进者的基金。

第五章 文秘

第一节保 密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⑴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⑵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六章 电话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遇特殊情况因私需用工作电话,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条 电话出现故障,及时向有关人员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电话机使用,否则本月电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七章车 辆

第一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齐全有效。

第二条 司机要服从调配,随叫随到,由业务部和老板调度,严禁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无特殊情况,车辆一般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私用,如发现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第四条 如有车辆因执照不全或违章行驶、停放受罚,公司对罚款概不报销。

第五条 车辆损失属人为造成,由驾驶员负担损失的50%。

半途发生故障需就近修理,返回后司机报车队修理情况。

第六条 车辆用油,加油时要开发票才能报销。

第七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私事需用车者,经老板同意。

第九条 车辆管理其它制度

1、车队司机和车辆的手续、维修和保养及其它技术工作由司机负责管理。

2、车辆使用中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处理,司机为责任人、随车人负连带责任。

3、车辆在途中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禁办私事,违者给予处罚,举报者奖励。

4、车辆放置后司机要随手锁门。

第十条 要做到把公司的车当自己的车一样爱护。

第八章 印章管理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 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 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 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

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

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第九章 宿 舍

第一条 宿舍管理制度

1、要讲卫生,不准随意乱仍烟头、果壳、杂物和随地吐痰,经常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2、要文明住宿,团结友爱,不准在宿舍内猜拳喝酒,聚众赌博。

3、要勤俭节约,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

4、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容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要正确使用卫生器具,不准将手纸杂物丢入便池,以防管道堵塞,影响使用。

6、要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乱拉铁丝、钉钉子,做到随手锁好门,关好窗。

7、要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准在休息时间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章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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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办公楼会议室管理制度[/l]

1、办公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会议室内抽烟,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挪作他用。

4、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清扫,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5、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关好窗、门、电器,并向办公室交接。

6、不准在桌椅上乱写乱画,发现乱写乱画者处罚会议组织者100元。

第二条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 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 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 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十一章 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

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 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 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 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污染、变质、湿损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

如工作马虎,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做好防湿、防晒等工作。

2.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

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

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 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 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老板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

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登记准确率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19篇 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二)统一筹措原则;

(三)综合权�,降低成本原则;

(四)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资金筹措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分公司无权对外进行筹资,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向公司财务部申请。

第二章权益资本筹资

第五条权益资本筹资可以分为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二)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六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一)公司吸收直接投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与投资者签定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具有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以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四)公司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七条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八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公司发行股票筹资程序:

(一)公司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并经批准;

(三)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定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四)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五)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股票编号、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

第三章债务资本筹资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债务筹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审批限额: 100万元(含100万元)

总经理审批限额: 500万元(含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条公司短期借款筹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资计划表;

(二)按照筹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筹资计划;

(三)财务部负责签定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部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登记簿中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六条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

第十七条财务部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

第十八条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第十九条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第二十条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依其职权范围审批该项长期借款计划。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二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发行公司债券筹资程序:

(一)发行债券筹资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二)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

(三)公司制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四)公司同债券承销机构签定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行的债券必须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第二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可以采用折价、溢价、平价三种方式,财务部对债券折、溢价采用直线法进行合理分摊。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

(一)发行记名债券的,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

(二)公司发行无记名债券,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在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将款项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账并定期核对。

第二十九条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

第三十条债券偿还和购回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由财务部办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未发行的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十二条其他长期负债筹资方式包括补充贸易引进设备价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等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第三十三条长期应付款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四章筹资风险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季度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由财务部评价公司的筹资风险。

公司筹资风险的评价原则:

(一)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二)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地�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三)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四)筹资的期限要适当;

(五)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六)筹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三十五条筹资成本是决定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对于选择评价筹资方式有重要意义。财务部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筹资组合评价公司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长期资本的资金成本计算见附件)。

第三十六条筹资风险的评价方法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财务杠杆系数越大,公司筹资风险也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计算见附件)。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部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和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200_年_月_日起施行。

附件一资金成本率计算

附件二财务杠杆系数计算

附件三筹资成本分析表

附件四筹资风险变动分析表

附件一资金成本率计算

资金成本是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包括筹资费用和资金占用费两部分。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公司全部长期资金的总成本。它是以各种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为权数,对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确定的。

1.长期借款成本

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借款年利息×(1-所得税率)÷[借款本金×(1-筹资费用率)]

2.全部长期资金的总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n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w=∑kjwj

j=1

式中:kw--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j--第j种个别资本成本;wj--第j种个别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权数)。

附件二财务杠杆系数计算

第20篇 有限股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的文件资料能够科学及时的分类归档,并有效传递使用,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而制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档案管理。

3.名词解释

3.1档案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3.2归档文件是指归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

3.3“件”是指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一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4职责

4.1公司行政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解释,并督导各部门执行。

4.2各部门(厂)应指定兼职档案管理员,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落实执行,具有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的建议权。

4.3行政部档案管理工作:

4.3.1组织开展档案的定期移交,进行检查、核实、验收并负责后期存档工作。

4.3.2组织开展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

4.3.3负责编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4.3.4负责公司档案室的组织建设工作。

4.4各部门(厂)档案管理员:

4.4.1负责本部门形成的资料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等工作。

4.4.2在指定时间内按移交要求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4.5公司的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5.管理内容:

5.1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音像实物档案。

5.2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及时鉴别和收集本部门的相关资料,并确保文件的质量。

5.2.1质量要求:

5.2.1.1纸质类档案应确保归档文件的清晰、齐全和完整,有领导签字的原告移交要保管好。对于已破损的文件应及时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已退变的文件应予以复制。

5.2.1.2电子实物档案应确保电子文件无病毒、声像清晰、完整无损,实物无破损及模糊不清等现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拷贝件,做好备份。

5.2.2档案收集规则

公司各部门(厂)档案管理员在收集资料时应注意:

5.2.2.1及时收集。对于办理完毕的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收集并归档。电子文档应随办随归,即办理完毕便进行收集归档。避免因机构变化、人事变动、工作调整等原因而造成文件散失。文件资料如有更改、变化,应注意收集文件在变化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过程文件资料。

5.2.2.2严格检查。对于收集起来的各类档案资料,应逐件进行检查:

5.2.2.2.1文件应为已处理完毕的生效文件;

5.2.2.2.2文件如是原件,应查看每份文件的正本、重要的草稿、附件及在办理此份文件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资料等是否齐全;如不是原件,应注明无原件的原因及原件存放地。

5.3档案整理规则:

5.3.1.1公司档案设置三级类目:

5.3.1.1.1一级类目以部门名称关键词进行设置。

5.3.1.1.2二级类目设置6大类,包括文书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职工类、声像类、实物类。

5.3.1.1.3三级类目根据档案具体内容进行设置,如:公文类、会议纪要类、合同类、法律资质类等。

5.3.2装订:

5.3.2.1归档文书类文件应按件装订时,正本在前,副本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转发文之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5.3.2.2装订之前,须去掉卷内文件上的订书针、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进行裱糊;装订应结实整齐,不压字,不掉页,不倒页,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5.3.2.3对于不经常使用的公文类档案资料可进行整卷装订。

5.3.2.4不宜装订或经常使用的资料装入卷袋或卷盒内保存,便于查阅。

5.3.2.5对于特殊类别的资料,如设计图纸等,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装订。

5.3.3排列: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目录内,按事由结合时间依次排序。

5.3.4编号:

公司英文字母+案卷位置编号-类别(项目、型号)简称【年度】-案卷号-件(盘、盒、页号)例如:_dd2a-行.公文【____________年】-01-001

意指:此份资料为新大东公司行政部公文类____________年档案,位置在2a箱第一个案卷的001号文件。

5.3.4.1声像档案

照片及底片一并组卷保管,每张照片编一个照片号,并在照片背面注明编号;每组照片须填写照片档案说明,包括:照片的事由、摄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

录音带要在每一盒外贴上标签,注明档号、题名、讲话人姓名、职务、录音人、录制时间、长度(时间)、保管期限等标识;录像带要在盒上注明档号、题名、摄制单位、设置日期、规格、制式、语种、长度(时间)、保管期限等标识。

5.3.4.2实物档案

每一个实物档案可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制作实物档案标签,注明实物档案名称、相关责任人、保管理由,保管时间及期限。

5.3.5编目:

5.3.5.1卷内文件目录(附表7.1):将每一案卷内的归档文件逐件登记编目,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

5.3.5.2将归档文书目录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5.3.6装盒:

将归档文书类档案文件按页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及备考表(附表7.2)项目。档案盒应采用标准的外形尺寸,备考表用于说明盒内文件的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放置于盒内文件之后。

5.4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5.4.1档案的移交、日常调阅、销毁等应严格登记,明确资料在流动过程中的保管保护责任人。

5.4.2声像档案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保存件,不得外借。每半年或一年对声像档案检查一次,如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复制等。

5.4.3档案柜应满足防水、防火、防潮、防盗、防鼠、防虫、防光、防尘的要求。

5.5档案的移交:

5.5.1移交规则:

在所有档案移交前,公司各部门(厂)的档案管理员应仔细检查准备移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文件质量要求。

5.5.1.1文书档案的移交:

由各部门(厂)档案管理员将材料原件进行整理分类,定期移交行政部。

5.5.1.2声像实物档案的移交:

声像实物档案形成后,所在部门(厂)档案管理员应在一周内向行政部进行移交。

5.5.1.3对于各种重要资料,如重要合同、协议、图纸等应在取得后尽快完成移交工作。

5.5.2移交要求:

5.5.2.1移交的资料均应为原件。

5.5.2.1.1若各部门业务工作须使用原件资料,应事先与行政部进行原件移交,在办理借出手续。

5.5.2.1.2各级单位在签订合同类文件时,应确保移交行政部一份正本原件。

5.5.2.2移交的资料应为已办理完毕的、已生效的、且具有保存价值和意义的文件资料。

5.5.2.3资料应按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整理完毕后方可移交,整盒移交的资料应包括卷内文件目录。

5.5.2.4移交时移交人应仔细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附表7.3),确保填写内容的完整、准确、清晰。

5.5.2.5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对移交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并各留一份《档案交接登记表》,以备查考。

5.5.2.6移交资料前,各级单位应将重要资料进行备份存档,以方便部门内部的资料借阅使用。

5.5.3移交时限:

一般应于次年一季度以前完成上年档案的移交工作,对存档时间有特别要求的档案按要求进行移交。

5.6档案的借阅:

5.6.1公司人员借阅本部门档案,填写《档案借(查)阅单》(附表7.4),经部门(厂)负责人、行政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借阅;

5.6.2公司人员借阅本部门档案,填写《档案借(查)阅单》,经部门(厂)负责人、相应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借阅;

5.6.3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要有印章、领导签名及联系方式),经公司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5.6.4档案只能在公司范围内查阅,不得带出公司,不得将所借档案转借他人。

5.6.5档案借阅人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自行复制,修改。其主管领导负有监督责任,保证档案文件在借阅期间的完整无缺,不得发生档案的丢失、遗漏、抽拆、破损、涂改、污损等现象。

5.6.6借阅人需要复制档案时,应提出申请。复制件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让、交换或买卖。如无法归还的应在《档案借(查)阅单》上注明复制件用途。

5.6.7档案借阅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再借,应在借阅期满一周内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办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催办事宜。

5.7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保管期限分别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进行设定。永久用字母“y”代替,定期用字母“d”代替,如保存十年则编为“d10”。

凡是反映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企业一般工作活动的,在一定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定期保管。

5.8档案的处置

5.8.1公司档案室应每年五月进行一次档案价值鉴定。对于保管期满的档案,应重新审查这些档案是否确实丧失了保存价值,通过鉴定提出对部分档案的处置措施,经授权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档案进行处置。

5.8.1.1如档案尚存一定保存价值,应需重新确定新的保管期限,继续保存。

5.8.1.2如档案已丧失保存价值的则应予以销毁。

5.8.2销毁

5.8.2.1经鉴定销毁的档案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附表7.5),相关部门进行会审,行政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裁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销毁。

5.8.2.2对于已批准销毁的档案,可通过焚毁或采用碎纸机的方式进行销毁,不得卖给废品站或留做他用。档案的销毁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销毁人、监销人明确分工。

6..对发生以下行为者将进行相应处罚:

6.1借阅档案者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破损、污损等现象,但不影响档案正常使用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警告处罚;造成档案抽拆、遗漏页数、损坏等现象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发生丢失行为的,其相关责任人及其直属主管领导连带给与行政罚款,并根据损失程度,加大处罚力度。

6.2私自留存声像档案,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与相关责任人行政罚款,并根据损失程度,加大处罚力度。

6.3借阅人员私自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向第三方泄露信息,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其行为导致后果严重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及其直属主管领导连带给与行政罚款,并根据损失程度,加大处罚力度。

7.附表:

7.1卷内文件目录

7.2备考表

7.3档案交接登记表

7.4档案借(查)阅单

7.5档案销毁清册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汇编(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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