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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查看人数:87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岗位职责:详细阐述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目标和期望成果。

2. 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明确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安排。

3.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 考核评价:设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作为晋升、奖励的依据。

5.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6. 奖惩制度:设定激励措施和违规处理办法,鼓励优秀表现,纠正不当行为。

7. 沟通与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基本权益。

2. 公平公正: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见。

3. 参与性:允许员工参与制度的讨论和制定,提高制度的接受度。

4. 实用性:制度应具有实际操作性,避免过于理想化或难以执行。

5. 清晰明确:条款表述要清晰,避免产生歧义。

6. 定期评估: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制定日期、修订记录等信息。

2. 目录:列出制度的主要章节和子条款。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4. 主体内容:按照上述提到的各个部分详细阐述。

5. 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解释日期等补充说明。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兼顾法规要求、员工需求和管理目标,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通过合理的制度,可以优化公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范文

第1篇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8:00――8:30

1、传达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布置各项工作;

2、咨询与督导早上报平安情况。

8:30――10:30

1、检查生活指导老师、清卫员、大厅服务主管到岗情况与着装情况;

2、了解和听取部主任助理、生活指导老师昨日值班情况的汇报;

3、处理学生和员工反映的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检查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洗衣房的卫生;

5、对各楼层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及学生公寓的安全进行检查。

10:30――12:00

1、清卫用品、洗衣房洗涤品及办公室用具的申报与采购;

2、对学生公寓卫生和安全进行例行检查;

3、与其它部门、兄弟院校进行工作联系与沟通。

14:00――16:30

1、各楼层公共区域卫生、安全、消防巡查;

2、员工工作纪律与到岗情况检查;

3、公寓卫生与安全例行抽查;

4、意外情况处理,相关事宜通报;

5、本日工作小结与次日工作相关安排。

第2篇 某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寓楼楼长负责。

二、各寝室门锁一律由楼宇值班员统一下发,发给每个学生一把钥匙,任何人不准私自更换寝室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学生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般出寝室时,必须将寝室钥匙交还公寓值班室,方可退还押金。

三、学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寝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四、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负责关窗、锁门、闭灯。

五、学生大件物品带出寝室时,须由寝室长开据证明,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带出。

六、严禁在寝室内动用明火和违章用电,违者除没收用具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外来人员进入公寓须持本人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经楼宇值班员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八、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九、一旦发生火灾和被窃事故应立即报告校区公寓办和保卫办并记录在案。

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公寓内。如有携带者,劝阻不听,报告保卫处严肃处理。

十一、不准勾结社会和其他人员进入公寓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者报保卫处严肃处理。

第3篇 h学生公寓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每个学生宿舍每两个人配备一张双层床,每室一张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处,并配有日光灯、插座等照明、用电设施和电视、电风扇等。

(三)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电风扇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宿舍内卫生工具调整宿舍时自行带走。未满使用期限申请更换者,需交费领取。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四)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和损坏。不要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五)学生宿舍家具的维修,以公寓中心有关人员检查与住宿学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学生签名登记为依据(学生宿舍的门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设施维修同此)。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学校相关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有问题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楼长;学生毕业时或调整宿舍时,由公寓中心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备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4篇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2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二)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贯彻落实“教育、管理、服务”的三育人要求和实现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给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优化公寓管理,制订本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旨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及本、专科生日常生活的管理,进一步发挥公寓管理部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综合功能。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务必围绕“提供优质服务、创建优雅环境、培养优秀人才”的工作宗旨和学校创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规划,以提供科学规范的管理、整洁优美的环境、健康向上的氛围为目标,努力为广大住宿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安居乐学的宿舍文化氛围,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二、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

三、本规定适用__建筑大学学生宿舍内所有住宿学生(包括外来进修、实习等人员)。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5篇 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第6篇 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办,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凉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7篇 学生公寓维修服务定期检查制度

1、 供电方面:

对各公寓楼配电室,要求半月检查一次,冬、夏季用电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学生房间触电保护器、断路器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并采取由学生本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室内家具方面:

对四人间(高档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间家俱每两周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解决。

4、 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天检查一次,确保楼内不发生被盗事件。

5、 对公寓中心所属楼外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对楼内屋面及墙皮脱落、污损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第8篇 大学生公寓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大学学生公寓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以下各项设施检查,报修工作由各楼长负责:

1. 供电方面

对各公寓楼配电室,要求每半月检查一次,冬、夏季用电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学生房间触电保护器、断路器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室内家具方面

对四人间(高档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间家俱每两周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4. 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楼梯护栏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天检查一次。

5. 对公寓中心所属楼外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对楼内屋面及墙皮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第9篇 学校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3

学校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三)

1、学生申请住公寓房,必须预先持本学期学费收据到宿管处登记办卡后,才能入住,已办外宿证的学生不给予入住。

2、因各公寓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故在安排学生住公寓房时,允许学生自己挑选。

3、安排学生住公寓房,必须优先照顾有电脑的学生。

4、在安置公寓房床位时,必须住满规定人数方可重开一间。不允许少安人数。

5、各公寓楼的水电采取电脑控制系统进行计量收费。学生入住时应先预存一定数量的电费后才能开通电。

6、每栋公寓楼每天指派一人到电控中心查询寝室用电情况,并将快用完电费的寝室及时公布通知学生本人到电控中心交费。拒绝不交费者,停供水电。

7、每学期结束时,各公寓房学生凭管理员的证明,到电控中心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8、公寓房的公用财产由住入的学生集体负责维护保管,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9、各公寓房的电脑电源线摆设安全有序,严禁乱接电源线和使用高强度电热器。

10、各公寓的电脑,必须在每晚12时停止使用,保持宿舍安静。

11、各公寓房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纪者给予教育和处罚。

第10篇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11篇 某学生公寓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是管委会,学习、召_议,开展活动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所有委员必须保持办公室内整洁美观。

二、办公室内配置的各类物品为学校共有财务,必须爱护,国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登记。

三、办公室内的钥匙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置安排使用。不得私自配置。如有丢失,应及时反映。如果工作变动,应主动将钥匙返还办公室。

四、宿舍会委员如要使用办公室进行其他活动,必须由办公室申请并登记,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才能使用。活动后应按时做好消毒工作。

五、办公室各类物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如借用需进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12篇 某某师范大学学生公寓防火制度3

某师范大学学生公寓防火制度(三)

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防火管理,保障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防火管理规定及学生公寓管理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入住学生应自觉遵守。

二、遵守电器安全的使用规定,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更换开关,严禁擅自拆、改电表、插座等设施和用具。

三、不准在公寓内、天台上面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箩,严禁在垃圾桶、箩内及在公共走道内焚烧废纸、杂物等。

五、公寓内不准带入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

六、学生公寓内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气炉、液化气等明火器具。

七、不准在学生公寓内吸烟。

八、楼梯走廊和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杂物。

九、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十、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十一、发现他人有违章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值班员、管理办公室报告。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追究责任。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八月

第13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04

第17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 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 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 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 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 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33

第28条 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 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 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 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 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 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 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 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 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 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 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 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 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 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 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 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 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 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s学生公寓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维修工作的管理

1.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楼楼长具体负责。

2.各楼楼长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状况和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和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信息反馈系统和收集汇总系统。

3.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由舍长到值班室报修,楼长接到报修应核实情况后及时维修。

4.公共场所的水电暖、玻璃等设施损坏,由楼长和保洁员每天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

5.维修材料购进要经过严格报批手续,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要分别追究采购、验收、保管等各个环节当事人的责任。

6.维修材料的领用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在填写由维修班长、领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签字的出库单后,方可领用。

二、维修工作的要求

1.严格维修材料管理制度,维修材料从采购、出库到使用,都要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浪费。

2.严格维修登记制度,学生报修要认真登记,各楼楼长根据维修登记报告分管区域维修人员,每一项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要填写设施维修回访单让学生签字,并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地作好登记,以备核查。

3.严格维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减少窝工、废料现象,提高用工效率和质量。

4.严格维修监督制度,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和学生“自管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5.对当天维修工作,本楼应有专门人员对报修单位进行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材料。

第15篇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

大学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

公寓本着为学生主动、热情服务的原则,负责学生公寓水、电等小维修。

1. 各楼门卫设有维修登记表,学生房间需维修到门卫处登记,维修工每天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 维修工要熟悉供水、供电系统,保证学生生活用水、用电安全可靠合理。

3. 协作公寓管理员检查学生违章用水、用电情况,抓好节约工作。

4. 及时完成好公寓内水、电、木维修工作,杜绝跑、冒、漏现象。

5. 对公寓楼内供电系统、供水系统要及时维修。

6. 协助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并提供技术参考,做好施工上报记录情况。

7. 做好门窗、玻璃、锁、插座齐全完好。需大维修要上报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8. 学生寝室维修要做到随叫随到。

9. 做好公寓各楼防寒工作。

第16篇 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使用制度

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及使用制度

为保证公寓内学生安全和正常用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使用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抓好节电宣传工作。

各校区公寓楼可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使每个学生在思想上重视节约用电,树立正确的用电方法,达到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积极配合和支持节电工作。

2、建立用电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1)中心管理机构:中心经理任组长,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校区管理员任组员。

(2)各校区公寓管理机构:管理员任组长,维修工、楼长、楼宇值班员、防火通道值班员、保洁员任组员。

3、计划供电、定时供电。

安装节电设施:(1)安装电表;(2)安装限电器。

二、使用制度

1、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2、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棒、电饭锅、电熨斗、电梳子、电吹风等。

3、严禁长明灯和超负荷用电。

4、不准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5、不准私自用铁丝代替保险丝。

6、停电时,学生不准私自接电、送电。

7、学生在寝室内听录音机、看电视、用电脑等,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8、经检查发现违背上述规定者,没收所用电器,并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处理。

9、公寓工作人员要认真管理和爱护公寓内所有电器设备。

10、发现不安全因素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第17篇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18篇 s学生公寓维修服务定期检查制度

1、供电方面:

对各公寓楼配电室,要求半月检查一次,冬、夏季用电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学生房间触电保护器、断路器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并采取由学生本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室内家具方面:

对四人间(高档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间家俱每两周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解决。

4、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天检查一次,确保楼内不发生被盗事件。

5、对公寓中心所属楼外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6、对楼内屋面及墙皮脱落、污损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第19篇 学生公寓中心廉政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廉政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学生生活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廉政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文件,加强对职工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自觉性,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抵制不良之风。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堵绝漏洞。办事公开化、规范化、民主化、增加透明度。

三、在管理、服务与业务经济往来中,要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收礼、不吃喝、不索贿受贿,不以任何借口刁难对方。

四、加强材料物品的管理,采购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多作冒算现象。对数量多、金额大材料的采购必须组织专人考察报价,择优选购,并有两人以上经手,采购中任何人不得收取回报。

五、工程、床上用品等合同的签订要由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并制定详细条款,有两人以上经手。招标要公开,预决算和验收要有专人负责。

六、收费标准要规范化,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降低和提高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乱罚,严禁收费不开发票或打白条。

七、人事调整、临时工聘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必须经中心研究决定,按规定执行,任何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决定。

八、经费的使用审批、收费、付款和报销必须遵守学校、后勤集团、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截支截留。

九、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资金为学生多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作风。

十、经常征求职工和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群众、学生的监督,定期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新风,树正气,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而努力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第20篇 绵阳中学学生公寓寝室物品管理制度

同学们,故意损坏公物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详见绵中学生奖惩条例),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见下面“相关法律知识”)。为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也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以便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学校和总务处决定对各班寝室内的物品实行寝室物品管理责任制。

1、总务处和安全处将不定期对寝室内物品进行清查,对故意损坏的寝室公物将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和当时物价情况实行照价赔偿或多倍赔偿,且将故意损坏公物者上报政教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不能确定故意损坏公物者则由该寝室全体同学共同赔偿。(自然损耗的不属赔偿范围)

2、如果要求总务处对故意损坏的物品进行维修,故意损坏公物者必须到学校财务室交清赔偿费用后才能进行维修。

3、各寝室在每学期末放假时、换寝室或毕业离校时,寝室管理员必须及时到寝室对物品进行清查,对故意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处理后才能将学生放行,同时关好门窗,否则,寝室内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完全由寝室管理员赔偿。

4、寝室校产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室长、寝室成员和寝室管理员签字后交总务处存档,一份张贴在寝室。

相关法律知识: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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