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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条例8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20:21:09 查看人数:70

劳动管理条例

第1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综合管理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部门主管或综合管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试用期内若违反本手册规则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作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作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表

岗位名称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

全勤奖

合计

物业经理:暂定7个级别,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经理①级

经理②级

经理③级

经理④级

经理⑤级

经理⑥级

经理⑦级

部门经理:暂定7个级别,分别为工程、安全、物业、财务、综合管理部。

部门①级

部门②级

部门③级

部门④级

部门⑤级

部门⑥级

部门⑦级

业务级:暂定6个级别,分别为物业文员、文秘、司机、档案管理员、打字员、办事员、出纳员、收费员、接待员、库管员、采购员及各部门班组主管领班等。

业务①级

业务②级

业务③级

业务④级

业务⑤级

业务⑥级

技术级:暂定5个级别,分别包括强电、弱电、暖通工,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技术①级

技术②级

技术③级

技术④级

技术⑤级

安全、消防员: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警员①级

警员②级

警员③级

警员④级

警员⑤级

警员⑥级

物业管理部: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服务①级

服务②级

服务③级

服务④级

服务⑤级

服务⑥级

九、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十、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一、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二、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物业公司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化而产生裁员,物业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并呈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第2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综合管理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 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 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

部门主管或综合管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

试用期内若违反本手册规则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 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

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 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

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

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作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作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表

岗位名称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

全勤奖

合计

物业经理:暂定7个级别,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经理

①级

经理②级

经理③级

经理④级

经理⑤级

经理⑥级

经理⑦级

部门经理:暂定7个级别,分别为工程、安全、物业、财务、综合管理部。

部门

①级

部门②级

部门③级

部门④级

部门⑤级

部门⑥级

部门⑦级

业务级:暂定6个级别,分别为物业文员、文秘、司机、档案管理员、打字员、办事员、出纳员、收费员、接待员、库管员、采购员及各部门班组主管领班等。

业务

①级

业务②级

业务③级

业务④级

业务⑤级

业务⑥级

技术级:暂定5个级别,分别包括强电、弱电、暖通工,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技术

①级

技术②级

技术③级

技术④级

技术⑤级

安全、消防员: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警员

①级

警员②级

警员③级

警员④级

警员⑤级

警员⑥级

物业管理部: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服务

①级

服务②级

服务③级

服务④级

服务⑤级

服务⑥级

九、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十、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一、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

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

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

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二、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物业公司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化而产生裁员,物业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并呈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第3篇 物业公司劳动管理条例(12)

物业公司劳动管理条例(十二)

一、用工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的发展的总体设想,因岗定人。并本着尊重人才、知人善任的原则招聘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为公司服务。

二、招聘标准

公司员工招聘的主要原则是应聘人是否适合或胜任应聘职位而定,并要求应聘人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为准则。行政管理部及所属部门考核,经主管同意后并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录用。

三、入职要求

1、办理录用手续的员工须交失业证(就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毕业证及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交验证件正本。

2、入职新员工必须真实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罚或辞退。

3、凡入职公司之员工都需试工三个月(试用期由入职者履行新职日起计算),期间享受有关待遇,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正式成为公司员工。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入职新员工,每人需交员工管理费300元(分三个月从工资中给予扣齐)。

5、员工入职给予发放工服,工服管理按照公司《工服管理规定》执行。

6、试用合格正式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从正式录用之日起,入职员工在公司中承担一定的职务或工种工作,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享受本公司同类人员薪金等级。

7、公司劳动合同分临时合同工和合同制员工两种,签订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

四、培训

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在职培训是人力资源最重要的投资,物业管理培训是提高公司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1、新员工的培训,使其对公司基本概况、公司规定、礼貌礼仪有初步的了解。

2、通过培训,使新员工对公司保安、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岗位责任有初步的认识。

3、在职员工的培训,先对其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对于不足之处,逐项进行培训。

4、对各工种(客户管理、维修技工、保洁员、绿化工、保安、家政服务)的员工每年两次加强操作熟练程度的培训。

五、辞职

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而需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公司行政管理部。

2、员工因故辞职时,首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再送公司行政管理部审核。

3、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4、员工辞职申请批准后,交清其所经手工作、资料、文件、器材、工具等,再到公司行政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六、辞退

1、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

2、触犯有关守则或犯重大过失之员工,公司有权解雇。

3、因公司业务经营或管理方针变更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4、触犯国家有关条例、法规,或在社会上严重违法的员工,公司即行开除,且不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第4篇 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 劳卫工作范围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 管理要求

1、 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 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 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 监督检查办法

1、 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 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 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 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 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 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 评分标准

(一) 教室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 宿舍

1、 评分满分为10分

2、 要求: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门窗玻璃干净;1分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 环境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无积土;1分无枯枝败叶;2分无杂草;1分无有色垃圾;2分无碎砖烂瓦;2分无张贴物;2分

六、 奖励办法

1、 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 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 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w中学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e中学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劳动管理、人事管理、竞职、竞岗、职称评聘、教职工培训以及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确保学校总体规划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所属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条劳动纪律管理

每个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接受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学校各部门和各级领导都要加强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在上班时间内,每个教职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十个不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

2、不准无故缺席各类会议、离岗、脱岗;

3、不准在办公地点打牌、下棋、炒股(包括中午休息或下班时间);

4、不准看与教学和工作无关的书刊;

5、不准干私活;

6、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

7、不准随意在校内串岗聊天;

8、不准拒绝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消极怠工;

9、不准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或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门外;

10、不准私自调课,随意误课,影响教学。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各部门的考勤员要认真做好每天考勤,做到考勤公开化,对请假的教职员工,要如实做好考勤记录,防止弄虚作假。

2、请事假者,每天扣20%的当月结构工资,直至扣完当月结构工资为止;请病假者,每天扣5%的当月结构工资,直至扣完当月结构工资为止;照顾假每天扣5%的课时津贴;旷工按规定处理。

3、教职员工可享受的照顾假为:5年以下1天,6-10年3天,11-15年5天,16年以上7天。

第五条请销假管理

1、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持有关证明或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离校。

(1)请假半天之内,由年级组长审批并报主管处室、部门备案。但年级组长对同一位员工当月只有两次请假审批权,超过两次须向主管处室、部门领导审批。

(2)请假一天之内,由各处室、部门正职领导审批,报主管校长备案。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并报告校长。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4)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请病假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和病历方可按病假处理。凡是县级以下单位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后,病假才有效。

3、凡有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需要请假者,在不增人,不影响整体工作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酌情照顾,请三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4、凡请事假外出应聘者,原则上不予准假。确需要请假者,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审批后方能离校。请假期间扣当月所有工资和奖金。如未经准假私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5、教职员工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以及搬迁假、计划生育假等,按规定享用一定的假期,教职员工的探亲假一律放在寒暑假中享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事先办理续假(或电话请假)。经审批同意后,才可以延长假期,否则,以旷工处理。

6、任何性质的假期,均需事先请假,如因情况紧急或因无法向领导请假的情况下,必须电话告知并在休假后三天内补上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凡请假的教职员工,假满后应立即返校上班,在上班的当天向有关领导及时销假。

8、凡请长病假、长期工伤假、哺乳期休长假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不批准。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得待遇区别于在岗教职员工,只发国拨工资,不享受结构工资和福利。

第三章人 事 管 理

第六条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特点和办学理念,设立党政办公室、政教处、教育信息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科研处、保卫处、团委、妇委会、初中部。各科室(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七条干部配备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制;干部原则上实行竞聘制,特殊情况下可实行聘用制;干部聘用严格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能上能下,按职取薪”的原则执行。

第八条干部管理

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行政干部由校长提名,党群干部按照改选或任命的原则逐级推选;干部任免一律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报请上级部门审核、备案。任职干部实行一年一考核,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人事调动

(一)、调配原则

1、调配工作应从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努力建设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趋于合理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2、严格按照编制进行宏观调控。

(二)、调入

学校选聘专任教师总的原则是根据教学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在市教育局核定的编制内合理安排,择优选用。

1、学校按照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学校的进人计划。

2、学校在每年10 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上报下年度的进人计划。

3、新进人员按照市人事局、教育局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高校进行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签订用人协议。

4、当年进人计划的空缺名额,将按照人事局、教育局要求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调出

1、由于学校每年上报教师计划数在10月份,因此拟调教师应在上一年10月份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办公室,对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2、工作年未满5年的教师,根据工作合同,不考虑其调出。

3、学校教师的调出,原则上每年研究一次,时间定在暑假。

4、提出调动申请后,教师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能擅离工作岗位。对经教育无效的擅离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5、学校教师的调动申请,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表决决定。

第十条 临时工管理

1、 各用工部门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使用临时工。

2、 凡学校临时用工原则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3、学校择优招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适合工作岗位的临时工。教职工家属原则上不安排在该教职工所在的同一部门工作。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用:

a、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计划生育证明;

b、年龄未满18周岁或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者;

c、身体有疾病,体检不合格者;

d、曾在校内或在其他单位因违纪而被辞退者;

e、技术岗位无职业技术资料证书者;

f、有违法记录者。

5、 经审批同意招用的临时工,由办公室备案,注册建档。根据上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后,办公室必须依法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6、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赔偿金:

a、不按时上下班,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

b、1个月内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累计2次者;

c、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次者;

d、不服从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者;

e、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

f、有打架斗殴、酗酒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g、拉帮结派、闹不团结者;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h、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者。

7、 临时工工资实行有劳有酬、按劳取酬、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原则。

8、 用工部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依法安排临时工休假,如岗位需要未能休假的,可安排轮休、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但1个月不得超过4天。临时工不享受学校教职工的其他待遇。

9、 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如出现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反相关操作规程、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或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按情节轻重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规定对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全额保险。对因个人原因离岗或同意外调离岗未能及时办理调动手续的,其各类保险金均由本人全额缴纳,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档案管理费。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给予奖励

1、在教学教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受到市级以上荣誉者。

2、教学业绩突出,成果显着者。

3、第二课堂(各类竞赛)成绩显着者。

4、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成绩突出者。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给予惩处

1、凡违反劳动纪律日常管理“十不准”中的第1、5、6、7条者每次扣奖5元;第3条者每次扣50元。

2、凡违反第2条者,缺岗半天扣奖金10元,当月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40元,依次类推。

3、缺岗一天扣奖金20元,当月第二次扣40元,第三次扣80元,累计五天扣除当月资金。

4、凡违反第8条者,给予行政处罚,凡违反第9条者,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每赶出一个学生扣奖5元。

5、凡违反第10条者,私自调课扣奖5元,误课每节20元;缺岗与误课同时存在则二者同扣。

6、查岗发现一次不在岗扣5元,当月中第二次不在岗扣10元,第三次扣20元,依次类推;对于查岗不在的员工,到岗后立即向所在部门或检查考核小组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岗处理。

7、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屡教不改者,将从严处罚。

8、凡旷工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由学校劳动人事部门向其发出除名警告通知书;凡连续旷工十五天(含)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含)者,予以除名。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6篇 l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劳卫工作范围

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管理要求

1、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监督检查办法

1、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评分标准

(一)教室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

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

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

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

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

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

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

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宿舍

1、评分满分为10分

2、要求:

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

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

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

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

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

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

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

门窗玻璃干净;1分

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环境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无积土;1分

无枯枝败叶;2分

无杂草;1分

无有色垃圾;2分

无碎砖烂瓦;2分

无张贴物;2分

六、奖励办法

1、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z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一.员工招聘_d_/rsb-05-01

东莞__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房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录取,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一)履历书;

(二)学历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五)近照三张;

(六)待业证/劳务证/未婚证;

(七)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_d_/rsb-05-02

(一)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相关表格d_/rsb/025)

(二)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三)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五)新聘用员工任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七)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_d_/rsb-05-03

(二)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相关表格d_/rsb/035)

(三)试用合格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有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_d_/rsb-05-04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依照省、市劳动管理条例规定,本公司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对超过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班,本公司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员工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经理同意签名确认后方可加班。员工加班实行补休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超时加班2小时以内不作补休;

2.工作日超时加班3小时至6小时补休半天;

3.工作日超时加班超时6小时补休1天;

4.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_d_/rsb-05-05

(一)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二)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虚假、谎报,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以开除处理。

六.膳食安排_d_/rsb-05-06

(一)当值员工每个工作日可获公司提供一餐免费工作餐,并应按照部门安排轮流用餐,每餐用膳时间为30分钟。

(二)员工用膳应“节约为本,浪费可耻”、“节约用水,注意卫生。”

七.薪金发放_d_/rsb-05-07

(一)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十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三)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1.日薪酬:月薪/30天;

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_d_/rsb-05-08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_d_/rsb-05-09

(一)加班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_加班天数(小时)、

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_200%_[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二)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制服费_d_/rsb-05-10

(一)员工在领取职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费$300元。每月在工资中扣出100元,三个月扣完。

(二)员工在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制服后,如发现丢失、损坏者,根据不同情况从押金中扣出作为赔偿或折旧费处理。

十一.升职及调职_d_/rsb-05-11

(一)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_d_/rsb-05-12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

、分立、停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8篇 _物业管理公司劳动条例

1.入职

1.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向办公室索取《招工表》,如实填写完整,方可进入应聘程序。

1.2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职称工作人员,须由总经理面试,合格并签字同意方可录用。

1.3非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下职称普通员工,须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填写《申请临时工审批表》,报主管经理批准。由办公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面试合格签字同意方可录用。

2.健康检查

2.1员工受雇前必须到公司医务室作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方可录用。

2.2公司每年给员工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患有传染性等疾病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调离工作岗位,调换工种,直至办理病退离职。

3.试用期

凡经体检合格被录用的员工,均须经过为期3--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可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可接纳为劳动合同制员工。

4.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因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上班时间(含法定节假日)。

5.调职与晋升

3.5.1员工在受雇期内,公司有权将其调动职位或岗位。

3.5.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空缺情况。

3.5.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胜任该职位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3.6发薪及调整

3.6.1员工薪金每月发放一次,定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一天。

3.6.2公司将视经营业绩状况来考虑年终奖金和年度调薪情况。

劳动管理条例8篇

1.入职1.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向办公室索取《招工表》,如实填写完整,方可进入应聘程序。1.2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职称工作人员,须由总经理面试,合格并签字同意方可录用。1.3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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