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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7

违章规程

有哪些

违章规程

违章规程是指企业内部为规范员工行为,防止违反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明确指令。这些规程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遵守安全标准,如佩戴防护装备、正确操作设备等。

2. 工作流程规程:规定了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步骤和责任划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如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等。

4. 环保和健康规程:针对环境保护和员工健康,制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5. 质量控制规程: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预定标准,涵盖从原料采购到成品检验的全过程。

标准

违章规程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性:规程应清晰、具体,使员工能够理解并执行。

2. 实用性:规程需符合实际工作需求,便于操作,避免空洞无物。

3. 完整性:覆盖所有关键环节,不存在遗漏或冲突。

4. 可执行性:规程应具有可行性,可以被有效监督和执行。

5. 更新性: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规程应及时更新,保持其有效性。

是什么意思

违章规程的含义不仅在于规定“不能做什么”,更在于指导“应该怎么做”。它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制度约束,减少错误和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违章规程的执行力度直接反映了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也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体现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对员工的关怀。

违章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管理层要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确保员工理解和接受规程。违章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示警戒。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违章规程是企业内部秩序的保障,它的存在旨在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每一位员工都应视规程为日常工作的指南,尊重并遵循,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违章规程范文

第1篇 违章处理规程办法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了管理处对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处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住宅小区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工程组人员、楼宇管理员、保安员负责小区巡查,对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纠正,并及时记录通知服务中心;

3.2 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3.3管理处主任负责检查、指导服务中心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组织对严重违章行为或服务中心不能处理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违章行为的分类

4.2.1一般违章行为:被制止可立即纠正的违章行为。

4.2.2严重违章行为:

是指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反小区有关管理规定,使公共财物损坏、比邻业主财物损坏、装修乱搭建等以致造成危害的行为。

4.3一般违章处理

4.3.1及时制止,有礼貌地对当事人进行解释,并帮助当事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2如违章人士态度恶劣,恶言相对,管理人员应采取下方式处理:

a)不与之争吵,耐心向其解释管理规定。

b)进行记录,并报服务中心协调处理。

4. 3. 3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4.4 严重的违章处理

4.4.1由服务中心报管理处主任组织处理。

4.4.2由服务中心发违章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到管理处接受处理。

a)对乱搭乱建破坏外立面的违章行为应马上制止,停止其装修,没收装修出入

证、装修许可证,直到整改合格,费用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b)对损坏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若当事人自愿承担维修责任的,服务中心请其

签认后维修,工程组负责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当事人愿付赔偿金的,由工程组组

长组织人员估算赔偿金额、管理处主任确认,并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4. 5 违章处理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售楼合同及其附件、《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等。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

5.2 《违章通知单》

5.3 《处理违章记录表》

第2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理顺同住户的关系,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保安部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制止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的基本思路。

4.1.1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公众管理。

a)有理。含有两个内容:

--合法。进行公众管理时首先要做到合法,依法管理是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合理。找不到可依据的法规、文件时,进行公众管理要讲合理。所谓合理,就是要合乎常理,符合人的一般行为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这一原则非常重要,学会说理是当前摆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面前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只要物业管理公司坚持讲理,善于讲理,相信绝大部分矛盾是能够顺利得到解决的。

b)有利。在既不能讲法,又难以讲理时,物业管理公司做事应当依据有利的原则行事。有利含有以下两层意思:

--对物业本身和全体业主的公众利益有利。

--对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管理有利。

c)有分寸、适度,是进行公众管理时极为重要的工作方法。在操作中有以下几种具体的方法要求:

--就事论事的方法。

--矛盾解决完毕,及时缓和关系的方法。

--给业主留面子,切忌伤业主的自尊心。

--尽量使用委婉、好听的语言。

--不要以为业主是故意的,只不过是不小心或没在意。

4.1.2利用业主自律进行公众管理。

利用业主自律进行公众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手中的一张王牌,也是实践效果最好的一种公众管理方法。许多在法律上一时辨不清、物业管理经常感到无所适从的问题,如欠交物业管理费、业主违章养狗等问题,如果利用业主自律的方法来解决,就显得较为轻松。《业主公约》、《住户手册》是最常见的业主自律方式。

4.1.3利用业主委员会进行公众管理。

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在许多物业管理公司眼中都只是挑物业管理公司毛病的角色,又怎能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呢其实不然。只要理顺了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善于利用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许多问题上是愿意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一旦理顺了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将成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众管理时的一张王牌。

4.1.4利用社区文化进行公众管理。

当前,公众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理解不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了解不多,因此,如何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则、益处,如何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艰辛是获得业主支持、融洽双方关系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大力开展社区文化,通过广泛深人细致的宣传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来逐步感化业主,争取业主是公众管理的重要手段。

4.2违章处理的原则。

4.2.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2.3慎用处罚的原则。

4.2.4合法的原则。

4.2.5就事论事的原则。

4.2.6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2.7实施处罚应赢得大多数住户认可的原则。

4.2.8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3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3.1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a)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3.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3.3违反公共道德、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随意放养宠物;

h)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3.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3.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3.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3.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4违章的处理方法。

4.4.1违章处理的一般方式和使用顺序:

a)即时劝导、教育;适

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b)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c)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d)停水停电:适用于无理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多次沟通无效的违章事件。

e)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f)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2对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行为处理方式:

a)劝说、督促、沟通;

b)发催缴函;

c)加收滞纳金;

d)发律师函;

e)通过业主委员会公告;

f)停水停电(如业主公约有约定可以停水停电);

g)停止服务;

h)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4.3对违章装修的处理方式按《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执行。

4.5违章处理程序。

4.5.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5.2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处理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5.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决定填人《住户违章事件记录处理表》中。

4.5.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5.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具体实施时要求:

a)《业主公约》有相关约定;

b)提前3天通知住户;

c)停水停电前5分钟再次登门告之;

d)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水电供给;

e)决定需由管理处经理做出。

4.5.6必要时由公司作出决定对违章业主提起仲裁或司法诉讼。

4.5.7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仲裁、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5.8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客户服务中心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户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5.9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公司分管副总、管理处经理或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6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1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4.7本规程作为物业管理处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住户违章装修整改通知》。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第3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8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8

1、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助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片区管理员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程序重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 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 慎重处罚的原则;

4.1.3 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 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 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 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

4.2 常见的违章现象

4.2.1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戳、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它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它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放高音喇叭制造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它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 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的行为;

4.2.6 其它可能损害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重大违章;

4.3 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 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 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

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 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 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5 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以业主委员会调节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 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

4.4.2 客服中心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章事件的报主任助理或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b)属一般违章事件的由管理员到现场采取劝导、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4.4.3 主任助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处理意见;

4.4.4 对于住户漠视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 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服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 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工程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将《违章整改通知书》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统一扣款;

4.4.8 对违章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 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五年。

5、 记录

5.1 《住户违章记录表》

5.2 《住户手册》;

5.3 《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第4篇 巡检作业时常见习惯性违章规程

1、安全帽、防护眼镜、面罩不能时刻保持清洁,手套放在安全帽与面罩之间。

2、工作中对他人的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未做提醒或劝告。

3、巡检过程中未按规定的巡检路线行走。

4、私自挪动现场放置的灭火器、硼酸桶、碳酸氢钠、等防护物品的。

5、上下楼梯不抓扶手。

6、在重点危险区域随意逗留。

7、巡检时踩踏地沟盖板上。

8、进入警戒区域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

9、私自挪动地沟盖板和槽子安全盖板。

10、用湿手操作各控制柜开关。

11、学员未定岗单独进行巡检工作时,现场无人监护。

12、将身体依靠于护栏。

13、在蒸汽、料浆管道范围内逗留,闲坐。

14、下大雨、刮大风时站在槽罐下,管网下。

第5篇 小区客户违章处理工作规程-5

小区客户违章处理工作规程(5)

管理处主任负责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服务中心负责一般违章事件处理,员工负责违章行为的规劝。实施了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它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一、违章处理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委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二、常见规章: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三、违章的处理方法:

1、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般违章事件;

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本物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拒交有关服务费用,经业委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四、违章处理程序:

1、发现违章及时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2、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

3、服务中心接在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记录》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般违章由服务中心处理;重大违规事件报告主任处理。主任应根据违章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何种处理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前应与业委会进行沟通。

4、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委会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拒交服务费用,经业委会协调无效的,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以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执行。

8、对违章客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它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工作,严禁越权处罚。

第6篇 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

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在进行的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涂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自私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音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末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选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规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3.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损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共事务处理程序。

4.4.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管理处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公共事物部主管处理,由公共事务部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电停水”、“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闭后,公共事务部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有公共事物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公共事务部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4.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公共事务部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规程》

第7篇 商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

商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

1、目的

规范商户违章处理工作,确保广大商户利益得到保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管区域内的违章事件的处理。

3、职责

(1)物业总监负责业主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物业管理经理负责商户一般性违章事件的处理;

(3)现场队长协助现场经理处理违章工作;

4、工作程序

(1)违章处理的原则:

①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②就事论事的原则;

③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

④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⑤慎用处罚的原则。

(2)常见商户的违章现象

①违章装修现象(专卖店)

a. 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b. 擅自更换原有门窗及安装防盗网;

c. 擅自拆除、改造水电线路;

d. 超时、超噪音的施工。

②违反消防现象(专卖店)

a.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b. 未经许可,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c. 不按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

d. 堵塞消防通道;

e.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f.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违反文明公约现象

a.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b. 破坏卫生设备设施;

c. 公共场所私自堆放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涂写等;

d. 高空抛物,倒污水;

e. 制造噪音;

f. 随意放养宠物;

g. 其他违反文明公约的行为。

④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租金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⑤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安全的行为。

(3)违章的处理办法

①对违章装修的处理方式按装修管理规程执行;

②对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行为的处理方式

a. 与违章方(人)沟通;

b. 发催缴通知书;

c. 加收滞纳金;

d. 发公告;

e. 停水停电停止提供服务;

f. 追究责任,解除合同;

③其他违章行为的处理方式

a. 劝导、教育;

b. 限期整改;

c. 赔偿经济损失;

d. 通报批评;

e. 停水停电;

(4)违章处理程序

①物管处各区域人员如发现商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沟通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商户停止违章行为。

②物管处接到违章信息后,在值班表上登记,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报物业管理经理处理;

b. 属一般违章事=件的报物业现场经理,由物业现场经理亲自或指定队长到现场予以劝导、协调。

③对于物管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应通过公司解决,予以通报批评。

④必要时由公司做出决定对违章人提起仲裁或司法诉讼。

⑤对于“赔偿经济损失”、“通报批评”,及“提起仲裁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物管处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⑥违章处理意见经物业总监签署后生效,由物管处执行,涉及向当事人收取有关费用的,由现场队长落实催收。

⑦对违章商户的处罚工作,由物管处依据本规程进行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沟通,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第8篇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9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1.0目的

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4.2.2.1堵塞消防通道;

4.2.2.2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4.2.2.3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4.2.2.4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4.2.2.5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2.2.6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4.2.3.1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4.2.3.2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4.2.3.3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4.2.3.4高空抛物、倒污水;

4.2.3.5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4.2.3.6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4.2.3.7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4.2.4.1乱停乱放车辆;

4.2.4.2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2.4.3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4.2.4.4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

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相关记录

《违章通知书》

第9篇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0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 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 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4.2.2.1 堵塞消防通道;4.2.2.2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4.2.2.3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4.2.2.4 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4.2.2.5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4.2.2.6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4.2.3.1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4.2.3.2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4.2.3.3 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4.2.3.4 高空抛物、倒污水;4.2.3.5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4.2.3.6 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4.2.3.7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4.2.4.1 乱停乱放车辆;4.2.4.2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4.2.4.3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4.2.4.4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 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 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 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 限期整改;

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 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 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

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 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 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 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 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

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 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相关记录《违章通知书》

第10篇 某物业辖区住户违章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住户违章处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服务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荛。

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违章处理的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2、常见住户违章现象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志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返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3、违章的处理方法

(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3)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违章处理程序

(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主管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事件的报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地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方法(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服务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分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9)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五、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1、《住户手册》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1篇 泵类检修过程常见习惯性违章表现规程

1、高温、带料作业时使用的雨衣、雨鞋、防碱手套破损及雨裤未套住雨鞋等或雨衣拉链未拉。

2、所佩戴防护眼镜及面罩模糊不清,或防护眼镜、面罩使用时未放到位。

3、拆卸带料带压法兰或泵壳螺栓时,不按先下后上、先难后易的顺序进行。

4、在受限空间内使用扳手拆卸螺栓或其他工作时未戴手套等防护用品因用力过猛等可导致伤害行为。设备或配件放置不牢固,发生倾斜、歪倒、滚动等

5、拆装皮带或三角带时,直接用手去盘车。

6、使用拉马时脚放在拉马或配件的下方,未做好防配件坠落的措施。

7、拆卸、安装轴承时,脚放在轴承的下方,用錾子尖头部位直接冲击轴承内圈。

8、在设备不明确其内部结构的情况下,检修时直接将手放在其内部试探。

9、将配件直接从设备基础扔到地上。

10、使用大型工具、工装拆卸、安装较为沉重的零部件时下面未放置垫木,无防止坠落、蹦滚等情况的措施,身体部位在物件下方,存在受伤可能的。

11、不戴手套用手直接去捡破损的金属石墨垫片。

12、拆卸螺栓时普通扳手当敲击扳手使用。

13、使用千斤顶时用管道或阀门当支撑点。

14、使用撬杠时手指放在撬杠下方。

15、用气割加热的办法拆卸叶轮背帽。

16、拆装配件过程中,手放在配件与配件之间。

17、将污水泵吊出污水槽后,污水槽人孔未封堵。

18、安装垫片时将手放在上下两片法兰之间调整。

19、油锅放在油库旁边或煤气管道30米以内。

20、油锅倾斜放置、油锅周围有易燃易爆物,现场未准备灭火器或其他消防器材。

21、使用油锅时,向油锅内倒入其它液体,或油温很高的情况下加入新油。

22、热装轴承时未佩戴加厚手套或未采取防止烫伤措施。

23、使用油锅时近距离接触热油,油锅四周及上方有可燃物。

24、油锅油面距油锅上沿少于20cm。

25、使用油锅加热轴承等备件时现场未准备测温仪的。

第12篇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4)

小区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户助理协助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3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重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

4.2常见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揪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管理区域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管理区域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管理区域公共安全造成威协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管理区域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管理区域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通报批露:适用于经管理处主任同意的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以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的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4.2客户助理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发出《协调单》,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

b)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c)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亲自或指定客户助理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管理区域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管理区域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管理区域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拆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户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将《协调单》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4.8对违章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5.0记录

5.1《协调单》

5.2《协调单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业主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3篇 倒泵作业时常见习惯性违章规程

1、开关阀门时未将防护面罩及防护眼镜同时放下。

2、擦拭设备运转部位。

3、操作阀门时正对着阀门丝杆。

4、倒泵时未对设备进行盘车。

5、倒泵时未检查机封水或未开机封水。

6、对泵放料时未全打开放料阀门放净余料。

7、倒泵时未按照要求先启后停进行操作。

第14篇 违章操作负伤待遇案规程

李某为某厂电工,1997年5月因一车间突然停电,李某被安排去抢修,他在未关闭电路总闸的情况下即检修电路,在检修过程中不慎触电倒地,造成颈椎骨折,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高位截瘫,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单位为李某支付了医疗费,但其他工伤待遇以李某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支付。

〖评析〗

本案李某违反规定未关闭总闸即进行操作,其行为是违章行为,但是李某不能算是蓄意违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第九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五)蓄意违章……”

李某的违章在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因此单位认定李某不属于工伤不妥,应给李某支付工伤待遇。李某可以在知道单位不按工伤给予支付待遇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仲裁。并注意收集劳动合同书、医院的疾病证明、伤残登记等级鉴定等材料。

第15篇 住户违章处理工作作业规程

住户违章处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服务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荛。

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违章处理的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2、常见住户违章现象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志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返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3、违章的处理方法

(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3)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违章处理程序

(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主管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事件的报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地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方法(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服务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分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9)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五、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1、《住户手册》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违章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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