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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怎么写(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2

物业管理条例

【第1篇】物业管理条例范本怎么写2350字

为了规范物业治理活动而制定了《物业治理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物业治理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治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治理企业的正当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治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治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治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治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然、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治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治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进步治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负责全国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治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治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治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视物业治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视权;

(九)监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治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治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用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治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治理活动中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治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治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治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视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治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治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治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治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治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治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视和协助物业治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视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治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治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治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治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视。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书写经验87人觉得有用

物业管理条例的编写确实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对刚接触的人来说,可能感觉头大。说真的,这事挺复杂的,既得顾着政策法规,又得结合实际情况。不过,咱们要是从头到尾一步步来,其实也没那么难。

开头怎么写?

条例的开头一定要简洁明了,别搞得太花哨。比如,“为了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之类的句子,直接点题就行。当然,有些人在写的时候可能会忘记检查一下措辞,比如把“加强”写成“加大”,这样就有点不太讲究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事情偶尔发生也正常。

接下来就是正文部分了,这部分需要详细列出各项规定。比如说物业费怎么收、公共设施怎么维护、停车管理怎么做等等。写的时候要尽量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像是“物业应该定期巡查”,这就太笼统了,改成“物业应每周至少两次巡查楼道及公共区域的安全情况”,是不是就好多了?不过也有时候写着写着会不小心漏掉一些关键环节,比如忘了提到绿化养护的具体频率,这就容易让人觉得条例不够全面。

再往后就是处理特殊情况的部分了。这种情况下的条例得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毕竟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比如对于噪音投诉,可以规定工作日白天不超过多少分贝,晚上又是另一个标准。但也有时候写条例的人会忽略掉某些极端情况,比如遇到节假日特殊时段的噪音控制,这就显得条例有点欠缺周全了。

最后是附则,主要是关于执行细则和监督机制的描述。这部分最好能明确责任主体,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谁都想躲。像“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监督执行”,这样的表述就很清晰。不过有时候写的人可能会因为疏忽,把“监督”写成“监控”,虽然意思差不多,但总归还是有点不妥当。

【第2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问答怎么写3650字

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

2、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4、如何成立业主大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答: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条)。

5、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如何确定

答: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确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来确定。

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由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尚未制定,《条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第十八条)。

6、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什么形式召开如何作出决定

答: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

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召开会议,都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第十二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

会议,还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

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第十二条)。

7、业主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它和业主大会间是什么关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业主大会成立时,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第十六条)。

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有何关系

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二十条)。

9、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承担什么责任

答: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

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等资料(第二十九条);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三十一条)。

10、《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了哪些要求

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附终止条件的合同,约定的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六条)。

11、怎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业主大会作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12、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如何使用

答: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13、物业管理企业能否把取得的物业管理服务再转移给其他的物业管理企业

答: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第四十条)。

14、物业服务费用如何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由谁交纳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七条)。

15、《条例》对水、电、气、热等费用的代收作了哪些规定

答: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有关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五条)。

16、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物业管理企业保安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七条)。

17、《条例》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业主、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

设施的用途。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第五十二条)。

三是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五十三条)。

四是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五条)。

18、哪些物业的业主应当交纳住房维修资金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什么用途

书写经验100人觉得有用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问答怎么写

写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问答其实挺讲究的,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能太死板。比如,有人想了解小区停车费的标准,就得从文件里找到具体条文,再用自己的话解释清楚。要是照本宣科地念那些条款,别人听着也烦。所以,开头最好简单说下背景,比如“最近有不少业主问到关于停车收费的事”,这样显得亲切,也容易引起共鸣。

不过,写的时候得注意语气,不能太生硬。比如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几章第几条”,这句倒是可以用,但后面解释时最好别直接复制原文,而是换个说法。像“咱们物业这边是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具体就是每月xx元”,这样表达更自然。还有,有些条款可能涉及金额计算,这时候就得多算几次,确保数字没错。当然,偶尔也会出现手滑打错的情况,比如把“120”写成“12”,但只要不影响理解就行。

书写注意事项:

有些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方面,这时候就不能只盯着某一条款,得综合考虑。比如有业主投诉楼道灯坏了好几天没人修,这就不仅仅是条例的问题了,还得考虑到维修流程。写回答时可以先提条例,再补充实际情况,比如“按照条例要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是物业的责任,我们已经联系维修师傅了”。

还有一点要注意,有些专业术语可能不太好懂,这时就要想办法说得通俗点。像“物业共用部位”这种词,可以直接换成“大家共同使用的区域”,这样业主更容易接受。当然,有时候为了严谨,还是要用专业术语,但这得看场合。要是给普通业主解释,还是口语化一点比较好。

【第3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励条例11怎么写1050字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励条例(十一)

l、表彰

员工工作优良、成绩显着,根据《员工手册》公司给予表扬、嘉奖、一次性奖金、晋级、授予先进员工和模范员工称号等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部门给予表扬:

①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操作标准、规范,半年内无宾客或公司内投诉的。

②半年内各项考核符合要求的。

③半年内完成或超额完成经济指标,并无违章违纪的。

④拾金(物)百元以上及时上交的。

⑤及时发现或排除事故隐患的。

⑥多次受到宾客或其他员工表扬的。

⑦在工作中做出其它较好成绩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公司通令嘉奖:

(1)半年内受到书面表扬两次以上的。

(2)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事例突出,为公司赢得信誉的。

(3)半年内各项考核名列前茅的。

(4)半年内超额完成经济指标10%以上的。

(5)防止或排除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

(6)增产节约,革新挖潜,提合理化建议,取得较好效益的,

(7)坚持原则,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制止或纠正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错误行为的。

(8)在其它工作中做出较突出成绩的,

一次性奖金奖励

(1)授予公司级以上先进员工、模范员工等称号的,由总经理批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2)在某些突击性任务或活动中,重大的公益活动中,抢险救灾事件中,表现突出,做出明显成绩的,可由总经理批准给予奖金奖励。

(3)爱护公物,增产节约,革新挖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成绩显着,效益明显的。

(4)代表公司参加技术业务比赛、竞赛,代表公司参加集团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

(5)其它有代表性的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晋级奖励:

(1)当年的先进员工中,事迹显着,成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

(2)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给予员工晋级奖励,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总经理也可根据员工的特殊贡献,随时给予员工晋级奖励。

授予先进员工称号条件

(1)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中踏实肯干,有进取心和奉献精神。

(2)保障宾客安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

(3)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是非明确,伸张正义,取得一定成绩的。

(4)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胜任本职工作,很好完成工作任务。

(5)在其他方面对公司和社会有特殊贡献。

授予先进员工称号,每年进行一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记入本人档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授予模范员工称号:

(1)当年的先进员工中,事迹更先进成绩更突出,更有代表性的。

(2)在各方面模范带头,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被授予模范员工称号的员工,除给予奖金和晋级奖励外,还由公司颁发荣誉证书,记入本人档案。奖励员工须由行使权利者按审批程序签,发《员工奖励通知

书写经验20人觉得有用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励条例11怎么写

写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励条例,得先把心里头的想法理清楚。这事不是说一两天就能搞定的,得慢慢琢磨。比如,你得想清楚,奖励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鼓励大家干劲儿足一点,还是为了让大家在工作里头更用心。要是没个明确的目标,这奖励条例就容易写得乱七八糟。

一开始,得把奖励的对象定好。是针对全体职工,还是专门挑那些表现特别突出的?比如,有些人工作踏实认真,业绩也一直不错,这样的人是不是该优先考虑?还有,有些部门可能任务重一些,那他们的奖励标准是不是也该跟别的部门不一样?这些问题都得提前想明白,不然到时候一窝蜂地搞奖励,反而会闹出不少麻烦。

接着就是奖励的形式了。奖励不一定非要发钱,有时候表扬一下也是不错的办法。可以开个表彰大会,让领导当众夸奖,或者是在公司的公告栏贴个表扬信,反正得让人觉得脸上有光。不过,表扬信要是写得太过分,比如把一个人吹得跟神仙似的,这反倒显得假了。所以表扬的时候,得掌握好分寸,实事求是才是正道。

再说到具体的奖励细则,这就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定。要是公司效益好,那奖励的标准就可以稍微高点,要是效益一般般,那就得量力而行。比如,完成一项重要任务的,可以给奖金;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给个荣誉称号。这中间的平衡点不好找,得反复斟酌。

还有个关键点,就是奖励的程序得公开透明。要是奖励的过程被人怀疑不公平,那这奖励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所以,从提名到审核再到最终确定,每一步都得让员工知道,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要是有人对结果不满意,就得有个合理的解释机制,不能闷着不说话。

不过,写条例的时候,得注意措辞。不能太生硬,也不能太随意。比如,“奖励”这个词,用起来就比“奖赏”合适。还有,句子的长度也要控制好,别写得太复杂,让人读起来费劲。有时候一个句子太长了,中间还夹杂几个多余的修饰词,读起来就容易迷糊。

书写注意事项:

写条例的时候,得留点弹性空间。毕竟人情世故,有时候情况特殊,也不能死板地照章办事。比如,遇到员工家里有大事,或者身体不舒服,奖励的时候就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当然,这个放宽得有个度,不能什么事都往宽里放,否则就失去了奖励的意义。

小编友情提醒:

写完条例之后,还得让同事们看看。听听他们的意见,看看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要是大家都觉得没什么问题,那这条例就算是基本成型了。不过,条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后随着情况变化,还得不断调整完善。

【第4篇】物业公司办公区域管理条例怎么写550字

为加强物业公司办公区域管理,突现物业公司管理有序、专业之公司形象,现特对二楼办公室区域日常管理规定如下:

1、 二楼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由行政部全面统筹监督负责,客户中心协助该区域内清洁及绿化养护工作,工程部协助区域内设备、设施之维修保养工作。

2、 办公区域内的桌、椅、电话、电脑等物品均须按规定位置摆置,不得随意调整;各员工及部门负责人需负责保管所属物品及损坏情况。

3.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用品,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各人离开办公桌时,需将有关重要文件、资料锁好,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4.办公区域为非吸烟区,其他员工如有需要,可到室外吸烟。

5.办公时间内,各员工要注意仪态,不得大声喧哗、闲荡、高声接听电话、翻阅报纸、不得使用电脑上网查阅与工作无关及玩游戏等事情。

6.上班时禁止打私人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如确有需要,必须长话短说。

7.除经营部及公司传真机保持长途电话功能外,其余各部门均取消长途直拨功能,各直线电话话费清单由行政部于月初打印并公示。

8.办公室传真机及复印机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使用,特殊情况下,由行政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下属员工不得直接使用上述办公设备。

9.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每天的开门及锁门工作,各部门如有需要于非办公时间内加班,需提前向行政部办理登记及协助关好办公室门锁。

书写经验65人觉得有用

物业公司办公区域管理条例的制定其实挺讲究技巧,不是随便写写就行。我以前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的时候,就见过不少同事写的条例,有的太啰嗦,有的又太简略,效果都不好。我觉得写这种条例得从实际出发,既要让员工明白规矩,也要方便管理者执行。

比如,关于考勤这块儿,一开始我建议写得详细点,具体到几点打卡,迟到几分钟算迟到,忘带工牌怎么办之类的。但后来我发现,写得太细反而会让员工觉得繁琐,反而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所以后来调整了一下,改成“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这样既明确了要求,也给了员工一定的灵活空间。

文件里头最好能加入一些处罚措施,但别写得太死板。像“罚款xx元”这种话,虽然直接,但容易引起争议。不如写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这样的话,管理者在执行时也有个回旋余地。当然,这得跟领导商量好具体的处理方式,不然到时候又得改。

还有就是环境卫生这部分,一开始我想写得很全面,包括桌面整洁、垃圾及时清理之类的小细节,后来想想,这样写有点婆婆妈妈的感觉。最后改成“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环境”,这样一来,既涵盖了具体内容,又显得比较大气。

文件的格式也很重要,别一上来就堆一堆规定,最好先有个简单的介绍,比如“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这能让员工意识到这是为了大家好,而不是单纯约束他们。

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会遇到一些小问题,比如措辞不当。像我有一次写“禁止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结果同事提醒说,“大声”这个词有点模糊,什么样的声音算大声?后来改成了“控制音量,避免影响他人”。还有一次写“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忘记加上“除指定设备外”,差点闹出误会。

【第5篇】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怎么写4750字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视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较少的,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前款条件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

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名,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业主代表若干名组成。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产生,或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名经业主同意产生,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核定业主人数、物业总建筑面积;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五)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首次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15日前,将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7日内,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筹备期间的全部资料,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续筹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三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

一个业主拥有一张表决票或者选举票,每张表决票或者选举票上应当标明其专有部分面积。

第三十一条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全体业主参加,也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

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业主投票表决的,表决票应经本人签字确认,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三十二条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现场监督指导下进行。

业主应当在书面征求意见表上实名签署意见;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征求意见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监督。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不得少于5人,具体人数和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业主委员会委员按照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候选人当选。

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按照得票顺序当选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发出备案回执。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回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备案单位,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五)监督管理业主共有收益;

(六)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八)调解物业使用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书面提议;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其他事项。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15日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表决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知全体业主,但前款第(二)项情况除外。

应业主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提议

人的业主身份。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组织召集。

第三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

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

主任因丧失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排序在先的副主任召集。

有1/3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时,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其他委员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四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签名同意。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有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其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管理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利益或者财物;

(二)承揽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或者推荐他人到该企业工作;

(三)接受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

第四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会议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或者无故三次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二)不履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三)违反本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四)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四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资格终止的,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一位副主任任主任;副主任资格空缺或者资格终止的,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从委员中推选副主任;委员空缺或者资格终止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资料、印章等物品交回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委员的变更情况。

第四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前2个月提出换届筹备组人选名单,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业主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换届筹备组按照公示人员名单成立;半数以上的业主提出异议的,由业主委员会重新提出人选名单。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差额比例不低于20%,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换届筹备组人员不得作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应当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或者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

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书写经验71人觉得有用

写管理类文件,比如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得先弄清楚几个关键点。首先是条例的基本框架,这就像盖房子的地基,必须稳。通常来说,开头部分要明确制定目的,就是为什么出台这么个条例,是为了让大家住得舒服还是为了管理方便,这个要说清楚。接着就是条例适用范围,说白了就是哪些地方需要遵守这个规定。

起草的时候,得把具体的管理事项一条条列出来。比如说物业该提供的服务,从环境卫生到设施维护,每个环节都不能落下。这里头有些细节很重要,像是绿化养护,就不能光说种树,还得说清楚如何修剪、浇水什么的。还有就是收费问题,物业费怎么收,收多少,这些都得明明白白写进去。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容易漏掉一些小环节,比如某项服务的具体执行时间没标注清楚,这就可能引起后续争议。

书写注意事项:

条例里边还应该提到监督机制。物业干得好不好,得有人管着。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之类的组织,专门负责监督物业的工作。当然,有时候在写这部分的时候,可能会忘记强调监督的频率,这样就显得有点模糊不清。毕竟,如果监督不及时,那再好的条例也可能流于形式。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法律责任。要是物业没按条例办事,该怎么处理,这是必须要讲明白的。罚款金额、整改时限这些都要写清楚,不然出了问题没法追责。但有时候起草人可能会忽略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比如说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应该怎么判定责任归属,这就容易让人觉得条例不够全面。

小编友情提醒:

条例初稿写完后,最好找几个业内人士看看,听听他们的意见。毕竟写的人可能对某些专业术语不太熟悉,容易用错词或者表达不清楚。比如把“定期检查”写成了“定期检验”,虽然意思差不多,但专业一点的说法会更合适。还有些地方可能会因为赶时间而写得过于简略,比如应急措施的具体步骤,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可能遇到麻烦。

【第6篇】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例怎么写300字

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约

1、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2、业户请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及设置广告牌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或有害物质。

3、为维护园区园林的整体设计风格,业户请勿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请勿在阳台上搭接花架。

4、绿地水井系浇花养护之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小区水系内的水泵、电气、灯饰等请勿触摸,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6、业户请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如造成公共区域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需按原价赔偿。

书写经验31人觉得有用

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例的起草工作,说起来挺复杂的。头一件,得明确这是一份针对小区绿化的规章制度,不是什么别的文件。开头部分最好有个简短的前言,说明一下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比如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美观之类的。当然,有些人可能会觉得直接开门见山更好,这样大家一目了然。

正文怎么写?

这一块儿,内容要具体,哪些地方能种花种草,哪些区域禁止踩踏草坪,都得说得清清楚楚。比如,绿化带内禁止堆放杂物,这个规定就很重要。要是有人随手往绿化带上扔垃圾,时间长了肯定影响整体环境。还有,修剪树木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距离,别把电线给碰坏了,不然麻烦就大了。

书写注意事项:

关于绿化养护的工作安排,也得写进去。比如谁负责浇水施肥,谁来处理枯枝败叶,这些事情都得分配好。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事简单,随便指派个人就行,但实际上每个环节都很关键。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比如暴雨或者干旱,更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否则花草树木受了损,后期修复成本可不小。

还有个事,就是定期检查。物业这边得安排专人巡查,看看有没有人破坏绿化设施,比如偷摘花朵或者攀爬树木什么的。要是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得尽快制止,必要时还可以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不过,有时候巡查人员可能会因为疏忽漏掉一些细节,这就需要加强监督力度。

小编友情提醒:

奖惩制度也是少不了的。对于那些积极维护小区绿化的住户,可以适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激励大家共同参与。反过来,如果有人屡教不改,比如故意损坏公共绿地,那就要按规定处罚。不过有些住户可能不太理解,觉得物业管得太严,这时候就需要耐心沟通,解释清楚利害关系。

整个条例写完后,记得还要征求一下住户的意见。毕竟这是关乎大家生活环境的事,大家提些建议总归是好的。当然,有些人可能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这时候就需要好好解释,找到平衡点。

物业管理条例怎么写(精选6篇)

物业管理条例的编写确实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对刚接触的人来说,可能感觉头大。说真的,这事挺复杂的,既得顾着政策法规,又得结合实际情况。不过,咱们要是从头到尾一步步来,其实也没那么难。开头怎么写?条例的开头一定要简洁明了,别搞得太花哨。比如,“为了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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